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鄉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永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於2021年8月27日通過,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城鄉農貿市場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2年3月1日
- 發布單位:永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永州市城鄉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永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於2021年8月27日通過,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永州市城鄉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永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於2021年8月27日通過,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21年9月29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
《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辦法》是永州市施行的辦法。永州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農貿市場開辦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各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促進農貿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
(2017年10月27日永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建成區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的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第三條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堅持以人...
《欽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欽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22年4月28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22年7月28日批准。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規範經營秩序,維護開辦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農貿市場,是指依法設立,有市場名稱、固定場所與相應設施,有經營者進場經營,由農貿市場開辦者從事經營服務管理,以集中公開進行農產品、農副產品現貨交易為主的場所。本條例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投資開辦農貿市場或者從事農貿市場經營服務管理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本條例所稱場內經營者...
本條例所稱場內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第四條 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遵循科學規劃、規範建設、屬地管理、市場運作、政府扶持的原則。農貿市場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經營、文明經營的原則。第五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規劃...
梧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於2020年11月20日梧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21年3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貿市場經營秩序,保護農貿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和...
本條例所稱農貿市場,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城市規劃建設區內依法設立有固定交易場所和相應配套設施,以食用農產品現貨經營為主的,具有公益性質的公共交易場所。本條例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法為場內經營者提供場地、設施和服務,從事農貿市場經營和管理活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條例所稱場內經營者,是指在...
賀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2019年8月29日賀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19年9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貿市場建設和經營管理,促進農貿市場健康發展,發揮農貿市場公共服務功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防城港市實際,制定《防城港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防城港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22年5月10日通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22年7月28日批准。
《文山州農貿市場管理辦法》是文山州人民政府2022年公布的規章。文山州農貿市場管理辦法 (2022年6月21日文山州人民政府令第13號公布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農貿市場管理,促進農貿市場規範化建設,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鞏固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工作成果,提升城鄉文明程度,根據國家有...
寧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寧波市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刪去第六條最後一句。二、第九條修改為:“在城市規劃區內舉辦市場或在城市規劃區外舉辦規模較大的日用工業品市場、農貿市場,應當符合城鄉建設規劃。”三、第十條修改為:“市場舉辦者應當按照規定向市或縣(...
《遂寧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遂寧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的決 定。發展歷程 2022年10月13日遂寧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宿遷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28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貿市場管理,規範農貿市場秩序,促進農貿市場健康發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農貿市場新建、改建和擴建完成後,商務部門應當組織工商行政管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市政、食品藥品監督、水產畜牧獸醫、環境保護、消防等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按照本市農貿市場驗收規範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第十二條 本條例施行前已建成的農貿市場不符合農貿市場建設標準的,應當按照...
《徐州市市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是為加強農貿市場建設和管理,規範農貿市場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由徐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會議信息 (2010年6月25日徐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制定,2010年7月28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
為了加強農貿市場管理,規範農貿市場秩序,促進農貿市場健康發展,發揮農貿市場服務保障民生功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淮安市實際,制定《淮安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公告實施 淮安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淮安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淮安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22年4月27日...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的規劃、建設、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貿市場管理協調機制,研究農貿市場及其周邊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農貿市場及其周邊納入城鄉社區治理,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及其周邊的日常監督管理。第六條 商務主管部門...
連雲港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於2021年4月22日連雲港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7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農貿市場管理,維護農貿市場經營秩序,促進農貿市場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農貿市場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公安、稅務、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農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規劃建設 第六條 農貿市場建設規劃應當納入全市國土空間總體...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二十六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
《永州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管理辦法(試行)》已經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31日印發.本辦法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中心城區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嚴格規範停車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狀況,引導綠色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宜春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地方性條例。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宜春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條例頒布 宜春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6號)《宜春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由宜春市第五屆人民代表...
南寧市農貿市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規範農貿市場經營行為,方便民眾生活,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的建設、經營以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縣(區...
揚州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揚州市農貿市場管理條例》,是揚州市對農貿市場管理的地方法規,用立法的方式進一步規範農貿市場管理。實施日期 2019年8月1日 審議情況 2019年3月27日揚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9年5月30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應依法納稅,並按規定繳納市場管理費。經營者有權拒絕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收費。???第四章 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第二十六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有關部門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設定相應的監督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市場監督管理人員,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第二十七條 工商行政...
第六條 鼓勵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及境外投資者,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以多種投資形式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第二章 市場規劃建設 第七條 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 部分納入城鄉控制性詳細規劃。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會同規劃、國土等相關部門負責編制昆明市主城區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