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7月19日
- 實施時間:2020年7月19日
- 發布單位:安陽市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
(二)工作目標。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號)要求,穩步實施我市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實現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地、濕地、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登記全覆蓋。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配合做好國家和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在我市轄區內實施的國家級和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包括:
1.共同或者協助制定相關工作與實施方案。
2.按照工作安排發布工作通告。
3.協助完成部、省實施權籍調查、界限核實等工作。
4.及時調解處理權屬爭議。
5.按照工作安排發布登記前公告。
6.配合部、省完成其他的協調配合工作。
(二)開展市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的規定,組織技術力量依據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直接利用全省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並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我市轄區內現有省級自然保護區1處,即林州萬寶山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1處,即林慮山風景名勝區。國家級和省級地質公園各1處,分別為紅旗渠·林慮山國家地質公園,林州萬寶山省級地質公園。國家級濕地公園3處,分別為林州淇淅河國家濕地公園、安陽漳河峽谷國家濕地公園和湯陰湯河國家濕地公園。國家級森林公園1處,即林州五龍洞國家森林公園。省級森林公園6處,分別為林州白泉省級森林公園、林州好地掌省級森林公園、河南內黃省級森林公園、湯陰雲萊省級森林公園、安陽馬鞍山省級森林公園、安陽龍泉省級森林公園。市級森林公園3處,分別為林州柏尖山紅葉市級森林公園、林州千瀑溝市級森林公園和安陽塔山市級森林公園。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市轄各區內的省、市級森林公園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包括安陽馬鞍山省級森林公園、安陽龍泉省級森林公園和安陽塔山市級森林公園(殷都區代管)。各縣(市)政府要組織本級自然資源部門對轄區內省級和市級森林公園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包括林州白泉省級森林公園、林州好地掌省級森林公園、河南內黃省級森林公園、湯陰雲萊省級森林公園、林州柏尖山紅葉市級森林公園和林州千瀑溝市級森林公園。
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水流、森林、濕地、草原、灘涂等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範圍的,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定登記單元。
2.開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的規定,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省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資源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根據市水利部門提供的相關數據及全國水庫大壩註冊登記申報系統數據,安陽市境內河流分屬海河流域和黃河流域,主要河流有衛河、洹河、金堤河、淇河、湯河等。轄區內共有各類水庫55座,其中大型1座(小南海水庫),中型8座(彰武水庫、湯河水庫、琵琶寺水庫、雙泉水庫、弓上水庫、南谷洞水庫、石門水庫、馬家岩水庫),小型46座。小型水庫中小1型11座(林州市4座:北採桑水庫、大峪水庫、羅圈水庫、團結水庫;湯陰縣1座:中張賈水庫;殷都區代管4座:磊口水庫、石門翁水庫、何墳水庫、小墳水庫;龍安區2座:龍泉水庫、張北河水庫),小2型35座(林州市25座、殷都區代管5座、龍安區5座)。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市水利局,按照省自然資源廳和省水利廳確定的市、縣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任務分工,開展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具體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各縣(市)自然資源部門承擔。殷都區代管的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
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其他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除水流源頭外,應儘量保持主要河流生態完整性,可單獨劃定水流單元。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的規定,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全省國土調查和濕地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根據河南省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我市濕地總面積 13.14萬畝,其中河流濕地7.5 萬畝,人工濕地5.64 萬畝。國家濕地公園3處,面積3.688 萬畝。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中央政府委託省轄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各縣(市)政府要組織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中央政府委託縣級以上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殷都區代管範圍內的濕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
已經在自然保護地、水流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登記的濕地不再作為單獨的濕地自然資源單元進行確權登記。
4.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按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的規定和省自然資源廳的組織和安排,市、縣兩級自然資源部門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庫,結合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或礦產資源國情調查資料庫)和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礦產資源的查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者政策性檔案。對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探索採用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
5.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市、縣(市)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同級林業部門,分別對市轄各區和縣(市)轄區內,省級確權登記範圍以外的、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明的國有林場的森林資源,以所有權權屬為界線單獨劃定登記單元並開展所有權確權登記。殷都區代管範圍內的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具體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各縣(市)自然資源部門承擔。
6.開展草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根據全省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結合林業資源實際,按照省級統一安排開展草地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殷都區代管範圍內的草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具體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各縣(市)自然資源部門承擔。
7.強化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的整合、擴容等工作。按照全國統一的標準,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並實現與不動產登記、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的實時關聯。自然資源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有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正式發布後,調整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範圍的,按照調整後的範圍執行。
三、時間安排
到2022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及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覆蓋。
(一)2020年。
1.組織自然資源、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制定市級工作方案,按時報送省自然資源廳審核後印發實施,啟動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各縣(市)政府要制定本級工作方案,於2020年8月31日前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後印發實施;收集整理各縣(市)轄區內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基礎資料,並於2020年10月底前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3.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做好在我市轄區內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宣傳培訓工作。
4.按照省級的實施要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收集整理匯總全市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基礎資料,並於2020年12月底前報省自然資源廳。
5.統籌安排2021年、2022年全市工作任務,制定年度工作實施方案。各縣(市)政府統籌安排本轄區2021年、2022年工作任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並及時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6.根據2021年、2022年的工作任務,編制市、縣級工作經費預算。
(二)2021—2022年。
1.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做好在我市轄區內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開展宣傳培訓工作。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全面開展市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3.2021年配合省自然資源廳開展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工作。2022年全面開展市級水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4.根據省自然資源廳的統一安排,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5.完成市、縣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工作。具體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各縣(市)自然資源部門承擔。
(三)2023年及以後。
在基本完成全市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省級統一安排,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逐步實現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的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縣兩級政府是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準確掌握全市工作推進情況,強化實時監管,及時糾正違法違規、損害所有者權益的登記行為,並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對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夯實部門責任。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配合自然資源部和省自然資源廳完成其直接開展的確權登記任務,加強對各縣(市)工作的監督指導。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市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督促縣(市)財政部門把工作經費列入年度預算。市生態環境局要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市級層面相關工作,督促縣(市)生態環境部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市水利局負責提供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水流流經的縣(市)政府制定實施方案,督促縣(市)水利部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市林業局負責提供現有的相關森林、濕地資源以及自然保護地等資料和相關林業專項調查成果,對自然保護地、濕地、森林等自然資源預劃分的自然資源登記單元成果和自然資源登記內容進行審核並予以確認,督促縣(市)林業部門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三)強化協調配合。市、縣兩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不折不扣完成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建立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商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充分利用各有關部門現有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資料,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各縣(市)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做好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確保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順利推進。
(四)落實資金保障。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市、縣(市)財政承擔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支出責任。
(五)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加強工作經驗交流,為做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強自然資源登記確權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升隊伍素質。
主辦: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現將《安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7月19日
政策解讀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推進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起草了《安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現就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構建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著力解決自然資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權邊界模糊等問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建立和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法治化,2019年7月11日,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並制定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無居民海島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
2020年3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方案》,《方案》要求:各省轄市政府要組織自然資源、財政、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本轄區內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二、《方案》起草依據
1.自然資源部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印發《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116號);
2.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號);
3.河南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關於市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的指導建議》。
三、《方案》起草過程
1.牽頭起草我市工作方案。3月27日,市政府領導批示“請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財政、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協同,抓緊制定我市確權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責任分工,建立協調機制,確保順利推進。”我局按市領導的批示,根據省自然資源廳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安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送審稿)。在向市政府主管領導匯報後,於4月30日報省自然資源廳審核。
2.省自然資源廳反饋審核意見。5月21日,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對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的工作方案統一復函:“各地報送的方案總體上符合《河南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部署,體現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等相關檔案要求。內容具體、部署清晰,任務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已全部通過審核。為統籌開展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做好工作銜接,請各地結合實際,細化市縣分工,以正確、嚴謹、統一為原則,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印發後,及時報送省廳。”
3.進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收到省自然資源廳復函後,我局按照省自然資源統廳審核意見進行了修改,並再次徵求了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的意見,形成《安陽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審議稿)。
四、《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四部分內容:
1.總體要求。主要明確了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2.主要任務。一是明確了我市配合做好國家級和省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具體內容。二是主要對市級承擔的自然保護地、河流湖泊、濕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森林、草地等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做了具體安排。特別明確殷都區代管安陽縣區域內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
3.時間安排。劃分2020年、2021-2022年、2023年及以後三個時間節點,明確階段性工作任務及目標。
4.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夯實部門責任、強化協調配合、落實資金保障、加強宣傳培訓五個方面,提出具體保障措施,確保我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