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四五”規劃

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四五”規劃

為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高水平推進健康浙江建設,依據國家“十四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和《健康浙江2030行動綱要》《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際,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十四五”規劃
  • 發文機關:浙江省發改委
  • 成文日期:2021-05-17
  • 發文字號:浙發改規劃〔2021〕166號
  • 實施地區:浙江省
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強化示範推進,強化督查評估,強化宣傳引導,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視窗”,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新時期衛生健康工作方針,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進一步明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方向、基本路徑、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化“三醫聯動”“六醫統籌”集成改革,更加注重關口前移和重心下沉,更加注重結構調整和體系最佳化,更加注重數位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奮力打造全國綜合醫改示範省。

主要目標

到2025年,覆蓋全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三醫聯動”“六醫統籌”集成改革標誌性成果更加凸顯,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優質高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為基本建成健康浙江、加快衛生健康現代化和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堅實基礎。
——分級診療格局更加合理。堅持居民自願、政策引導、數字賦能,完善服務網路、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鞏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患者異地就醫、跨區域流動明顯減少,基層就診率達到65%以上,縣域就診率達到90%以上。
——醫療保障更加有力。圍繞“公平醫保、精準醫保、賦能醫保、數字醫保、績效醫保、法治醫保”建設主線,形成更加完善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進一步強化,基本醫療保險戶籍人口參保率大於99%,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例保持26%以下。
——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強化體系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醫院收支結構進一步最佳化,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比達到35%以上,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達到45%左右。
——藥品耗材採購供應機制更加健全。推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暢通採購、使用、結算等環節,藥品耗材價格逐步回歸合理水平。全面完成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產品約定採購量,省級集中帶量採購覆蓋藥品品種達100種、醫用耗材達20類,競爭性準入藥品採購金額占比達到65%。
——綜合監管更加有效。健全職責明確、分工協作、運行規範、科學有效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長效機制,醫療、醫藥、醫保等部門的聯合雙隨機抽查率達到25%以上,醫療衛生單位依法執業自查率達到35%以上,醫保信用監管定點醫藥機構覆蓋率高於95%。
表1 “十四五”時期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主要指標
“十四五”時期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主要指標
類別
序號
二級指標
單位
2020年
2025年
目標值
分級診療制度
1
縣域就診率
%
88.90
≥90
2
基層就診率
%
53.60
≥65
-
3
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
4.72
5
-
4
三級公立綜合醫院出院患者四級手術比例
%
16.71*
18
-
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5
門急診均次費用增幅
%
7.21
≤5
6
住院均次費用增幅
%
5.63
≤5
-
7
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比
%
32.14
≥35
-
8
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
%
43.60
45
-
全民醫保制度
9
基本醫療保險戶籍人口參保率
%
>99
>99
10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支出增長率
%
<10
<10
-
11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報銷比例(含大病保險)
%
68
70
-
12
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例
%
<26
<26
-
藥品耗材供應保障制度
13
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中選產品約定採購量完成率
%
100
100
14
省級集中帶量採購藥品品種數
6
100
-
15
省級集中帶量採購醫用耗材種類數
2
20
-
16
競爭性準入藥品採購金額占比
%
15
65
-
綜合監管制度
17
醫療醫藥醫保的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率
%
0
≥25
18
醫療衛生單位依法執業自查率
%
10
≥35
-
19
醫療衛生領域實施智慧型監管
2
6
-
20
醫保信用監管定點醫藥機構覆蓋率
%
6
>95
-
註:標*的採用2019年數據

重點任務

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按照體系整合化、能力現代化、服務優質化、管理精細化和治理現代化等要求,推動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更加均衡,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更加均等,衛生應急處置能力更加強大,努力為人民民眾提供高質量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織牢織密公共衛生防護網。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建立集中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和分級分層快速靈敏的應急回響機制,健全衛生應急指揮決策平台,完善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多點觸發監測網路和監測預警機制,完善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平戰結合工作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服務網路,實施浙東、浙南、浙西、浙北、浙中等五大區域衛生應急綜合保障基地網路建設項目。加強緊急醫學救援、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中醫應急救援等三支國家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和呼吸、中毒、核與輻射等八大省級衛生應急專業救治基地建設,探索建立航空、海上應急醫療救援體系,建設長三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培訓與演練基地。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在理順體制機制、明確功能定位、提升專業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探索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機制,推進薪酬制度改革。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健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城鄉社區聯動工作機制,打造專業化、數位化、現代化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健全分級分層、規模適宜、功能完善、平戰結合的醫療救治體系,實施傳染病醫療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建設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和杭州、寧波、溫州等3個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強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和綜合性醫院傳染病院區(病區)建設,整體提升省級重症診治、市級綜合救治和縣級醫療收治能力。強化公共衛生綜合保障,完善公共衛生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體系,加強衛生應急相關標準建設。提升全省生物實驗室布局和能級,統籌疾控、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機構檢測資源,加強血液供應保障體系和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實施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能力提升項目,增強供應保障效能。
2.深入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創新醫共體治理方式,強化醫共體管委會職能,統籌規劃建設、投入保障、項目管理、人事制度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充分落實醫共體經營管理自主權。強化“一家人”“一本賬”“一盤棋”改革要求,實現醫共體集團化管理、一體化經營和連續式服務。實施縣級強院和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項目,加強牽頭醫院龍頭學科、重點專科和專病中心建設,強化成員單位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康復、護理、中醫診療等服務能力,到2025年,原則上每個縣至少有一家醫共體牽頭醫院的主要學科服務能力達到三級醫院水平,服務人口較多、規模較大的鄉鎮(街道)所在地醫共體成員單位具備二級乙等以上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或達到“優質服務基層行”推薦標準。實施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工程,形成以村衛生室為主體,巡回醫療、遠程醫療等服務覆蓋為補充的村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強化與其他農村公共服務資源的共建共享。推進基層聯合門診、聯合病房建設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醫共體內分級診療、分工協作機制。創新縣域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推行“兩員一中心一團隊”工作機制,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強城鄉居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聚焦體制機制改革,完善符合醫共體特點的機構編制、崗位管理、職稱薪酬、財政投入等政策措施,深化藥品耗材集中採購、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方式等協同改革,持續推進醫共體內資源整合、人才聚合和服務融合,到2025年縣域醫共體發展模式及制度體系更加成熟定型。
3.推進優質資源有效擴容。按照能力水平精準提升、區域發展均衡布局的要求,啟動實施醫療衛生“山海”提升工程,重點加大對32個山區海島縣的支持力度,打造“雙下沉、兩提升”升級版。改革完善省級專項資金投入辦法和託管費政策,建立有效考核激勵機制,形成內生合作動力。鼓勵醫院經營管理權委託、醫院分院和集團化運行等管理創新,支持專科聯盟、遠程醫療等技術協作。格線化布局推進城市醫聯體建設,在未開展醫共體建設的城市轄區,組建由市級三級公立醫院或者代表轄區醫療水平的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機構等為成員的城市醫聯體。創新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到2025年,城市醫聯體管理模式有效運行,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升,區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明顯增強,醫聯體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基本形成。
4.聚力打造醫學高峰。充分整合利用各種資源,按照“一峰一策”的路徑打造國家級醫學高峰,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進中科院基礎醫學與腫瘤研究所建設,加快打造一流醫院、一流團隊、一流平台。實施疑難病臨床診治能力提升工程,開展品牌學科、優勢學科、特色學科、潛力學科等“四個一批”高峰學科計畫,優先發展人體器官移植、血液病、重症醫學、神經疾病、骨科、眼科、微創外科、康復醫學、老年病醫學、口腔醫學等10個醫學重點培育專科(學科)。按照規劃布局省域醫學高地,融入長三角一體化和“大灣區、大花園、大通道、大都市區”等區域空間布局,建設浙東、浙南、浙中和浙北四大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推進甬舟、溫衢、杭紹、杭嘉等高水平醫院組團式幫扶發展,鼓勵湖州、嘉興、溫州、衢州、麗水等地區建設成為省際邊界醫療服務高地。打造生命健康領域高能級創新平台,設立公共衛生專項科技計畫,瞄準精準醫療、腫瘤、疫苗藥物、分子核酸、檢測試劑等領域,開展戰略性、前瞻性、系統性、集成性科技創新。嚴格控制城市公立醫院單體規模,引導城市公立醫院提升內涵、最佳化存量、下沉增量,減少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提高預約轉診比例,到2025年,城市大醫院專家號源下沉比例達到50%以上。合理控制公立醫院特需服務。
5.加快形成分級診療格局。最佳化分級診療體系,強化區域衛生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對醫療資源配置的引導和約束作用,以降低省域外轉率和提高縣域就診率為重點,健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梯度功能定位,科學建立分級診療病種目錄和轉診標準,推動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持續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質量並穩步擴大覆蓋面,老年人等十類重點人群簽約覆蓋率保持在70%以上。賦予家庭醫生一定比例的醫院專家號、住院床位等資源,對經家庭醫生團隊轉診的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推進重點慢病分級診療,依託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聯體,推進高血壓、糖尿病等重點疾病分級分類管理,完善醫保支付和基層補償機制改革等政策配套,促進醫防融合、分級診療和全周期健康管理,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基層就診率和規範管理率均達到70%以上。引導居民有序就醫,通過持續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合理拉開統籌區內外、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之間報銷比例和加大基層便民惠民等措施,引導百姓合理就醫。對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到統籌區域外醫療機構就診的,適當提高個人自付比例。
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政府辦醫責任,遵循“控總量、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強監管”的改革路徑,深化“三醫聯動”“六醫統籌”集成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
6.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以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目標,強化體系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推動公立醫院發展方式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運行模式從粗放管理轉向精細化管理,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資要素轉向更加注重人力資源發展,推動公立醫院進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積極爭取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國家試點,對標國際最高標準,立足醫療技術和醫院管理升級換代、創新發展,在疑難病診治、重點學科、高層次人才、關鍵核心技術、高能級創新平台等方面占據制高點。切實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領導,發揮公立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完善衛生健康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重大事項議事決策機制。落實《浙江省推進清廉醫院建設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年)》,綜合推進源頭治理、陽光治理、制度治理、改革治理和監督治理,醫德醫風持續改善,清廉指數逐年提升。完善公立醫院外部治理,健全政府辦醫體制,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領導、保障、管理和監督責任。堅持管辦分開、政事分開,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以完善補償機制、改革醫保支付機制、健全人事薪酬制度和強化績效評價為重點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強醫院內部管理,強化醫院精細化管理,以章程為統領,落實制度為核心的醫院內部管理制度體系。
7.科學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根據不同地區醫療費用水平和增長幅度以及醫院功能定位,按區域和醫療機構分類確定控費要求並進行動態調整,推動實現醫療費用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運行、民眾承受能力相協調。強化醫療、醫保、醫藥等政策聯動,嚴格落實資源配置調控、醫務人員診療行為、全面預算管理、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醫療費用監測公開等舉措,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完善獎勵獎懲機制,將醫療費用控制納入公立醫院目標管理、院長年度績效考核和院長任期考核範圍,與床位、大型醫用設備等資源配置、重點學科建設和財政投入等掛鈎。
8.推進醫藥服務價格改革。健全以市場為主導的藥品耗材價格形成機制,推進全省交易價格信息共享。按照“設定啟動條件、評估觸發實施、有升有降調價、醫保支付銜接、跟蹤監測考核”的基本路徑,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機制。持續最佳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降低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費用,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落實分級定價機制,在定價許可權範圍內,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疾病分級診療目錄和市場需求等因素,合理拉開醫療服務價格差距,引導患者理性就醫。規範醫療服務項目準入辦法,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完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推動醫療新技術、新項目進入臨床套用。做好與醫保支付、醫療控費等政策相互銜接,保證患者基本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不增加。
9.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改革。完善公立醫院人事管理,推進公立醫院去行政化,健全院長選拔任用機制,加強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完善公立醫院編製備案制管理,探索區域編制總量核定、行業統籌調劑使用等機制。合理確定醫院薪酬總量,按照“兩個允許”的要求,在現有薪酬水平基礎上,綜合考慮醫療服務收入增長率、績效考核等因素科學合理核定公立醫院薪酬總量,允許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進行自主分配。探索實行公立醫院負責人年薪制,其年薪不納入核定的醫院薪酬總量,探索醫務人員全員目標年薪制、年薪計算工分制等多種薪酬分配形式。研究建立醫務人員中長期激勵制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人員薪酬水平與工作量、工作質量、技術能力、醫德醫風等掛鈎,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達到45%左右。
10.健全公立醫院績效評價機制。按照公益性導向、屬地化管理、精簡高效等要求,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有效整合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和綜合改革評價制度,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指標體系、標準體系和信息化支撐體系。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突出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重點內容,促進公立醫院主動加強和改進醫院管理,加強內涵建設,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分級診療制度建設落地見效。強化績效考核結果套用,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公立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醫保政策調整和領導幹部考核選拔等重要依據,發揮績效考核“方向標”和“指揮棒”作用。
完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健全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醫療保障能力顯著增強。
11.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堅持公平普惠、穩健持續,統一全省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框架,規範參保、籌資、待遇、管理等政策,科學界定基金支付項目和標準。按照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的標準,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按照分級管理、責任共擔、統籌調劑、預算考核的思路,穩步推進省級統籌。均衡籌資繳費責任,統一全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準費率,實行動態調整。健全慢性病門診保障機制,改革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強化門診共濟保障機制。
12.健全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健全大病保險籌資機制,強化個人繳費責任,穩步提升大病保險籌資和待遇水平,探索大病保險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部分重特大疾病治療必須的診療項目納入大病保險支付範圍。健全困難民眾大病保障傾斜機制,梯次減輕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健全罕見病用藥保障制度。建立醫療救助對象精準識別機制,完善資助重點救助對象參保繳費政策。探索建立困難民眾因病觸底自動回響機制,健全完善大額醫療費用臨時救助機制。採取多種措施降低貧困人員醫療成本,穩步調高年度救助限額,合理控制貧困民眾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比例。
13.完善重大疫情醫療費用保障機制。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確保緊急情況下醫療費用醫保及時、足額支付,保證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加大向特殊群體、特定疾病的保障傾斜,探索有針對性免除醫保目錄、支付限額、用藥量等限制性條款。統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使用,提高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付比例,強化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有效銜接。
14.強化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捐贈等制度協同。鼓勵商業健康保險發展,豐富健康保險產品供給,推進區域化健康保險產品定製和服務創新。建立醫保基金社會捐贈制度,鼓勵社會慈善捐贈,統籌調動慈善醫療救助力量,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規範和完善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及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及其他補助項目費用結算“一站式”辦理,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和服務,做好各類人群參保和醫保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
15.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以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方式為目標,全面建成醫保基金預算更加合理、分類方法更加科學、協同保障更加有力、資源配置更加有效的醫保支付體系。全面推行總額預算管理,合理確定、動態調整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普遍建立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醫保經辦機構應當與定點醫藥機構建立集體談判協商機制,合理確定定點醫藥機構的醫保基金預算金額和撥付時限,簽訂服務協定、強化協定管理。完善醫保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全面實施住院費用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加快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支付方式。探索建立適應醫療服務模式發展創新的醫保支付方式和結算管理機制。
健全藥品耗材供應保障制度
進一步深化藥品耗材生產、流通、採購、使用全流程改革,促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理順價格體系,保障藥品耗材供應充分、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16.深化供應領域改革。推動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健康產業領域鳳凰行動、雄鷹行動、雛鷹行動,支持生物醫藥等行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知名度和競爭力的領軍企業。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通過產業政策引導,支持高端生物醫藥產業平台和醫藥產業集群建設。提升醫藥技術創新,鼓勵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和醫療器械創新,推動核心技術攻關,實現新技術新成果產業化。研究加快創新藥品和醫療器械進入臨床使用的政策措施。加快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所需藥品、罕見病和兒童用藥的研發和生產。促進仿製藥研發生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鼓勵仿製研發臨床急需、療效確切、供應短缺的藥品。加強對國內競爭力較強、市場占有率高、臨床使用量大、臨床必需但價格低廉的仿製藥關鍵技術研究,優先納入科技創新項目。加快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支持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檢驗檢測機構參與一致性評價。完善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健全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建立省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工作聯動機制和短缺藥品清單管理制度。加強緊缺藥品生產,對市場供應不穩定的短缺藥品,完善和落實集中採購政策、強化儲備等方式保障供應。
17.深化流通領域改革。加大流通企業結構調整力度,推動藥品流通企業跨地區、跨所有制兼併重組,建設區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培育大型現代藥品流通骨幹企業,繼續提高市場集中度。推動部分中小企業向分銷配送模式和批發零售一體化經營轉型。加快構建開放競爭市場格局,支持藥品流通企業跨區域配送、連鎖經營,促進藥品流通市場健康發展,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幹企業為主體、中小型企業為補充的城鄉藥品流通網路。引導和支持藥品流通“新批發+新零售”發展,推進“網際網路+藥品流通”,規範醫藥電商發展。鞏固深化藥品採購“兩票制”,規範票據使用和流轉,依法加大對偽造、虛開發票、虛增價格、偷稅漏稅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藥品購銷中價格欺詐、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強化疫苗和藥品追溯機制,實現疫苗和國家組織集中採購藥品“一物一碼”,確保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和應急召回。建立藥品追溯數據套用分析機制,對藥品流通異常進行預警、分析和研判。
18.深化藥械集中採購改革。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鈎原則,構建“省級統籌、省市聯動、市級聯合”的藥械集中帶量採購新模式,推動構建長三角地區及全國性聯盟採購機制。健全集招標、採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的省級招標採購平台,構建平台線上交易產品常態化和競爭性動態調整機制。完善醫保支付標準與集中採購價格協同機制,探索按通用名制定醫保藥品支付標準。落實醫保經辦機構按協定約定預付部分醫保資金,鼓勵探索更加高效的貨款支付辦法,確保醫療機構按採購契約規定支付貨款。加強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周期質量監管,建立中選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制度,保障中選藥品供應順暢。
19.規範藥品耗材合理使用。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加強採購配備和臨床使用管理。強化合理用藥管理,建立並動態調整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目錄管理。建立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制度,落實臨床藥師和處方點評制度。推動醫藥分開,探索醫院門診患者多渠道購藥模式。加強高值醫用耗材治理,建立高值醫用耗材基本醫保準入制度,實行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管理,健全目錄動態調整機制。規範醫療服務行為,落實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院內點評機制和異常使用預警機制,採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耗材間的利益鏈,嚴控不合理使用。
強化綜合監管制度
全面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強化全行業、全要素、全流程綜合協同監管,加快綜合監管數位化轉型,實現綜合監管制度法治化、規範化、智慧型化、常態化。
20.構建多元化監管體系。完善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完善醫療衛生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強化政府責任,發揮政府在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制定、行業準入、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建立多部門參與的綜合統籌協調機制,強化信息互通共享和聯動監督執法。落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健全依法執業、規範服務、醫療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等管理機制,依法定期開展自查。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共治,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自律作用和專業化組織、媒體、公眾的社會監督作用。
21.推進全行業全流程監管。完善綜合監管制度體系,積極推進行業法規、技術規範和標準體系建設。深化醫療衛生行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制度。強化衛生健康領域全行業監管,健全醫療質量管理控制體系。持續加強對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產品的監管,加強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強化公共衛生領域監管,著力防範化解突發公共衛生風險。持續保持醫療衛生行業行風監管高壓態勢,健全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制,探索健康服務新業態新模式等的包容審慎監管。推進全流程監管模式,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服務要素準入。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健全分類監管制度,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
22.創新監管機制。推動綜合監管手段和方式創新,形成法治監管、數據監測、遠程監管、預警防控、格線化管理、信用監管等綜合監管新模式。落實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修訂完善傳染病防治、突發事件應對、公共衛生應急、愛國衛生促進、中醫藥發展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切實強化依法行政、依法執業、依法監管。創新數位化監管機制,依託人工智慧、區塊鏈、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持續疊代省市縣互聯互通衛生健康信息平台,加強信息歸集,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徵的非現場監管,實施“網際網路+監管”。創新風險治理機制,在醫療行業、公共衛生、職業衛生等領域建立風險監控處置系統,利用智慧型監管信息開展行業風險監測與干預,實施事前預警、過程監控、結果評價的風險管控模式。創新格線化管理機制,依託基層治理“四個平台”建設,加強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處罰後複查等監管工作。創新信用化聲譽機制,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行業公共信用指標體系、評價和獎懲體系,實現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23.強化醫保基金監管。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構建條例、制度、政策、標準四位一體的醫保法規政策體系,促進制度法治化、決策科學化、管理規範化。加強基金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基金監管執法體系,組建基金監管執法隊伍,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創新醫保基金監管方式,健全醫保智慧型監控系統,加強大數據套用,實施非現場動態智慧型監管。建立健全打擊欺詐欺保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健全社會監督激勵機制,完善欺詐欺保舉報獎勵制度。構建醫保信用評價體系,建立醫藥機構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創新綜合績效考評機制,將信用評價結果與預算管理、檢查稽核、定點協定管理等相關聯。
24.加強綜合監管督察。強化工作督察,健全完善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綜合監管督察機制,定期開展綜合督察和專項督察,壓緊壓實監管職責,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落實到位。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督察結果與健康浙江、平安浙江考核相掛鈎,作為地區綜合治理重要內容。加大責任追究力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和容錯免責機制,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統籌推進其他改革
25.加快數位化改革。堅持整體智治,強化數字賦能,將數位化改革貫穿於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等治理服務全過程,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數據集成共享,推進衛生健康新基建,升級改造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建設浙江“健康雲”,形成省醫療健康大數據中心。強化多部門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務信息部門共享率和向居民開放率。推動便民服務效能升級,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最佳化完善預約診療、檢查檢驗、醫保結算、查閱報告、送藥上門等全流程就醫服務,豐富“網際網路+”分級診療、護理、藥事服務內涵,加快推進民眾生命健康全周期服務“最多跑一次”。推動場景化多部門業務協同,以國民醫療健康專區為載體,打造“掌上”醫療健康服務新生態。推進基於大數據的醫學影像、病理識別及疾病輔助診斷等支持系統建設,加快“智慧醫保”平台建設,支持引導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人工智慧、物聯網、5G等新技術融合套用。推動數字政府空間治理,深化政務服務“掌上辦”,全面推進醫藥和醫保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一證通辦”,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全過程監控、“好差評”閉環。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化標準體系,建立健全智慧型監管和績效評價系統,加強數據開發利用和安全防護。
26.鼓勵支持社會辦醫。堅持互為補充、有序競爭、良性發展,發揮市場機制配置醫療資源的作用,加快形成品牌化、專業化、特色化的社會辦醫格局,不斷滿足不同人群多樣化、多層次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加大政府支持社會辦醫力度,落實投融資、土地、醫保、財稅等方面的社會辦醫扶持政策。加強對社會辦醫的規範引導和執法監管,促進社會辦醫依法執業、規範管理和健康發展。擴展社會辦醫發展空間,支持社會辦醫通過資源整合、連鎖經營、託管共建等方式做精做強,鼓勵社會辦醫開發個性化、定製化的高端醫療服務領域,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康復、護理、兒科等短缺專科醫療機構以及連鎖化、集團化經營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等獨立設定醫療機構。加強與公立醫療機構分工合作,支持公立醫院與社會辦醫組建或加入醫聯體,開展醫療業務、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多種形式合作。鼓勵社會辦醫與公立醫療機構規範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和跨區域醫療協作。
27.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治疾病、防未病、促健康中的獨特優勢,推動中醫藥服務體系更加健全、服務效能更加最佳化、體制機制更加協調、區域特色更加彰顯,努力打造中醫藥醫學高峰和中醫藥強省。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最佳化中醫藥資源配置,強化龍頭牽引,建設省級中醫醫學中心和區域中醫醫療中心。推進中醫藥服務網路覆蓋,鼓勵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城市醫聯體、縣域醫共體和中醫藥專科聯盟。推進各級治未病中心建設,普及基層中醫藥服務。至2025年,各設區市至少設定一所三級甲等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全部設定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以中醫藥特色專科建設為重點,推進中醫醫院強院建設,健全現代中醫醫院管理制度。推進中醫藥科技創新,建設高能級創新平台,加強科研攻關,強化中醫藥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推動中醫藥產業發展,實施“浙產好藥”振興工程,支持中藥材種植業高質量發展。鼓勵中醫藥工業綠色、智慧型化轉型,促進中藥製劑研發和合理使用。推動中醫醫療健康、社區中醫康養服務等中醫藥服務業發展。完善中醫藥體制機制,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強化跨部門工作協同。
28.構建高質量人才隊伍。建立適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增加人才總量、最佳化結構、提高整體能力水平。深入實施“551衛生人才培養工程”,加大衛生健康高層次、複合式人才引育力度。推動醫教協同改革,鼓勵醫學院校合理擴大招生和培養規模,加強全科、精神衛生、兒科、老年醫學、麻醉、預防、重症、呼吸、病理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繼續開展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實施公共衛生人才培養計畫,完善縣域衛生人才統籌使用機制。加強中醫人才隊伍培養,實施國醫大師、國家和省級名中醫培養計畫,強化多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供給。加強醫療保障信息化、經辦服務、基金監管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柔性引才用才政策,推動完善長三角互認互聯互通的人才發展機制。

保障措施

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要高度重視醫改工作,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要求,堅持“一把手”工程,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議事協調機構主要負責人,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地要及時調整議事協調機構成員單位,完善機構職能,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組建跨部門工作專班,統一推進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督促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強化責任落實

落實各級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建立責任落實和考核的剛性約束機制。加大政府衛生投入力度,全面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六項投入”政策,加快建立建設發展靠政府、運行補償靠服務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全面推進專項補助與付費購買相結合、資金補助與服務績效相掛鈎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新機制。強化公共衛生服務投入保障,穩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投入水平,統籌安排並逐步加大中醫藥財政投入,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加強對加快發展地區和薄弱領域、關鍵環節的投入傾斜。鄉鎮(街道)繼續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支持力度。加強各級各類醫藥衛生機構黨組織建設,推進黨支部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在醫改中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持續推進行風職業道德建設,增強改革執行力。

強化示範推進

尊重和發揚基層首創精神,充分放權,鼓勵地方銳意進取、因地制宜大膽探索。推進“三醫聯動”“六醫統籌”集成改革試點,加大藥械集中採購、價格調整、醫保支付、薪酬制度、綜合監管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聯動改革力度,形成更多原創性、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省級相關部門要加大示範點培育,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精準支持,並根據試點的需要下放相應許可權,建立全過程、高效率、可核實的分類指導機制。強化示範引領作用,建立完善常態化調研機制,推動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

強化督查評估

建立健全督查評估制度,完善跟蹤問效機制,增強監測實時性和準確性,將監測結果運用到政策制定、執行、督查、整改全過程。要建立醫改規劃監測評價體系,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認真開展醫改中期和末期規劃評估。要加大政策激勵,把資源和政策集中到想幹事、能幹事、乾成事的地區和部門,完善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提高改革在幹部實績考核中的權重。

強化宣傳引導

做好政策解讀和信息發布,加強正面典型宣傳和引導,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強化社會輿論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凝聚改革共識。高度重視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切實關心和愛護醫務人員,最佳化執業環境,建立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的激勵機制,凝聚職工民眾推進醫改的智慧和力量,發揮好主力軍作用。加強醫改智庫建設,強化醫改智力支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及時回應民眾關切,合理引導預期,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改革、支持改革、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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