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為貫徹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和《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09-2020年)》,廣東省氣象局會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編制完成了《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10-2020年》,提出了2011-2020年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指導思想、目標、戰略布局、主要任務、重點建設工程和保障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 外文名:Guangdong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defense planning
  • 編制單位:廣東省氣象局、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目錄
一、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現狀和面臨的形勢
(一)主要氣象災害及分布
(二)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現狀
(三)氣象災害防禦面臨的形勢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規劃目標
三、氣象災害風險區劃
(一)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風險分布
(二)氣象災害綜合風險分布
四、氣象災害防禦分區及戰略布局重點
(一)氣象災害防禦分區
(二)氣象災害防禦戰略布局重點
五、氣象災害防禦的主要任務
(一)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
(二)提高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能力
(三)提高氣象災害綜合防範能力
(四)提高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六、氣象災害防禦工程
(一)城市氣象災害防禦工程
(二)村鎮氣象災害防禦工程
(三)海洋氣象災害防禦工程
(四)江河流域水文氣象災害防禦工程
(五)珠江三角洲重點戰略經濟區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工程
(六)高影響行業氣象災害綜合監測預警評估工程
(七)雷電災害防禦工程
(八)區域灰霾和溫室氣體監測預警工程
(九)氣象衛星探測工程
(十)氣象防災科普教育工程
七、氣象災害防禦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大科技創新力度
(三)推進法制建設
(四)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五)健全經費投入機制
(六)提高全社會防災意識
廣東地處低緯,瀕臨海洋,天氣氣候覆雜多變,熱帶氣旋、暴雨、低溫、乾旱等災害發生頻率高,是我國氣象災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在全球氣候變暖的大背景下,廣東的氣候也發生了顯著變化,各類極端天氣氣候事件更加頻繁,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不斷加重。防禦氣象災害已成為區域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各級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體現,是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公益事業。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指導各級氣象防災體系建設,強化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對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廣東、幸福廣東,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務院第570號令)、《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09-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工作的有關要求,並與《廣東省防災減災“十二五”規劃》相銜接,特制定《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本《規劃》由省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具體組織實施。
《規劃》中所指的氣象災害主要包括熱帶氣旋、暴雨洪澇、低溫寒害、乾旱、高溫熱害、雷雨大風、冰雹、龍捲、灰霾、大霧等,以及由氣象因素引發的衍生、次生災害,包括城市氣象災害、農業氣象災害、林業氣象災害、水文氣象災害、海洋氣象災害、交通氣象災害、地質氣象災害、航空氣象災害、電力氣象災害等。
到2020年,建設一批對國計民生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和關鍵性作用的氣象災害防禦工程,建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防災減災體系,建成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全省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系統。大部分嚴重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氣象災害重災區得到有效治理。健全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全面開展重點工程建設的氣象風險評估和城鄉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時效性進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預警信息發布“盲區”。各種氣象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顯著降低,全省氣象災害直接經濟損失量比“十一五”時期減少50%、人員傷亡率減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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