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禹錫

閻禹錫(1426-1476),字子與,洛陽人,明景泰年間舉人,曾以廬墓《守母墳》聞名於世。

基本介紹

  • 本名:閻禹錫
  • 別稱:子與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洛陽
  • 出生時間:1426
  • 去世時間:1476
  • 主要作品:《守母墳》
人物概述,史籍記載,《明史·列傳·儒林》,明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清黃宗羲《明儒學案·河東學案》,

人物概述

閻禹錫(1426-1476),字子與,洛陽人,明景泰年間舉人,曾以廬墓《守母墳》聞名於世。後聞薛瑄講學河東,就前往河東拜薛瑄為師。天順朝,他因忤逆權貴,被貶為徽州府經歷(小官名)。他的學生乞留不允,被調到南京任國子監丞(官名),後轉任御史,督畿內學政。他把周敦頤的《太極圖說通書》。向學生講解,一時學生雲集,他家道苦貧,死後門人為之殯葬。他的作品主要有《自信集》、《晦庵要語》、《二程全集》、《薛文清公讀書錄》、《河汾詩文》、《司馬法吳子批註》、《孫子選注》、《武學詞范》等書行世。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儒林》

閻禹錫,字子與,洛陽人。父端,舉河南鄉試第一,為教諭,卒。禹錫方九歲,哭父幾滅性。長博涉群書,領正統九年鄉薦,除昌黎訓導。以母喪歸,廬墓三年,詔以孝行旌其閭。聞河津薛瑄講濂、洛之學,遂罷公車,往受業。久之,將歸,瑄送至里門,告之曰:“為學之要,居敬窮理而已。”禹錫歸,得其大指,益務力行。天順初,大學士李賢薦為國子學正。請嚴監規以塞奔競,復武學以講備御,帝皆從之。尋升監丞,忤貴幸,左遷徽州府經歷。諸生伏闕乞留,不允。再遷至南京國子監丞,掌京衛武學,四為同考官,超拜監察御史。督畿內學,取周子《太極圖》、《通書》為士子講解,一時多士皆知響學。成化十二年卒,年五十一。

明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

正統元年,初設提學省直憲臣。時山東提學僉事薛瑄,疏請凡廩生考斥者,俱追糧為民,時以為苦。至成化九年,北直隸提學御史閻禹錫奏:“今斥生已奉敕充吏,請停追糧。”上許之。禹錫起家甲子乙榜,為國子學正,曾充天順四年會試同考官,尋升監丞。值天順七年會試,火焚舉場,禹錫疏請贈舉子焚死者俱為進士。禮科駁其非,下錦衣獄訊治。
既而用其言宥之,成化中遂入台班。先禹錫以國子學正掌京衛武學,上疏謂武學生俱紈絝子弟,驕惰不學,今後武生考劣等,俱宜追所食廩糧,以警其餘。上亦允之。其持論不同又如此。
蓋斟酌時宜,通達國體之士也。按正統四年八月,江西南安知府林芊言:“比者提學薛瑄,以生員有疾罷斥者,追所給廩米。臣以為不幸有疾,罷之可也。至於廩給,縻費於累歲,而追索於一朝,固亦難矣。且父兄不能保子弟之無疾,今懲償納之苦,孰肯令其就學。”上是之,行體部除其令矣。何以成化間,而禹錫又有免追之疏,想林疏已行而中止耶。

清黃宗羲《明儒學案·河東學案》

御史閻子與先生禹錫
閻禹錫,字子與,洛陽人。年十九,舉正統甲子鄉試。明年,授昌黎訓導。母喪廬墓,詔旌其門。聞薛文清講學,往從之游。補開州訓導,遂以所受於文清者,授其弟子,人多化之。李文達薦為國子學正,轉監丞。乾謁不行,謫徽州府經歷。尋復南京國子助教監丞,超升御史,提督畿內學政。勵士以原本之學,講明《太極圖說》、《通書》,使文清之學不失其傳者,先生之力也。成化丙申卒。所著有《自信集》。或問先生與白良輔於文清,文清曰:“洛陽似此兩人也難得,但恐後來立腳不定,往別處走。”觀先生所立,雖未知所得深淺,亦不負文清之所戒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