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介紹了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氣象災害時空分布特徵,開展了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分析了氣象災害對全區各行業的影響,制定了氣象災害防禦的相關措施等。
《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內容翔實,資料可靠,為科學防禦氣象災害、部署防災減災工作,促使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和參考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 出版社:氣象出版社
- 頁數:68 頁
- 開本:16 開
- 作者:趙平和
- 出版日期:2013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2958145
《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介紹了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氣象災害時空分布特徵,開展了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分析了氣象災害對全區各行業的影響,制定了氣象災害防禦的相關措施等。
《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內容翔實,資料可靠,為科學防禦氣象災害、部署防災減災工作,促使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和參考價值。
《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介紹了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氣象災害時空分布特徵,開展了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分析了氣象災害對全區各行業的影響,制定了氣象災害防禦的相關措施等。《東勝區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內容翔實,資料可靠,為科學防禦氣象...
《鄂爾多斯市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由王前所著,對於進一步加強鄂爾多斯市氣象災害的科學預測和預防,加快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強化防災減災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趨利避害和最大限度減少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提高抵禦自然災害能力,保障鄂爾多斯...
成立了氣象災害防禦領導小組和氣象信息員隊伍,出台了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建立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禦機制和多災種的監測預警應急機制。制定了各級“內回響外聯動”服務機制,建立了部門間高效的聯動機制,提升應急...
《鄂托克旗氣象災害防禦規劃》通過鄂托克旗近42年氣候資料的對比分析,系統總結了全旗氣象災害的時空分布、災害指標、風險區劃等規律,並提出了不同災害、不同行業、不同區域的防禦對策,以及組織管理、基礎建設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內容。《...
防禦氣象災害已成為區域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各級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是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指導各級氣象防災體系建設,強化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對於...
第二十二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根據本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級氣象災害防禦應急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牽頭部門備案,並抄送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教育...
重點戰略經濟區的氣象災害防禦主要是突出區域聯防,點面結合,統籌規劃區域性稠密氣象觀測網路,加強區域內先進探測技術和移動觀測系統的協同建設,提高對突發性氣象災害的監測能力建立區域一體化的精細化預報預測業務和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預警...
第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和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制定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當與本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
7.2.1防禦寒潮工程 7.2.2人工影響天氣工程 7.2.3雷電災害防禦工程 7.2.4災害避難所工程 參考文獻 第8章氣象災害防禦的保障措施 8.1加強組織領導 8.2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8.3強化法規建設 8.4健全投入機制 8.5依託...
針對石家莊市氣象災害防禦2014-2020年規劃 為進一步強化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推進石家莊市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建設,加強氣象災害的科學預測和預防,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我們編制了《石家莊市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以下...
市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地區氣象災害的特點和氣象災害防禦需要,編制全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備案。相關旗縣區氣象主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
2012年12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閩政辦〔2012〕218號印發《福建省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11—2020年)》。該《規劃》分現狀和形勢,指導思想、規劃原則和目標,戰略布局重點,主要任務,重點建設工程,保障措施6章。主要任務是:...
第十條市及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特點,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的主要內容應當納入城市和鎮總體規劃。第十一條編制區域、流域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
(一)氣象災害歷史與現狀的分析;(二)氣象災害風險以及危險程度的評估;(三)預防或者減輕氣象災害影響的對策與措施;(四)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結論。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
第四條 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科學防禦、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應當尊重自然生態規律,遵循統籌規劃、保護優先、合理利用、趨利避害的原則。第五條 市、縣(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
第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特點,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明確中長期防禦措施,並向社會公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當作為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及...
第九條 市和旗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及相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轄區氣象災害特點、風險評估結果,編制本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統籌考慮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內容。第十條 ...
在氣象災害防禦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主要內容是:(一)氣象災害現狀、趨勢預測...
(2)負責研究制定全市人工影響天氣與氣象災害應急管理規劃和政策;(3)分析全市氣象安全形勢,安排部署全市氣象災害應對防範工作;(4)審議縣(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或工作流程;(5)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氣象災害...
颱風、區域性大暴雨和區域性嚴重乾旱等專項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並組織實施。第六條 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氣象災害現狀及演變趨勢;(二)氣象災害防禦的...
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經濟和信息化、國土資源、交通、農業、水利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第五條 省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和我省實際情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九條 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地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結果和風險區域特點,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當包括氣象災害發生髮展規律和現狀、防禦原則和...
啟動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後,有關單位、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做好氣象災害發生和受影響區域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第七條 市、縣(市)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編制氣象災害監測、氣象災害信息分析加工處理、氣象災害預報...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氣象災害防禦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規劃與設施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普查,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並組織...
第十條編制土地利用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區域、流域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牧業、林業、水利、交通、航空、旅遊、通信、能源、環保和自然資源開發等專項規劃,應當與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相銜接。第十一條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有關...
確定為氣象災害風險區域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指定學校、體育館、人防工程等公共場所作為氣象災害應急避難場所,依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建設氣象災害應急避難場所,並設定明顯標識。確定為氣象災害風險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
第三條 強對流天氣災害防禦遵循“以人為本、科學防禦、統籌規劃、社會參與”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工合作、分級負責”的工作機制。第四條 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強對流等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以及防禦指導等工作...
農業、水利、海洋與漁業、林業、環保、國土資源、建設、規劃、民政、交通、通訊、旅遊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第十條 各縣區人民政府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特點,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應當包括氣象災害發生髮展規律和現狀、防禦原則和目標、...
第十一條 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結果和氣象災害風險區域,編制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結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