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中心城區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實施方案》已經新余市九屆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0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中心城區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0日
- 發布單位: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新余市中心城區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實施方案》已經新余市九屆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0日印發
《新余市中心城區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實施方案》已經新余市九屆人民政府第89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4月20日印發1全文為貫徹落實新余市委市政府關於發展“精、特、優、綠”現代農業的理念,推動我市畜禽...
《備案指引》是對粵農規〔2018〕4號文有關活禽屠宰廠(場)管理方面的進一步細化,明確申請備案的流程及提交的備案資料。(二)主要依據。《備案指引》的制定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2014年12月1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公布 根據2019...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活禽交易禁止區域,具體範圍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在活禽交易禁止區域內的農貿市場不得進行活禽交易活動。鼓勵農貿市場禽類經營實行集中屠宰、冷鏈配送、冰鮮上市。第二十一條 農貿市場出入口醒目位置應當設立以下標識:(一)禁止吸菸;(二)...
《揚州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是揚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活禽交易管理,預防和控制動物疫病,保護公眾健康,保障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中心城區和縣(市)...
(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規定:年屠宰生豬15萬頭及以下、肉牛1萬頭及以下、肉羊15萬隻及以下、活禽1000萬隻及以下的屠宰建設項目(少數民族地區除外)屬於限制類。橋式劈半鋸、敞式生豬燙毛機等生豬屠宰設備,豬、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藝屬於淘汰類。(二)三區三線:“三區”是指...
實現家禽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城區市場取締現場宰殺和交易活禽,鄉鎮市場逐步取締活禽交易,全力打造整潔衛生、安全放心的農(集)貿市場。(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負責)(五)統籌推進垃圾污水治理。強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
活禽經營限制區內實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活禽經營限制區之外,鼓勵採用冷鏈、畜禽產品生鮮上市等方式銷售食用農產品,並按照規定逐步取消活禽交易。第四章 農貿市場周邊管理 第二十九條 市、縣城區的農貿市場周邊二百米範圍內,未經批准不得設定銷售食用農產品的臨時攤點。其他區域農貿市場的周邊範圍,由...
實現家禽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逐步取締市場活禽交易,全力打造整潔衛生、安全放心的農(集)貿市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負責)(五)統籌推進垃圾污水治理。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健全城鄉一體化生活...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活禽經營限制區的通告 為加強家禽經營管理,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根據省的部署,我市於2014年5月5日起在部分區域開展了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試點工作,並取得了明顯成效。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06號)要求,我市將正式劃定活禽經營...
第十條 屠宰、經營、運輸的家禽應當附有檢疫證明。經營和運輸的禽產品應當附有檢疫證明、檢疫標誌。第十一條 零售的活禽應當宰殺後交付。第十二條 家禽交易市場實行定期休市制度。具體休市時間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告。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執行定期休市制度,在經營場所公示具體休市時間。休市期間停止家禽...
(五)私自屠宰活禽後出售的,視為從事活禽交易,分別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按照本條第(二)項和第(四)項規定予以處罰。B、活禽交易市場開辦者未組織對活禽交易場所、集中屠宰間以及設施設備進行清洗、消毒,不具備動物防疫條件的,由農業農村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
(二)建立健全衛生、消毒、無害化處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按照規定組織對活禽經營、宰殺區域以及活禽籠具、宰殺器具、運載工具等清洗、消毒,對活禽糞便、污物以及宰殺活禽的廢棄物等進行無害化處理;(三)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重大禽類疫情應急工作方案,發現活禽出現群體發病或者死亡的,立即依法向...
6、鎮(鄉)(街道)農(集)貿市場有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有管理制度,市場經營秩序規範、公共場所整潔衛生。經營場所內食品加工、活禽宰殺設立有相對獨立區域;生熟食品分開銷售;熟食從業人員衣帽整潔衛生,銷售直接入口、散裝食品使用專用工具;涼拌食品銷售具有冷藏設施;銷售畜禽類食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四)餐飲消費...
第二十二條 農貿市場活禽經營應當逐步實行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有活禽入場經營的農貿市場應當按照規定設立相對獨立的活禽經營區域,實行封閉式屠宰加工,建立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配備相應設施、設備。活禽銷售區、宰殺區、消費者之間應當物理隔離。不具備活禽經營及屠宰條件的農貿市場,禁止活禽入場經營。第...
五、《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務 一是實施活禽交易場所改造;二是加強冷鏈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實施冰鮮禽產品交易;四是做好市場保供對接。六、《工作方案》明確的工作要求 一是明確了完成時間,全市農貿市場的冰鮮禽交易區改造工作須在3月底完成。二是明確了工作職責,細化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
第六條 本市逐步在城市人口密集區實施活禽交易禁止制度。禁止活禽交易的具體實施範圍由市、轄市(區)人民政府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活禽交易禁止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活禽交易,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採購活禽進行飼養、銷售、宰殺、加工。第七條 本市推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第八條 活禽交易...
嚴格執行活禽市場“1110”制度,規範活禽市場管理,活禽經營限制區內實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工商局、教育廳、旅遊局分別負責)4.推進衛生城鎮創建。珠三角地區要堅持城鄉聯動、整體發展、城市與農村並重,全面開展衛生城鎮創建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活禽集中屠宰環節的監督管理,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家禽經營的動物防疫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家禽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預防、監測和控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嚴禁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家禽及產品進入市場銷售,活禽交易市場嚴格落實“1110”制度(活禽經營市場一日一清潔消毒、一周一大掃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售市場當日零存欄)。加強疫病監測,發現禽流感病毒污染立即採取休市、消毒等應急處置措施。深入推進“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生產消費模式。四是...
因此宰後要快速降低肉溫, 一般建議-20℃快速冷卻90 min, 使後腿肌肉深層中心溫度從38~40℃降至20~25℃。白條入排酸間, 在0~4℃冷庫中低溫排酸24 h。鵝的人工屠宰方法 人工屠宰加工方法。主要是指在屠宰加工過程中,採集和整理鵝的產品。是人藉助簡單的設備和工具以手工操作完成的, 具體做法要按屠宰加工程式...
第二十二條 活禽經營限制區按規定實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在其他區域內,有活禽入場經營的農貿市場應當按規定設立相對獨立的鮮活家禽經營區域,實行封閉式屠宰加工,建立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制度,配備相應設施設備。活禽銷售區、宰殺區、消費者之間應當物理隔離。不具備活禽經營及屠宰條件的農貿市場,不允許...
推進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做好功能分區和布局,取締禁止區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實現家禽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加強小餐飲店、小作坊等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衛生整治,推進餐飲業“明廚亮灶”。治理生態環境系統污染,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擴大環境影響健康監測,逐步建...
實現家禽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逐步取締市場活禽交易,全力打造整潔衛生、安全放心的農(集)貿市場。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 (五)統籌推進垃圾污水治理。加快推進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省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制度。推行牛、羊定點屠宰或者集中屠宰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活禽集中屠宰,並參照生豬定點屠宰進行管理。定點屠宰或者集中屠宰的畜禽,應當集中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向畜禽定點屠宰或者集中屠宰企業派駐或者派出官方獸醫實施屠宰檢疫,並監督相關組織和個人做好肉品品質檢驗、病死...
鄉鎮(街道)負責做好轄區內農貿市場的調查摸底,提出分類處置的建議方案;負責做好農貿市場關停轉型所涉及經營戶和周邊居民的宣傳引導工作,制定農貿市場改造期間的分流方案和過渡性措施。北湖區、蘇仙區政府同時負責轄區內活禽定點屠宰場規劃選址和建設,實施中心城區家禽集中屠宰;負責對市中心城區農貿市場改造升級財政補助...
(四)全面推行禽類集中屠宰。推動各縣(市、區)主城區取消集貿市場活禽交易,實施禽類集中屠宰、集中檢疫、冷鮮上市,降低活禽交易帶來的食品安全、疫病傳播和環境污染等風險。〔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贛州經開區和蓉江新區管委會〕(五)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牛羊養殖...
嚴禁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家禽及產品入市銷售,嚴格執行活禽市場防疫管理制度,加強疫病監測,發現禽流感病毒污染立即採取休市、消毒等應急處置措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情況,依法決定在城市特定區域禁止活禽交易。倡導健康消費理念,加快推進“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的生產消費模式。四是...
第二十一條 本省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制度,推行牛、羊定點屠宰或者集中屠宰制度,活禽經營限制區內實行活禽集中屠宰制度。定點屠宰或者集中屠宰的畜禽,應當集中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向畜禽定點屠宰或者集中屠宰場所派駐或者派出官方獸醫實施屠宰檢疫,並監督相關組織和個人做好肉品品質檢驗、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無害...
制定、修訂《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印發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以及動物免疫、監測、流調等多個實施方案,不斷強化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的法制和技術保障。二是體系建設持續健全。建立覆蓋全市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體系、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和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
(六)衛生責任制落實,團場環境美觀有序,無亂搭亂建、亂貼亂畫、亂擺攤點現象。集貿市場衛生設施完善,功能分區合理,活禽售賣、宰殺設定相對獨立的區域,管理良好。(七)建築工地管理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要求,建築物料、施工棄渣不影響道路通暢和環境衛生,工地噪聲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八)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