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氣象災害防禦與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是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強化氣候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遼寧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丹東市實際制定的條例。由丹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於2023年9月25日發布草案修改稿徵詢意見,意見徵詢期至2023年10月16日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氣象災害防禦與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
《丹東市氣象災害防禦與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是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強化氣候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遼寧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丹東市實際制定的條例。由丹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於2023年9月25日發布草案修改稿徵詢意見,意見徵詢期至2023年10月16日前。
《丹東市氣象災害防禦與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是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強化氣候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遼寧省氣象...
本條例所稱氣象災害,是指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和霾等造成的災害。第三條 氣象災害防禦應當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科學防禦、統籌規劃、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縣級以上農業、水利(水務)、林業、畜牧、國土資源、建設、交通、民航、鐵路、環境保護、衛生、民政、廣播電視、教育、公安、安全...
第三章氣候資源保護 第四章氣候資源開發利用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國務院《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氣象探測、預報、服務和氣象災害防禦、氣候資源利用等活動, 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國家對氣象工作實行統一領導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國務院授權的主管全國氣象...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氣候資源,滿足公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一條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寧夏回族自治區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氣候資源,是指能被人類生產和生活所...
氣候資源探測資料匯交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環保、水利、農業、林業、國土等機構或者部門,建設氣象、大氣環境、地質災害、海洋、水文等資料資料庫和信息共享平台,為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提供科學依據。第...
第二章 氣象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第三章 氣象探測 第四章 氣象預報與災害性天氣警報 第五章 氣象災害防禦 第六章 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氣象事業,規範氣象工作,...
(二)為農牧業綜合開發、生態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等開展套用氣候工作;(三)農作物、牧草產量預測,農牧業氣象實用技術、氣象災害防禦技術的試驗研究和推廣套用,農村牧區氣象科技服務網建設,氣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