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是吉林省地方性法律法規,2015年8月1日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 施行時間:2015年8月1日
《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是吉林省地方性法律法規,2015年8月1日施行。
《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是吉林省地方性法律法規,2015年8月1日施行。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吉政令第252號《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已經2015年6月2日省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15年8月1...
化學過程進行人工影響,實現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霧、防霜等目的的活動。防雷裝置,是指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以及其他連線導體等防雷產品和設施的總稱。第四十條 本條例由吉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第四十一條 本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國氣象局關於修改《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的決定 中國氣象局決定對《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十二條第三款修改為:“防雷工程專業設計或者施工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認定。”二、將第二十條修改為:“防雷裝置檢測機構的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吉林省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防雷減災工作,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雷電災害是指因直擊雷、...
(三)防雷裝置:具有防禦直擊雷,雷電感應和雷電波侵入性能的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器,以及其他接連導體的總稱。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白山市政府法制辦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如與法律、法規和規章不一致的,按上位法執行。政府令 白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7號 《白山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已經...
(五)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黑龍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經對相關影響防雷安全的違法行為設定了處罰條款,因此條例未再新設行政處罰,規定直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罰。現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審議意見報告 ...
記者:《辦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規範的內容是什麼? 於新文:《辦法》共7章40條,包括總則、資質申請條件、資質申請與受理、資質審查與評審、監督管理、罰則、附則,主要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規範和明確。第一,界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內涵。明確了防雷裝置的內涵,其表述與《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保持一致。即本辦法所稱雷電...
要嚴格防雷工程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防雷工程設計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並主動接受氣象部門的監督,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四、進一步加強防雷減災管理 防雷減災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氣象部門要加強防雷...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細則》已經中國氣象局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中國氣象局 2013年8月2日 認定細則 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防雷工程專業資質認定工作,根據《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中華...
《盤錦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是盤錦市人民政府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條為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遼寧省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工作的單位和...
1.1防雷相關法律1 1.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相關條款2 1.1.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條款2 1.2防雷相關法規10 1.2.1《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相關條款11 1.2.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相關條款12 1.3防雷相關規章12 1.3.1《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修訂)》(中國氣象局第24號令)相關條款13 ...
第二十條 根據《貴州省氣象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防雷設施檢測不合格又不按規定限期整改的,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提供未經氣象主管部門審查、鑑定的氣象資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一條 根據國家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各級氣象主管機構...
《瀋陽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是為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減災),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內容 第一條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
為防禦雷電災害,減少因雷電造成的火災、爆炸、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命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防雷減災管理辦法》、《雲南省氣象條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防雷工程專業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 162 號)《內蒙古自治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12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為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9日第18次常務會研究,決定修改下列政府規章:刪去《內蒙古自治...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以下簡稱防雷減災),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隨著中國氣象局制定的《防雷安全管理規範》(QX/T 309-2017),以及《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規及部門規章的修訂、頒布及實施,對新形勢下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上述法規、辦法及規範只是從大的層面對全國或全省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未充分考慮到當地產業特點以及當地綜合...
(三)《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2014年通過,2020年修正);(四)《國務院關於最佳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五)《防雷減災管理辦法》(2011年通過,2013年修改);(六)《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2016年通過,2020年修訂);(七)《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規範雷電災害管理,提高雷電災害防禦能力和水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務院令第570號)、《雲南省氣象條例》、《雲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和《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
本辦法稱防雷減災,是指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的活動,包括雷電和雷電災害的研究、監測、預警預報、防護、防雷知識宣傳教育以及雷電災害的調查、鑑定和評估等。第三條 防雷減災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市和縣(市)、區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
《自貢市防雷減災管理辦法》是自貢市頒布的管理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國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和《四川省氣象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
(二)應當安裝防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三)已有防雷裝置,拒絕進行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條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訂條例 (2011年9月15日長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1年11月23日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
內蒙古自治區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辦法 (2015年6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包頭市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2015年1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葫蘆島市氣象災害防禦實施辦法 (2015年8月6日葫蘆島市人民政府令第160號公布)吉林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