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號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 種類:法規條文
- 施行時間:2013年11月1日
吉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號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號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概述信息吉林省氣象災...
2004年12月28日吉林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5年1月20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禦氣象災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生態環境...
《長春市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已由長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於2011年9月15日通過,經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於2011年11月23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第40號 ...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氣象探測、氣象預報、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利用、氣象科學研究、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以及其他氣象活動,均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
第一條 為加強雷電災害防禦,避免、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
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的意見》(國辦發 〔2011〕33號),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發布工作,2012年1月3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吉政辦發〔2012〕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經2011年1月14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4次會議通過,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批准,2011年8月10日公布施行。該《條例》分總則,規劃與設施,監測、預報和...
吉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工作中還存在著氣象災害信息覆蓋面有限、預警信息發布渠道不夠暢通、發布效率比較低等問題。目前,吉林省已在農村進行氣象減災隱患排查、設定警示標誌、應急避難場所、安全疏散路徑、脆弱人群臨時安置場所,通過...
這是我省繼《吉林省氣象條例》、《吉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之後頒布的第三部省級地方氣象行政法規,也是一部專門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氣象法規。該《條例》已在12月8日《吉林日報》五版全文發布。下面我就《條例》...
為有效提高氣象災害的應急能力和公眾防禦意識,減輕氣象災害影響,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吉林省氣象條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通知》(吉政辦發 [2007]41號)等精神,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為...
《吉林省主要氣象災害及防禦指南》是2008年氣象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雲岫,秦元明。內容簡介 為進一步提高氣象災害信息員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更有效地發揮這些信息員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減輕氣象災害對吉林省社會經濟以及各個領域可能...
《吉林省氣象信息服務管理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是為了規範氣象信息服務活動,促進氣象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滿足社會公眾對氣象信息的多樣化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吉林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是吉林省實施的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包頭市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2015年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葫蘆島市氣象災害防禦實施辦法 (2015年8月6日葫蘆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60號公布)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2015年6月2日吉林省人民...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2009-2020年)》、《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意見》等先後發布,“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防災減災機制進一步健全,國家、省、地、縣氣象...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吉林省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
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保護國家利益,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氣象局 65 禁止非法定機構向公眾發布海洋預報和海洋災害警報 《海洋觀測預報管理條例》 自然資源部 66 禁止非法定機構向社會發布水文情報預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水利部 67 國家...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2.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3.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 4.民政部關於加強自然災害救助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5.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規定 6.遼寧省防震減災條例 7.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