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

《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是為了進一步規範畜禽屠宰行業秩序,提升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動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肉品有效供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1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結合貴州省實際,編制的規劃。

2023年11月24日,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印發《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 文號:黔農發〔2023〕42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的通知
黔農發〔2023〕4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貴州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11月24日 

內容全文

為進一步規範畜禽屠宰行業秩序,提升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動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肉品有效供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1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結合我省實際,特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一)發展成效
1.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出台《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貴州省畜禽定點屠宰廠(場)設定指導意見》,修訂《貴州省動物防疫條例》,在全省實行豬、牛、羊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推行雞、鴨、鵝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明確“科學規劃、合理布局,以人為本、保護環境,有利流通、方便管理”的屠宰廠(場)設定原則,理順屠宰企業動物防疫主體責任,農業農村部門監督管理責任,授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未經定點從事屠宰活動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2.企業布局持續最佳化。全省現有畜禽定點屠宰企業176家,其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154家(設立牛羊屠宰車間35個、家禽屠宰車間10個),專營牛羊定點屠宰企業10家,專營家禽定點屠宰企業12家。除雲岩區、南明區、觀山湖區外,其他縣(市區、特區)均設有定點屠宰企業。2019年以來,全省深入開展屠宰企業清理整頓,依法關停“三證”(定點屠宰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不全、不符合設立條件的屠宰企業52 家,淘汰落後設備、工藝,鼓勵支持屠宰企業升級改造,初步形成大中型企業為主導、小型場點為補充的產業發展布局。
3.行業水平穩步提升。全省生豬屠宰企業設計年屠宰產能1900萬頭,其中年屠宰產能2萬頭以上的規模企業106家,占生豬屠宰企業總數的69%;2022年規模企業屠宰生豬480萬頭,占生豬屠宰總量的93%。全省現有年屠宰產能1萬頭以上肉牛定點屠宰企業5家,年屠宰產能15萬隻以上肉羊定點屠宰企業家,年屠宰產能1000萬羽以上家禽定點屠宰企業5家。支持批大型養殖企業在產業集聚區配套建設屠宰加工基地,開展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大力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場創建,已有1家企業通過國家級驗收、13家企業通過省級驗收。
4.屠宰監管更加規範。嚴格執行屠宰環節“兩項制度”,屠宰企業官方獸醫派駐率100%,生豬定點屠宰企業非洲豬瘟自檢率 100%。深入開展“生豬屠宰掃雷”“屠宰亮劍”“保障肉品安全百日行動”“畜禽屠宰'嚴規範 促提升 保全全’三年行動”等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注藥、屠宰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官方獸醫和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培訓考核,提升從業人員能力素質水平。強化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保障肉品質量安全。完善“貴州動監(牧運通)”信息化溯源系統,推進動物檢疫、肉品品質檢驗“無紙化”出證,實現養殖、屠宰、銷售全產業鏈信息可追溯。
(二)存在問題
1.產業布局不合理。全省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數量多、屠宰量小,產業集中度低,近五年屠宰產能平均利用率不足30%。全省48個縣(市、區、特區)暫未設定牛羊定點屠宰企業,尚不能滿足人民民眾多元化的畜禽產品消費需求。
2.精深加工能力不高。畜禽定點屠宰企業90%以上未配套建設冷鮮分割車間,市場消費以“就地保供、熱鮮消費”為主。出欄生豬70%左右仍由農民自宰自食消費,定點屠宰率、冷鮮消費率、精深加工率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3.質量安全風險仍然存在。生產工藝、屠宰技術水平有待提高,屠宰操作規範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落實還有差距。屠宰監管力量不足,官方獸醫足額配備存在缺口,個別偏遠鄉鎮時有銷售未經定點屠宰肉品現象。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總量控制、布局合理,質量安全、供給有效,流通便利、經營有序”的工作思路,著力提高屠宰監管能力,著力提升行業發展質量,保障人民民眾肉品消費安全。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民眾”原則,堅持屠宰產能與養殖布局相結合、與市場消費相匹配,綜合考慮國土空間規劃、環境承載能力、畜牧產業發展、城鎮人口數量、民族生活習俗、交通配送能力等因素,最佳化屠宰企業布局,引導屠宰企業向產地下沉、與銷區對接、向園區集中。
2.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嚴格控制屠宰企業數量和產能,加快小型定點屠宰點撤停並轉,有序淘汰落後產能,穩步提高屠宰產能利用率和行業集中度。推動屠宰企業轉型升級和標準化示範創建,支持大型畜禽養殖企業、屠宰加工企業開展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提升屠宰行業整體水平。
3.質量優先,供給有效。嚴格執行屠宰、檢驗、檢疫規程和質量管理規範。推進屠宰智慧監管和信息化溯源,實現質量安全全過程可追溯。強化產銷對接,完善冷鏈儲運體系,拓展跨區域銷售,保障市場肉品質量安全和有效供給。
4.壓實責任,保障安全。壓實屠宰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強化動物疫病防控,保障公共衛生安全。落實政府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建立部門協同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省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全部達到《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要求,撤停並轉小型定點屠宰點20個以上。屠宰檢疫率、肉品品質檢驗率、“無紙化”出證率、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100%。足額派駐官方獸醫,屠宰環節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到2030年,全省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總數基本穩定,規模以上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占比80%以上。培育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居宰企業15個以上,創建國家級屠宰標準化示範場10個以上,省級屠宰標準化場50個以上。
三、規劃布局
(一)產業布局
1.生豬定點屠宰。按照“減數控量、提質增效”要求,各縣(市、區、特區)原則上可設定1家生豬定點屠宰場。縣(市、區、特區)常住人口超過100萬人或近三年年出欄生豬超過50萬頭的,企業發展全產業鏈且近三年年出欄生豬30萬頭以上或年出欄地方特色品種生豬10萬頭以上的,可酌情增設生豬定點屠宰場。縣(市、區、特區)能通過區域性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保供的,可不設定生豬定點屠宰場。鄉鎮距生豬定點屠宰企業60公里以上或配送時間2小時以上的,可設定小型生豬定點屠宰點。
2.牛羊定點屠宰。大力推動牛羊屠宰能力建設,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或近三年年出欄肉牛4萬頭以上、年出欄肉羊20萬隻以上的縣(市、區、特區),可設定1家牛羊定點屠宰場,其他縣(市、區、特區)可在生豬定點屠宰場內增設牛羊屠宰車間。企業發展全產業鏈且近三年年出欄肉牛1萬頭以上、年出欄肉羊5萬隻以上的,可酌情增設牛羊定點屠宰場。
3.家禽定點屠宰。加快推行家禽定點屠宰,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或近三年年出欄家禽1000萬羽以上的縣(市、區、特區)可設定1家家禽定點屠宰場,其他縣(市、區、特區)可在生豬定點屠宰場內增設家禽屠宰車間。企業發展全產業鏈且近三年年出欄家禽500萬羽以上的,可酌情增設家禽定點屠宰場。
(二)設定標準
1.選址要求。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三區三線”等空間管控要求,落實環保“三線一清單”管控規則,並符合《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條件。
2.建設標準。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建設,應當符合《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GB50317)》《牛羊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GB51225)》《禽類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GB51219)》等標準要求,執行安全生產和動物防疫有關要求,並符合《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
3.規模標準。新建、遷建、改建獨立設定的畜禽定點屠宰場:設計產能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企業發展全產業鏈增設的生豬定點屠宰場設計產能不低於30萬頭1年,在生豬定點屠宰場增設牛羊禽屠宰車間及設定小型畜禽定點屠宰點,設計產能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降低。
4.環保標準。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必須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要求,辦理《排污許可證》或備案登記,嚴格執行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音污染防治技術標準。
四、重點任務
(一)最佳化屠宰企業布局。市(州)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明確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布局、數量、產能規模等。鼓勵設定區域性保供和全產業鏈屠宰企業。鼓勵建設畜禽綜合屠宰企業,實行“統一設定、分區屠宰”,落實動物防疫和食品安全衛生措施。
(二)推行畜禽標準化屠宰。嚴格按照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範化、檢測檢驗科學化和排放處理無害化要求,推行標準化屠宰。大力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範創建,推動牛羊禽屠宰標準化示範創建。
(三)推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嚴格屠宰企業設立審批,依法關停不符合設立條件的畜禽定點屠宰企業,淘汰落後產能,加快小型定點屠宰點撤停並轉。鼓勵屠宰企業發展精深加工,提高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支持貴州黃牛、從江香豬、黔北麻羊,三穗鴨等地方特色畜禽全產業鏈發展。
(四)促進綠色發展和品牌經營。立足貴州山地生態資源優勢,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堅持“質量為要、品牌為上”發展理念,鼓勵屠宰企業培育企業品牌,制定團體標準,打造貴州特色優質畜禽產品供應基地。
(五)加快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推廣“定點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模式,鼓勵建設冷藏、冷凍庫,配備智慧型溫控冷鏈運輸設備。引導建設低溫分割車間,提升精細分割加工能力。完善冷藏、冷凍、分割、運輸全程“無斷鏈”冷鏈體系,提高屠宰企業“外銷調肉”和冷鮮肉品消費比重。
(六)推動全產業鏈智慧監管。加快屠宰企業信息化建設配備視頻監控設施設備,強化入場查驗、待宰、屠宰、無害化處理等全程信息化管理。全面推進產地檢疫、屠宰檢疫、肉品品質檢驗“無紙化”出證及溯源碼套用,完善與市場監管信息互聯互通,推動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全產業鏈信息化平台建設,實現從產地到市場全程信息化可追溯。
(七)強化屠宰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健全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部門聯動,提高監管效能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強化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注水注藥、屠宰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嚴禁“以罰代刑”。制定肉品保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和肉品價格穩定,確保市場肉品質量安全和穩價保供。
(八)強化污染防治和監管。建立健全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等部門聯合污染防治監督指導和執法監管機制,加強部門聯動:提高屠宰企業污染治理效能,降低環境污染影響。
五、環境影響
圍繞“控數、升級、減污”目標,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要推進屠宰行業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
(一)屠宰污染防治現狀
全省畜禽定點屠宰企業全部辦理《排污許可證》或備案登記2022年,屠宰生豬517萬頭、牛20萬頭、羊11萬隻、禽2765萬羽。按照《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範(HJ2004)》核算,約產生廢水 373萬噸、氨氮373噸,化學需氧量(CODcr)6528噸、生化需氧量(BODS)3264噸。通過建設完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暫存和預處理等設施設備,採取污水集中處理、消毒除臭、鍋爐廢氣處理、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屠宰污染得到有效防治,但小型定點屠宰點廢氣及噪聲污染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二)環境影響分析
屠宰企業產生的污染主要是企業運營期間畜禽待宰靜養及宰殺中產生的糞污、廢水、廢氣、噪聲等污染,以及建設施工期間的機械噪聲、施工揚塵、廢水固廢等短期階段性污染。若防治不當,可能對屠宰場周邊的水、土壤、大氣和聲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三)環境影響消除措施
1.嚴格落實建設選址環保要求。按照“三線一清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規則要求選址。
2.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屠宰企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3.嚴格執行污染治理標準及措施(1)廢水治理標準及措施,嚴格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完善生產車間防滲、污水集中處理等措施,確保廢水達標排放。(2)固廢治理標準及措施。嚴格執行固體廢棄物固液分離、畜禽糞污及屠宰固體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等制度,推進毛血回收利用、糞污腐熟還田利用等。(3)廢氣治理標準及措施。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規範屠宰企業清洗消毒、廢氣收集除臭、鍋爐廢氣處理等措施,減少廢氣排放量。(4)噪聲治理標準及措施。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區域噪聲標準》,提高屠宰企業廠區綠化率,降低噪聲污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把推進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作為“菜籃子”工程和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內容,建立“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屠宰監管責任體系,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要素保障,及時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如期全面實現發展要求和目標。
(二)加強部門協作。各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維護行業秩序,促進產業發展。省農業農村廳將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對本規劃執行情況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定期開展工作調度、督導檢查,及時通報規劃執行情況。
(三)加強政策支持。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監督執法、疫病防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要加大屠宰企業財政扶持、金融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標準化場建設、全產業鏈融合發展、冷鏈配送體系建設等項目,落實稅收、用電、信貸等優惠政策。
(四)加強宣傳引導,大力開展畜禽屠宰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培訓,提高從業人員遵紀守法意識。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強化行業自律。積極利用各類媒體宣傳科學消費常識倡導冷鮮肉消費,提高消費者肉品質量安全意識。強化輿論引導:及時回應關切,營造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良好輿論環境。

內容解讀

為推動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肉品有效供給,編制《貴州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
一、《規劃》編制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六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民眾的原則,結合畜禽養殖、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禽產品消費等實際情況,制定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第八條:“省人民政府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民眾的原則,結合畜禽養殖、動物疫病防控和畜禽產品消費等實際情況,制定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規劃》起草過程
2023年6月成立《規劃》起草工作小組,8月開展調研、座談擬出《規劃(徵求意見稿)》,9月在貴州省農業農村廳官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致函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相關部門、各市(州)農業農村局及省肉類行業協會書面徵求意見,10月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網路輿情風險評估”,通過省發展改革委與巨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11月24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印發實施。
三、《規劃》參考依據
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和《貴州省畜禽屠宰條例》“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民眾”原則,結合貴州省養殖、屠宰、交通、市場消費等情況編制。
二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堅持市場主導”“堅持政策引導”原則:推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加快小型屠宰場點撤停並轉;開展標準化示範創建,鼓勵一體化經營;健全冷鏈加工配送體系,推動畜禽就地屠宰;提高畜禽產品追溯智慧型化水平,構建現代屠宰加工流通體系。
三是按照農業農村部《“十四五”全國畜牧獸醫行業發展規劃》“一優一控一提升”工作思路:最佳化產業布局,引導屠宰企業向養殖主產區集聚;控制屠宰企業數量和產能,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提升屠宰企業規範化機械化智慧型化水平,推進養宰加銷融合發展。
四是按照農業農村部《畜禽屠宰“嚴規範 促提升 保全全”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嚴格控制屠宰企業數量和產能,提高屠宰產能利用率和行業集中度;最佳化企業布局,引導屠宰企業向養殖主產區轉移,促進運活畜禽向運肉轉變,推進畜禽屠宰產業轉型升級。
四、《規劃》主要內容
(一)屠宰行業發展總體要求
按照“總量控制、布局合理,質量安全、供給有效,流通便利、經營有序”工作思路,著力提高屠宰監管能力,提升行業發展質量,保障人民民眾肉品消費安全。
1.基本原則:一是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堅持屠宰產能與養殖布局相結合、與市場消費相匹配。二是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嚴控企業數量,提高產能利用率,鼓勵升級改造和標準化示範創建,支持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三是質量優先,供給有效。嚴格執行規程規範,推進智慧監管和信息化溯源,完善冷鏈儲運體系,保障市場肉品質量安全和有效供給。四是壓實責任,保障安全。壓實屠宰企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政府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
2.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省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全部達到《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要求,撤停並轉小型定點屠宰點20個以上。屠宰檢疫率、肉品品質檢驗率、“無紙化”出證率、病害畜禽及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率均達到100%。足額派駐官方獸醫,屠宰環節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到2030年,全省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總數基本穩定,規模以上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占比80%以上。培育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屠宰企業15個以上,創建國家級屠宰標準化示範場10個以上,省級屠宰標準化場50個以上。
(二)屠宰企業產業布局及設定標準
1.產業布局:嚴格“減數控量、提質增效”要求,原則上每個縣(市、區、特區)設定1家生豬定點屠宰場,距離60公里以上或配送時間2小時以上可設定小型生豬定點屠宰點。大力推動牛羊屠宰能力建設,加快推行家禽定點屠宰,合理設定牛羊、家禽定點屠宰企業。嚴格控制屠宰企業數量,鼓勵建設區域性、綜合性畜禽屠宰企業,鼓勵全產業鏈發展。
2.設定標準:嚴格按照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三線一清單”等管控要求選址。嚴格按照《豬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牛羊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禽類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建設標準和規模要求進行建設。嚴格落實“環保三同時”要求。
五、《規劃》重點任務
《規劃》要求市(州)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屠宰企業布局區位、企業數量、產能規模等。並提出:最佳化屠宰企業布局、推行畜禽標準化屠宰、推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促進綠色發展和品牌經營、加快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推進全產業鏈智慧監管、強化屠宰質量安全監管、強化污染防治等八項重點任務。
六、《規劃》保障措施
《規劃》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統籌,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要素保障,及時解決困難和問題,確保如期全面實現《規劃》發展要求和目標。各部門要密切配合,維護行業秩序,促進產業發展。要將屠宰行業監督執法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要加大財政扶持、金融支持力度,落實稅收、用電、信貸等優惠政策。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
七、名詞解釋
(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規定:年屠宰生豬15萬頭及以下、肉牛1萬頭及以下、肉羊15萬隻及以下、活禽1000萬隻及以下的屠宰建設項目(少數民族地區除外)屬於限制類。橋式劈半鋸、敞式生豬燙毛機等生豬屠宰設備,豬、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藝屬於淘汰類。
(二)三區三線:“三區”是指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三種國土空間類型,“三線”是指分別對應城鎮空間、農業空間、生態空間劃定的城鎮開發邊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三條控制線。
(三)環保三同時:項目建設主體工程必須與污染防治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四)兩項制度:定點屠宰企業官方獸醫派駐制度、非洲豬瘟自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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