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明儒學案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者:黃宗羲
- 類別:學術史
內容簡介,社會影響,圖書目錄,四庫提要記載,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明儒學案》是黃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書於康熙十五年(1676年)。
《明儒學案》共六十二卷。明黃宗羲(1609-1695)撰。明代學術思想史專著。黃氏著此書之前。明代理學家周汝登曾著《聖學宗傳》,明清之際理學家孫奇逢曾著《理學宗傳》,對明代諸儒學說加以總結。黃氏認為周書主張禪學,孫書雜收,不得要領,聞見不廣,論述不當,因此廣采明代諸儒文集、語錄,根據各家宗旨,分宗立派,於康熙十五年(1676)著成此書。
全書首冠《師說》一卷,列方孝孺等二十五人。次以有所授受者分為各學案,以特起者、後之學者、不太著名者總列為《諸儒學案》,最後為《附案》。計《崇仁學案》四卷,列吳與弼等十人。《白沙學案》二卷,列陳獻章等十二人。《河東學案》二卷,列薛□等十五人。《三原學案》一卷,列王怒等六人。《姚江學案》一卷,列王守仁等三人。《浙中王門學案》五卷,列徐愛等十八人,又附記一人。《江右王門學案》九卷,列鄒守益等二十七人,又附記六人。《南中王門學案》三卷,列黃省曾等十人。《楚中王門學案》一卷,列蔣信等二人。《北方王門學案》一卷,列穆孔暉等七人。《粵閩王門學案》一卷,列薛侃等二人。《止修學案》一卷,列李材一人。《泰州學案》五卷,列王艮等十八人,又附記三人。《甘泉學案》六卷,列湛若水等十一人。《諸儒學案》十五卷,列方孝孺等四十二人。《東林學案》四卷,列顧憲成等十七人。其中吳桂森有目無傳,實十六人。《蕺山學案》一卷,列劉宗周一人。以上各學案,《諸儒學案》共六十二卷、列二百零一人,又附記十人。《附案》列應典等五人。合《師說》、各學案(包括附記)、《諸儒學案》、《附案》共列二百四十一人。每學案都冠以敘論,簡介該學案概況,次分列該學案學者,介紹其生平、主要學術觀點,並加以評說。最後節錄各學者的重要著作或語錄。
此書初由萬貞一刻於康熙三十年(1691),只刻三分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鄭性續刻萬氏未刻者,至乾隆四年(1739)刻完,世稱二老閣刻本。又有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故城賈潤、賈朴刻本,即紫筠齋本。此本改動次序,以《祟仁學案》首列“康齋”(吳與弼)改為首列“敬齋”(胡居仁),將《王門學案》改為《相傳學案》。後會稽莫氏用紫箔齋抄本、校以萬刻本訂正紫箔齋本次序,校正錯誤,於道光元年(1821)刻成。1936年《四部備要》本即據此本影印。光緒三十一年(1905)杭州群學社石印《黃黎洲遺書》本,只收入二老閣本《師說》、《敘傳》、《敘論》,共八卷,其它不錄。1985年中華書局出版沈芝盈點校本,以光緒八年馮全垓重印二老閣本為底本,校以紫筠齋本及《四部備要》本,據紫筠齋本及莫晉刻本增補部分內容。《河東學案》增人楊應詔敘傳、《姚江學案》增人許半生、王司輿敘傳、《浙中王門學案》增人胡瀚敘傳、《南中王門學案》增人薛甲敘傳、《甘泉學案》增人王道敘傳。
《明儒學案》的編寫不僅流派分明, 而且能抓住各人的主要思想,每派立一學案,先以小序為概括的說明,其下分列各學者,依次敘述傳略,摘錄其重要著作或語錄等,以具體的材料表明各學者的思想見解,間有作者自己的意見。特別是每個人的小傳,雖然長短不一,卻都能表達出人物的個性、特長以及一生的功過。他在凡例中說:“此編以有所授受者分為各案,其特起者後之學不甚著名,統列諸儒之案。”又說:“是編皆從全集纂要鉤玄,未嘗襲前人之舊本也。”這是提出了分立學案的明確原則,又指出所摘錄者都是取自原書,未有轉錄於他書者,是為本書的一個特點。凡例還說:“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這段話是撰者判斷各人思想的標準。他認為隨聲附和、人云亦云者,無足輕重。每個人的思想都應有其獨到的地方。只有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事物,才能有更全面更正確的認識。
社會影響
首列《師說》一篇,作為全書總綱;以下略按時代先後和學術流別列出17個學案,總敘明代學者210多人,每個學案前面為案序,略述該學派師承淵源、主要代表人物、學術宗旨等內容;其次是學者小傳,首列學派創始人作為案主,然後按照師承或地域臚列本派學者個案;小傳之後摘錄傳主的主要學術著作或言論之精華,編成《語錄》,間或撰有案語加以評論,力求全面客觀地反映出每個學案的學術風貌。
《明儒學案》以王守仁心學發展演變為主線,全面系統地反映出明代學術發展的全貌。明代前期,朝廷大力提倡程朱理學。但是,隨著明代中期各種社會矛盾不斷激化,維護傳統倫理綱常的理學思想已經不能適應社會需要,逐漸趨於保守和沉寂。與此同時,一些有識之士不滿于思想界的僵局,開始脫離正宗理學的束縛,醞釀著新的學術思想。到明代中葉,王守仁建立起心學理論體系,取代程朱理學成為思想界的主流。後來心學體系逐漸分化,產生了不同的流派。黃宗羲著《明儒學案》,準確地把握了明代心學醞釀、形成、繁榮和分化的軌跡,揭示出明代學術發展的主線。他說:“有明學術,白沙開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後來門下各以意見攙和,說玄說妙,幾同射覆,非復立言之本意矣。”(《姚江學案序》)
黃宗羲的編纂思想是闡明各家各派的自得之學,把握學術思想的真諦。他說:“學問之道,以個人自用得著者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發凡》)因此,黃宗羲對於每一個學派和每一個學者的學術思想,都儘量揭明其治學宗旨,讓世人明了他們的學術精髓。《明儒學案》中這樣的事例隨處可見,例如把陳獻章的治學宗旨概括為“主靜”、“自得”,把王守仁的治學宗旨概括為“慎獨”等等。注重各家各派學術宗旨避免了面目雷同的空論,使《明儒學案》成為中國古代學術史著述的傑作。
《明儒學案》是我國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學術史著作,開創了史學上的學案體史書體裁。中國古代史學中比較著名的史書體裁是《春秋》《左傳》開創的編年體裁、《史記》《漢書》開創的紀傳體裁、《通典》開創的典制體裁和《通鑑紀事本末》開創的紀事本末體裁。《明儒學案》是繼上述幾種史書體裁之後又一種重要的史書體裁,適應了我國封建社會後期學術思想繁榮的需要。
學案體裁中的“學”指學術、學派,而“案”則謂考察、按據,是敘述學派源流及其學說內容、考按學術事件而加以論斷的專門史學著述形式。在黃宗羲之前,宋代朱熹作《伊洛淵源錄》,明代劉元卿作《諸儒學案》、馮從吾作《元儒考略》、周汝登作《聖學宗傳》,明末清初孫奇逢作《理學宗傳》,雖有學術史的萌芽,但只反映學派源流,撰寫學者人物傳記,不能反映各家各派的學術宗旨,仍然屬於紀傳體史書的範疇。《明儒學案》把明代各派的學術淵源、學者傳記和學術宗旨有機結合起來,構成一部系統完整的學術思想史巨著。繼此之後,清前期黃百家、全祖望撰《宋元學案》,清後期唐鑒撰《國朝學案小識》,民國徐世昌撰《清儒學案》,一脈相承,對中國史學發展產生了很大影響。
圖書目錄
師說 方正學孝孺、曹月川端、薛敬軒瑄、吳康齋與弼、陳剩夫真晟、周小泉蕙、陳白沙獻章、陳克庵選、羅一峰倫、蔡虛齋清、王陽明守仁、鄒東廓守益、王龍溪畿、羅整庵欽順、呂涇野、孟雲浦化鯉 孟我疆秋 張陽和元忭、羅念庵洪先 趙大洲貞吉 王塘南時槐 鄧定宇以贊、羅近溪汝芳、李見羅材、許敬庵孚遠
卷一 崇仁學案一吳與弼
卷十二 浙中王門學案二王畿
卷十七 江右王門學案二文莊歐陽南野先生德(歐陽德)
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四處士劉兩峰先生文敏(劉文敏)、同知劉獅泉先生邦采(劉邦采)、御史劉三五先生陽(劉陽)、縣令劉梅源先生曉(劉曉)、員外劉晴川先生魁(劉魁)、主事黃洛村先生弘綱(黃弘綱)、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何廷仁)、郎中陳明水先生九川(陳九川)、太常魏水洲先生良弼(魏良弼)、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魏良政)、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魏良器)
卷二十 江右王門學案五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王時槐)
卷二十二 江右王門學案七憲使胡廬山先生直(胡直)
卷二十六 南中王門學案二唐順之、唐鶴徵
卷三十一 止修學案李材
卷三十三 泰州學案二趙大吉
卷三十六 泰州學案五周汝登、陶石簣、劉塙
卷三十七 甘泉學案一湛若水
卷三十九 甘泉學案三洪垣
卷四十四 諸儒學案上二曹端
卷四十七 諸儒學案中一羅欽順
卷四十九 諸儒學案中三何瑭
卷五十 諸儒學案中四王廷相
卷五十一 諸儒學案中五黃佐
卷五十六 諸儒學案下四黃道周
卷六十二 蕺山學案劉宗周
四庫提要記載
《明儒學案》·六十二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宗羲撰。宗羲有《易學象數論》,已著錄。初,周汝登作《聖學宗傳》,孫锺元又作《理學宗傳》。宗羲以其書未粹,且多所闕遺,因搜采明一代講學諸人文集、語錄,辨別宗派,輯為此書。凡《河東學案》二卷,列薛瑄以下十五人。《三原學案》一卷,列王恕以下六人。《崇仁學案》四卷,列吳與弼以下十人。《白沙學案》二卷,列陳獻章以下十二人。《姚江學案》一卷,列王守仁一人,附錄二人。《浙中相傳學案》五卷,列徐愛以下十八人。《江右相傳學案》九卷,列鄒守益以下二十七人,附錄六人。《南中相傳學案》三卷,列黃省曾以下十一人。《楚中學案》一卷,列蔣信等二人。《北方相傳學案》一卷,列穆孔暉以下七人。《閩越相傳學案》一卷,列薛侃等二人。《止修學案》一卷,列李材一人。《泰州學案》五卷,列王艮以下十八人。《甘泉學案》六卷,列湛若水以下十一人。《諸儒學案·上》四卷,列方孝孺以下十五人。《諸儒學案·中》七卷,列羅欽順以下十人。《諸儒學案·下》五卷,列李中以下十八人。《東林學案》四卷,列顧憲成以下十七人。《蕺山學案》一卷,列劉宗周一人,而以《師說》一卷冠之卷端。所列自方孝孺以下十七人,大抵朱、陸分門以後,至明而朱之傳流為河東,陸之傳流為姚江。其餘或出或入,總往來於二派之間。宗羲生於姚江,欲抑王尊薛則不甘,欲抑薛尊王則不敢,故於薛之徒,陽為引重而陰致微詞;於王之徒,外示擊排而中存調護。夫二家之學,各有得失。及其末流之弊,議論多而是非起,是非起而朋黨立。恩讎轇轕,毀譽糾紛。正、嘉以還,賢者不免。宗羲此書,猶勝國門戶之餘風,非專為講學設也。然於諸儒源流分合之故,敘述頗詳,猶可考見其得失。知明季黨禍所由來,是亦千古之炯鑒矣。卷端《仇兆鰲序》及《賈潤所評》,皆持論得平,不阿所好,並錄存之,以備考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