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

《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是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
  • 發布單位: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發布通知,檔案全文,

發布通知

關於印發《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各相關區農業農村委、中心城區市場監管局,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市人獸共患病源頭防控,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生物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全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的通知》(農牧發〔2022〕31號)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3年3月17日

檔案全文

上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
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事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事關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生物安全,是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健康中國戰略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全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編制本規劃。
一、防治形勢
(一)防治成效。我市高度重視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全市疫情形勢穩定可控。一是頂層設計持續強化。制定、修訂《上海市動物防疫條例》《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印發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以及動物免疫、監測、流調等多個實施方案,不斷強化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的法制和技術保障。二是體系建設持續健全。建立覆蓋全市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體系、動物衛生監督體系和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形成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綠化市容以及海關等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三是防治措施持續最佳化。壓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服務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全方位、全鏈條加強強制免疫、監測流調、道口監管、無害化處理、區域化管理等防控措施。四是人獸共患病得到有效防控。在崇明建成國內首個奶牛布病和結核病淨化區,畜間布病和結核病流行率顯著降低。連續多年未有犬傳人狂犬病病例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馬鼻疽維持無疫狀態,日本血吸蟲病防治成果進一步鞏固。
(二)困難挑戰。隨著我市都市畜牧業轉型發展和城市動物數量增加,輸入性疫情形勢依然複雜嚴峻,未來一段時期我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任務仍然十分艱巨。一是外疫傳入風險大。畜間人獸共患病種類多,病原複雜,流行範圍廣,加上我市外來畜禽產品供應量越來越大,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疫病通過候鳥遷徙、交通物流、畜禽引種等途徑傳入、擴散的風險持續存在。二是生物安全水平還需提高。部分規模場防疫意識不強、設施老化、措施不力,畜禽散養在郊區依然少量存在,城市動物數量逐年增加,生物安全防護水平參差不齊。三是基層防疫力量有所弱化。受我市畜禽養殖數量減少和機構改革影響,基層動物防疫機構撤併,職能淡化、人員不足等問題有所顯現,動物防疫、檢疫和監管工作存在較大壓力。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積極防禦、系統治理,健全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體制機制,全面夯實基層基礎,提升風險防範和綜合防治能力,有計畫地控制、淨化和消滅若干種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民眾健康安全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維護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則。一是源頭防治,突出重點。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淨化消滅相結合的方針,聚焦重點病種,織密築牢防治畜間人獸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線,從前端阻斷傳播路徑,切實降低流行率,有效防範傳播風險。二是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嚴格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採取監督指導和激勵相結合的措施,調動從業者主動防疫的內生動力,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生產經營者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三是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實行一病一策、分類指導,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採取差異化防治策略,根據不同病種的流行規律、傳播特點和防治現狀,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精準防治,逐步實現從場群、區域到整體的控制、淨化和消滅目標。四是協調配合,統籌推進。有效整合現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資源,理順防治體制機制,明確各方事權,協調各方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形成防控合力。確定我市重點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聚焦重點環節,落實重點措施,統籌推進各項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標。到2030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能力,動物防疫法律法規、機構隊伍和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應急回響機制更加健全,快速感知和識別新發突發疫病能力不斷提高,全社會協同防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重點防治病種得到有效控制,犬傳人狂犬病實現消除,畜間布病、牛結核病等病種淨化成果進一步鞏固,高致病性禽流感穩定控制,馬鼻疽保持無疫狀態。常規防治病種流行率穩定控制在較低水平。重點防範的外來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
專欄1 實施防治防範的主要畜間人獸共患病
病種分類
病種
重點防治
(5種)
狂犬病、布病、牛結核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馬鼻疽
常規防治
(20種)
日本血吸蟲病、弓形蟲病、包蟲病、炭疽、鉤端螺旋體病、鸚鵡熱、Q熱、巴爾通體病、沙門氏菌病、空腸彎曲菌感染、大腸桿菌O157感染、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旋毛蟲病、囊尾蚴病、李氏桿菌病、類鼻疽、片形吸蟲病、利什曼原蟲病、華支睪吸蟲病
外來防範
(2種)
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
專欄2 重點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目標
病種
到2025年
到2030年
狂犬病
註冊犬免疫密度和建立免疫檔案均達到100%;犬傳人狂犬病實現消除標準。
部分區域達到狂犬病無疫標準。
布病
種牛場、種羊場和奶牛場達到淨化標準,奶牛布病達到全市區域淨化標準。
維持種牛場、種羊場和奶牛場淨化標準以及奶牛布病全市區域淨化標準;推進其它畜種布病淨化。
牛結核病
種牛和奶牛結核病達到全市區域淨化標準。
維持種牛和奶牛結核病全市區域淨化標準。
高致病性禽流感
達到免疫無疫標準,部分區域達到淨化標準。
維持免疫無疫標準,進一步擴大淨化範圍。
馬鼻疽
維持無疫狀態。
維持無疫狀態,部分區域達到馬鼻疽無疫標準。
三、策略措施
對重點防治病種,按照國家防治技術規範、標準,制定我市應急實施方案,實行全市統防、部門聯防,一病一策、精準治理,區域協同、有效防控。對境外流行、尚未傳入的畜間人獸共患病,加強風險防範、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
(一)狂犬病。狂犬病是我國法定報告傳染病中病死率最高的人獸共患病,要強化免疫、監測流調、疫情處置等關鍵防治措施落實。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嚴格實施犬只強制免疫。推進狂犬病免疫點認定工作,指導犬只飼養單位和個人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定期到認定(或指定)狂犬病免疫點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對免疫犬只建立免疫檔案,鼓勵對飼養的貓實施狂犬病免疫,確保構築有效免疫屏障。二是積極開展狂犬病防疫示範工作。通過數量摸底調查、定點免疫和集中免疫互補、科學監測、技術培訓和科普宣傳等多種措施,積極推進狂犬病防疫示範村和示範小區建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全面推進狂犬病淨化工作,在消除犬傳人狂犬病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狂犬病無疫區建設。三是做好監測流調和應急處置。對出現異常攻擊行為或發生不明原因死亡的疑似患病動物及時開展病原學監測,發現確診病例及時開展疫情溯源和流行病學調查,劃定疫點、疫區和受威脅區,對高風險區犬只實施緊急免疫,嚴格按規定對染疫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疫情傳播。四是加強流浪犬和農村犬只防疫管理。按照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的要求,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的控制和處置;各區、街鎮(鄉)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二)布病。我市牛羊布病淨化效果明顯,區域淨化穩步推進,要繼續堅持定期檢測、強制撲殺政策,強化動物衛生監督和無害化處理等淨化措施。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實施專項防控行動。實施畜間布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強化條件保障,做好技術支持,加強督促指導,全面落實“一年兩次定期監測、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人員防護、培訓宣傳”等關鍵措施。二是加快區域淨化示範區建設。推廣崇明奶牛布病區域淨化示範區建設模式和經驗,以點帶面、點面結合,最終實現全市奶牛布病區域淨化的目標。加大風險動物(羊、豬、犬只等)監測力度,建設一批高水平的規模羊場布病無疫小區,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三是強化牛羊調運監管。嚴格落實牛羊產地檢疫和落地報告制度,做好隔離觀察。全面實施運輸車輛和主體備案制度,加強活畜跨區域調運監管,嚴格指定通道管理。除布病淨化場、無疫小區、無疫區,以及用於屠宰和種用乳用外,跨省調運活畜時,禁止布病易感動物從高風險區域向低風險區域調運。四是加強奶畜風險監測。支持奶畜養殖場戶開展布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布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專欄3 布病防控五年行動
我市根據農業農村部《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農牧發〔2022〕13號),制定印發《上海市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滬農委〔2022〕13號),按照源頭防控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技術創新強化支撐、健全機制持續推進的基本原則,全面落實本底調查、監測排查、消毒滅源、淨化無疫、檢疫監督、調運監管、疫情處置、宣傳培訓、效果評估等9項重點任務,強化組織指導、經費保障、技術支持、措施聯動、進展反饋等5項保障措施。力爭通過5年時間,全市奶牛達到布病區域淨化標準,牛羊維持非免疫無疫狀態,提升牛羊群體健康水平,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牛羊布病淨化場和無疫小區。
(三)奶牛結核病。我市奶牛結核病單場淨化成效顯著,區域淨化穩步推進,要繼續堅持“監測、撲殺、檢疫監管、移動控制、無害化處理”的淨化措施,強化奶牛健康管理,維持淨化成果。重點防治措施:一是繼續堅持定期監測。按照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畫,實施一年兩次集中檢測,對轄區所有牛隻進行變態反應試驗。同時,採取有效措施穩定區級奶牛結核病檢測隊伍。二是加快推進區域淨化工作。按照《上海市奶牛布魯氏菌病和結核病淨化示範區建設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在本底調查的基礎上,定期開展奶牛場結核病風險評估分級,實行“一場一策”分類管理的淨化策略,最終實現全市奶牛結核病區域淨化的目標。三是加強生物安全管理。指導奶牛場加強生物安全防控,落實日常消毒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及時撲殺牛結核病感染牛,並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奶牛群體風險監測。支持奶牛場開展牛結核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牛結核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四)高致病性禽流感。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形勢總體平穩,要繼續落實免疫、監測、撲殺等綜合防治措施。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強制免疫。堅持預防為主,全面開展家禽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確保家禽群體免疫保護水平。根據監測評估結果和防治實際探索建立免疫退出機制。二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實施家禽和野禽監測計畫,密切監視禽流感病毒流行動態、毒株變異、致病力變化情況。三是嚴格檢疫監管和市場準入。嚴禁未經檢疫、來源不明的家禽及產品入市銷售。倡導健康消費理念,繼續推進“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的生產消費模式。四是推進區域化管理。鼓勵、支持養殖場戶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淨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不斷提高家禽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五)馬鼻疽。繼續實施馬鼻疽消滅計畫,維持無疫狀態。嚴格落實監測、撲殺、無害化處理、移動控制等關鍵措施。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嚴格落實定期監測。按照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畫,實施一年兩次集中檢測,對轄區所有馬匹進行點眼反應試驗。二是加強馬匹的移動控制監管。嚴格檢疫和調運監管,做好調運馬匹的隔離檢疫工作。三是強化馬場的生物安全措施。認真落實馬場的消毒滅原、人員控制、投入品管理以及無害化處理等關鍵措施。
(六)其他畜間人獸共患病。針對畜間人獸共患病傳播流行的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動物),實施綜合防治措施,積極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殺,加強飼養管理,不斷提高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重點防治措施:對炭疽,做好監測排查和針對性免疫,春季對適齡牛集中進行1次炭疽免疫,及時做好補免工作。對日本血吸蟲病,實施好農業滅螺工程,根據我市螺情信息,每年按照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畫開展家畜查治。對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II型感染和鸚鵡熱,在流行區域對豬、馬、牛、羊等易感家畜進行疫苗接種。對巴爾通體病,以家養和流浪貓為重點,做好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對旋毛蟲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場為重點,嚴格宰後檢疫檢驗,做好污染肉品的無害化處理。對其他常規防治病種,加強飼養管理、環境消毒、無害化處理、藥物治療、疫病淨化,加強人員防護和個人衛生。對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等外來病種,加強聯防聯控,健全跨部門協作機制,強化入境檢疫和邊境監管措施,提高人獸共患病發現識別和防控能力。
四、重點任務
(一)完善防治措施。深入推進畜間人獸共患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改革,完善以養殖場戶為責任主體,以企業執業獸醫、鄉村獸醫、村級防疫員和特聘防疫專員等社會化服務隊伍為技術依託的強制免疫網路。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明確疫情報告責任和標準,健全疫情報告體系。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應急預案和應急回響機制,加強應急物資和能力儲備。加強牛羊屠宰管理,有序推進牛羊集中或定點屠宰,健全入場動物查證驗物、待宰採樣檢測和檢驗檢疫制度,建立牛羊屠宰場基礎信息系統,強化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對接,實現牛羊從產地到屠宰的全程閉環監管。
(二)抓好監測淨化。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健全以市區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中國農科院上海獸醫研究所和上海市農科院畜牧獸醫研究所等為主體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監測預警網路。加強專項監測,有針對性地開展常規監測、淨化監測和無疫監測,做到及時發現、快速感知、準確識別。加強寵物疫病、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外來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強化同衛生健康、海關、林業等部門溝通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相互通報監測信息。強化畜間人獸共患病淨化工作,推進防治工作從有效控制向淨化消滅轉變。建立完善相關獎補政策和激勵機制,加快推進畜間人獸共患病淨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的建設,建成一批高水平畜間人獸共患病淨化場和無疫小區。通過示範帶動、典型引領,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專欄4 畜間人獸共患病淨化
我市按照《農業農村部關於推進動物疫病淨化工作的意見》(農牧發〔2022〕29號)要求,制定印發《上海市動物疫病淨化工作實施方案》(滬農委〔2022〕120號),堅持“企業主體政府支持、先易後難分類施策、點面結合統籌推進”的淨化原則,通過明確淨化病種、確定淨化目標、完善淨化技術和模式、開展淨化指導和評估等措施,以種畜禽場、奶牛場和規模畜禽養殖場為淨化對象,結合奶牛布病和結核病區域淨化示範區建設,以及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等工作,力爭在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動物疫病淨化場,促進動物防疫由重點控制向全面淨化轉變,助推畜禽種業振興、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畜牧業提質增效。
(三)強化科技支撐。積極支持有條件的單位開展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相關技術研究和推廣,實施新發畜間人獸共患病應急科研攻關儲備項目。組織開展多部門、跨學科聯合攻關,加強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科研院所和企業科研資源集成融合,構建基礎性、前沿性、實用性技術研究、集成創新和示範推廣平台,增強防治技術原始創新、集成推廣和引進吸收轉化能力,解決制約防治工作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檢測試劑、標準樣品、儀器設備、治療藥物、中醫藥技術等方面的研發推廣,加快推進新型疫苗和快速診斷與鑑別診斷技術產品的引進、研發、註冊和套用,完善相關畜間人獸共患病診斷檢測標準,健全畜間人獸共患病菌毒種庫、疫苗和診斷製品標準物質庫。
(四)推進智慧防治。實施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動,全面提升畜間人獸共患病系統治理能力。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織牢織密監測預警網路。建立以動物移動監管為核心的全鏈條智慧監管體系,建成覆蓋養殖場戶、屠宰企業、指定通道、無害化處理場、交易市場的智慧型監控信息系統,開展動物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無害化處理等全鏈條精細化監管,實現養殖檔案電子化、檢疫證明無紙化、運輸監管閉環化。將信息系統配備及與政府監管系統對接情況,納入養殖場、屠宰場等標準化示範創建,以及動物疫病淨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評估驗收內容,不斷提高智慧監管能力水平。
專欄5 智慧防疫能力提升行動
依託我市畜牧雲平台,以直聯直報系統、牧運通APP等為支撐,以規模養殖場和畜禽屠宰場點為關鍵控制節點,建立健全養殖、運輸、屠宰全鏈條防疫、檢疫監管智慧信息系統。逐步建設覆蓋全市所有規模養殖場和畜禽屠宰場的視頻監控系統,對規模養殖場實施電子養殖檔案管理,逐步實現養殖檔案電子化、屠宰管理標準化、檢疫證明無紙化。
(五)加強宣傳教育。制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培訓計畫,對動物養殖、屠宰加工、動物疫病防控等高風險從業人員,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技術培訓,分類編制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指南,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健康教育。監督相關單位建立健全人員防護制度,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措施,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健康檢查。利用多種方式和重要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識,倡導健康飲食和良好生活習慣,提高社會公眾防範意識。
(六)完善服務體系。著力培育多元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完善以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為主體,其他獸醫從業人員和社會力量為補充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化服務體系為生產經營主體提供疫病檢測、診斷和治療等防治服務。積極推進將強制免疫、採樣監測、協助檢疫等獸醫公益服務事項交由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建立完善獸醫社會化服務相關制度和標準,強化監督管理,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的公益性獸醫社會化服務與市場主導的經營性獸醫社會化服務深度融合的長效機制。
(七)夯實基層基礎。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開展基層動物防疫體系運行效能評估,重點強化市區兩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成立中心城區防疫主管部門,明確機構設定和職能定位,充實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力量,足額配齊配強街道、鄉鎮專業人員,實行定責定崗定人,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專業能力。各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調度,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協調建立分級投入、分級管理機制,推動區財政加大獸醫實驗室投入,加強對不同生物安全級別的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
五、組織保障
(一)強化責任落實。成立我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各方責任。結合我市畜間人獸共患病流行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實施我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全面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條件保障。統籌使用中央財政動物防疫補助等經費項目,協調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全面推進免疫、監測、流調、撲殺、淨化、評估、檢疫監督、無害化處理、應急處置、人員防護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各區要採取措施穩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隊伍,將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落實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等相關待遇,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責有人負、活有人乾、事有人管。
專欄6 重點支持政策項目
1.強制免疫補助:主要用於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淨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措施,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畫、購買防疫服務等方面。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行強制免疫“先打後補”,對暫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繼續實行市級集中招標採購強制免疫疫苗。
2.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主要用於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和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補助等方面。補助對象為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銷毀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的所有者。
3.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主要用於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
4.上海市獸醫公共衛生重點實驗室建設:補齊動物人獸共患病防控短板,建立獸醫公共衛生應急技術支撐體系,開展生物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和防控技術研究。重點圍繞標準物質研發,未知病原及多病原快速篩選,新型疫苗和診斷試劑研製,生物信息學及大數據分析,流行病學監測預警,風險評估以及新發和再發動物人獸共患病防控等方面開展技術攻關。
5.突(新)發人獸共患病預警監測平台建設:引進國際、國內先進物聯網、雲計算技術,開發涵蓋免疫防疫、冷鏈預警、監測檢測、現場診斷,流調溯源、疫情預警等多維數據的可視化查詢雲平台,建立突(新)發人獸共患病預測預警模型,提升早期預警監測水平。
6. 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設:對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動物防疫指定通道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或改造,配備監督執法和信息化裝備設施,提升查證驗物能力,堵截染疫動物,控制流通環節動物疫病傳播擴散風險。
(三)強化機制創新。理順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機制,健全行政管理、技術支撐和監督執法體系,明確各類工作機構職能定位,加強協調配合,增強防治合力。完善動物防疫、衛生健康、海關、林業等部門參與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協作機制,建立情況通報、聯合會商、分析研判、風險評估等工作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措施聯動。探索利用大數據信息、人工智慧技術確定重點人群和對象,精準推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時發布疫病監測情況和風險提示,增強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公眾的防疫意識和能力。
(四)強化督促指導。市農業農村委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本規劃制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任務清單和監測指標,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和跟蹤評價。對在動物防疫工作、相關科學研究、動物疫情撲滅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要將職務職級晉升和職稱評定、表彰獎勵向業績突出、考核優秀的基層動物防疫人員傾斜。市農業農村委將配合農業農村部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階段性評估指導,結合春防秋防檢查,定期調度和通報有關情況,並將結果與動物防疫補助等經費項目分配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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