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早年至孝
包拯生於
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於
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
進士,被授任為大理
評事,出任
建昌縣(今江西永修)
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
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
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直到
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
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
知縣。
歷職有績
慶曆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
端州(今廣東肇慶)
知府。端州出產
硯台,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包拯又曾經建議說:“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
歲幣),不是抵禦戎人的計策,應該操練軍隊、挑選將領,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
門下封還駁正的制度,以及
廢黜貪官污吏不得做官,選擇郡守縣宰,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當時各道轉運加
按察使,他們上奏
彈劾官吏大多指摘細小過失,注重苛刻嚴察相互標榜,官吏自覺不安,包拯因此請求免去按察使。
慶曆五年(1045年)八月,包拯擔任契丹
正旦使,出使
遼朝,完成了使命。回朝後,包拯根據自己在遼朝的觀察,上疏建議朝廷挑選“素習邊事”的將領守邊,並重視
代州(今山西
忻州代縣)的將領選擇,以應對邊境突發的情況。此後歷任
三司戶部
判官,於慶曆六年(1046年)六月左右出京任
京東路(治今
河南商丘)
轉運使。
慶曆七年(1047年)四月,改任尚書工部
員外郎、直
集賢院、陝西轉運使。
慶曆八年(1048年)五月二日,包拯調任
河北路(治今河北
大名)轉運使,六月二十二日,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所的造船木材,一概向百姓徵收索取;又七個州交納河橋竹索的賦稅,一般有幾十萬,包拯都奏請加以廢除。遼朝在鄰近邊塞地區集結軍隊,邊境州郡漸加戒備,命令包拯去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肥沃的土壤,百姓不能耕種,邢、沼、趙三州農田一萬五千頃,一概用來牧馬,請求把這些全都分給百姓。”聽從他的意見。解州鹽法規定使百姓困竭,包拯前去加以經營管理,請求一概與商販流通交換。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受任為天章閣
待制、知諫院。他多次論述斥責權貴得寵大臣,請求免去一切由內廷施予的曲意恩賜。又依次遞上唐
魏徵的三條奏疏,希望放在座位右側,作為借鑑。又上言天子應當明於聽取採納,分辨朋黨,愛惜人才,不堅持先入為主的說辭,一共七件事;請求廢除苛刻不寬厚的做法,抑制僥倖投機得官,正刑法明禁令,戒除興建勞作,禁丘妖言妄說。朝廷大多加以施行。當時,張貴妃(
溫成皇后)的父親
張堯佐被任命為淮康軍(治今河南汝南)
節度使、群牧
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
宮使,右司諫
張擇行、
唐介與包拯一起奏論此事,認為應追奪對張堯佐的任命,或者選擇宣徽、節度中的一個授予。最終,張堯佐辭去了宣徽使、景靈宮使之職。
皇祐四年(1052年)十月,除任龍圖閣
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經提議太平無事時把軍隊調到內地,沒有答覆。至此時,請求:“解除河北駐守軍隊,把他們分布在黃河以南的
兗、
鄲、齊、
濮、曹、濟各郡,如果有緊急情況,沒有誤時的憂慮。如果說駐守軍隊不能立刻削減,請求訓練民兵,稍加供給乾糧,每年的費用,不到駐守軍隊一個月的開支,一個州的
賦稅,那么供給的人數就多了。”沒有答覆。數月後,轉任
高陽關(今河北高陽東)路
安撫使。同年七月,調知
瀛州,各州用官府的錢做買賣,年累計虧負十多萬,都上奏加以除去。因喪子請求任政務清簡的州郡任職,遂改知揚州,又轉知廬州,並加刑部
郎中。
權知開封
至和二年(1055年)十二月,包拯因擔保推薦官員失誤獲罪,貶官兵部員外郎、知
池州(今安徽池州)。
嘉祐元年(1056年)八月,復職刑部郎中、知
江寧府。同年十二月,被召任
權知開封府,遷升右司郎中。
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升為右
諫議大夫、
權任御史中丞。包拯上奏說:“太子的位置空缺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為此感到擔憂,陛下這么長久地不作出決定,是為什麼呢?”仁宗問他說:“你認為立誰為好呢?”包拯回答道:“臣下無能,還沒有考慮,臣請求早立太子,是為宗廟萬世之大計著想的。陛下問臣想立誰,這是懷疑臣。臣已是六十歲的人了,又沒有兒子,並不是為自己和後代邀寵考慮的啊!”仁宗聽了大為高興,說:“這件事還要慢慢商議。”他請求裁減
內侍,減少不必要的費用,按條文督促各路監司盡忠職守,御史府可以自己舉薦所屬官員,減少官吏一年的休假日期,這些建議都得以施行。七月,以權御史中丞職領轉運使、提點刑獄
考課院。
蹊田奪牛
嘉祐四年(1059年),時任
三司使的
張方平由於買土豪的財產,被包拯上章將其彈劾免官;由
宋祁接任,包拯又彈劾他;宋祁被免後,就由包拯以樞密直學士之職暫任三司使。對此,
歐陽修說:“包拯是所謂牽牛踩踏了田而奪了人家的牛(
蹊田奪牛),處罰已經很重了,可他又貪圖肥缺來做那個職務,不也是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待在家裡,以躲避代理三司使的任命,仁宗不許。許久後,包拯才出府任職。
嘉祐六年(1061年)三月,升任
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數日後,拜樞密副使。不久,調任
禮部侍郎,但他推辭不受。
溘然長逝
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同月二十四日(7月3日),包拯病逝,終年六十四歲。仁宗親臨弔唁,並為其
輟朝一日。追贈
禮部尚書,
諡號“孝肅”。
主要貢獻
為政
包拯以
廉潔著稱,他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任
監察御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懲處貪官贓吏,他彈劾販賣私鹽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轉運按察使
張可久、役使兵士為自己織造一千六百餘匹駝毛緞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陽)知州任弁及監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閻士良等,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彈劾
王逵。王逵曾數任
轉運使,巧立名目盤剝百姓錢物。激起民變後,又派兵捕捉,濫用酷刑,慘遭其殺害者不計其數,因而民憤極大。但王逵與宰相
陳執中、
賈昌朝關係密切,又得
宋仁宗青睞,故有恃無恐。為此,包拯連續七次上章彈劾,最後一次更直接指責仁宗說:“今乃不恤人言,固用酷吏,於一王逵則幸矣,如一路不幸何!”其言激切剛直,朝野震動,輿論洶洶,朝廷終於罷免了王逵。
此外,包拯還彈劾過宰相
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
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
張堯佐等人。任
御史中丞時,包拯又先後彈劾利用職權賤買富民邸舍的
張方平及“在蜀燕飲過度”的
宋祁,使朝廷罷免二人的
三司使之職。由於包拯敢於彈劾權幸,當時社會上出現了“
包彈”的諺語,世人凡見官吏“有玷缺者,必曰:‘有包彈矣。’‘包彈’之語遂布天下”。
對於有才幹有政績者,包拯則能秉公力薦,如楊邠、
王鼎、
王綽三人皆為
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別擔任江南東路轉運使、
提點刑獄和轉運判官,因任內嚴懲貪贓枉法的官吏而有“
江東三虎”之稱。後受守舊權臣的忌惡,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轉運使等“
監司”官。包拯雖由守舊派人物
王拱辰薦為御史,卻不為政派所囿,極力主張復用三人,終於使楊邠、王鼎、王綽先後又被起用為荊湖南路轉運使、河北路提點刑獄、江西路提點刑獄。
包拯在經“
慶曆新政”之後,也提過一些改革建議。如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對年滿70歲者應強令致仕,以解決
冗官問題。他還主張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
冗兵問題,同時應選練精兵強將,訓練義勇,以充實邊備,防禦
契丹。他向仁宗建議:“不必分文武之異,限高卑之差,在其人如何耳。必當考以應敵制勝之略,詢以安邊御眾之宜”,然後“擢而用之”。他向仁宗條陳《七事》,建言應當“明聽納,辨朋黨,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又奏請“去刻薄,抑僥倖,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因其所言懇切,且合情合理,切中時弊,故多為朝廷所採納。包拯還特意奏上《進魏鄭公三疏札子》,希望仁宗能以
唐太宗善納
魏徵之諫的故事為
龜鑑。
任地方官時,包拯也善於體察民情,興利除弊,因而頗有政績。任京東轉運使時,他曾巡察各地訪問貧困冶鐵戶,並據實情申報轉運司,豁免了這些戶所欠的官鐵,同時又鼓勵有能力者開爐冶鐵,發展生產。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疏浚
惠民河。惠民河也稱蔡河,原自東京至通許(今屬河南),直達淮河。後為了水運之便,又自新鄭引閔水匯入,使之流量大增。時惠民河常漲水為患,大水時“門關折,壞官私廬舍數萬區,城中系栰渡人”。包拯查知河水泛濫的原因乃“中官世族築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遂毅然下令,將所有跨河修建的樓台、花園、水榭全部拆毀,使河水得以暢通。有些權貴持偽增步數的地券與包拯相爭,包拯皆通過實地測量、驗證,揭示其偽,並上朝劾奏,要求嚴懲。
任三司使期間,包拯改變了過去的一些做法,以前,凡是各種封藏於倉庫供皇帝用的物品,都從各地科派,造成百姓困難。包拯特此設立市場,公私實行公平買賣,此後百姓不再受到侵憂。原來司里吏員欠下金錢布匹,大多受到監禁,其中有些人往往逃走,就連帶拘禁了他們的妻子兒女,像這一類情形的包拯都釋放了他們。
執法
包拯尤為人稱道的是其斷訟執法的明敏正直。出知
天長縣時,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農人至縣衙,狀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頭,請求捉拿罪犯。割去牛舌並無財利可圖,故包拯推斷此事必屬怨家的報復行為,於是命農人宰牛賣肉以引罪犯上鉤。宋代宰殺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
牛舌者見牛主殺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縣衙首告,遂自投羅網,疑案立破。
包拯執法之剛正不阿在其出知廬州時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廬州是包拯的家鄉,任知州時,他的親朋故舊多以為可得其庇護,幹了不少仗勢欺人,甚至擾亂官府的不法之事。包拯決心大義滅親,以示警戒。時恰有一從舅犯法,包拯不以近親為忌,在公堂上將其依法責撻一頓,自此以後,親舊皆屏息收斂,再不敢胡作非為。
權知開封府時,包拯整頓吏風,改革訴訟制度。開封府舊制,凡往告狀者,必須先將狀紙交給守門的府吏,再由府吏轉呈,是否審理,何時審理,則由府吏通知。由於訴訟者不能面見長官,府吏往往藉此敲詐勒索,營私舞弊,而有冤屈者常因送不起錢財而告狀無門。包拯革除此弊,大開正門,使告狀者可直接至公堂見官納狀,自陳冤屈,於是審案也更能公正合理。
東京多皇親國戚、達官顯貴,素以難以治理著稱,而包拯“立朝剛毅”,凡以私人關係請託者,一概拒絕,因而將東京治理得“令行禁止”。也正因他執法嚴峻,不徇私情,“威名震動都下”,在他以天章閣待制職任知諫院時,彈劾權貴,“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
包拯的嚴於律己,廉潔著稱也是十分突出的。二十三歲時,包拯受到出知廬州的
劉筠嘉許,聲名大盛,家鄉有一豪富之家曾邀請他赴宴敘談,一位李姓同學欣然欲往,而包拯卻嚴肅地說:“彼富人也,吾徒異日或守鄉郡,今妄與之交,豈不為他日累乎。”可見他為官前即確立了從政不徇私情的志向。
端州以產
硯著名,
端硯歷來是文人士大夫尋覓的珍品,包拯出知端州時不僅革除了諸前任在“貢硯”數額之外,加征數十倍,以飽私囊和賄賂權貴的流弊,而且任滿離去時“不持一硯歸”。1973年,合肥清理包拯墓時,在包拯及其子孫墓中僅發現一方普通硯台而無端硯,也足證史載之確。
包拯曾力申“廉者,民之表也;貪者,民之賊也”,他不僅如此說,而且還躬身力行並教之於後代。訂立了《
家訓》。將《家訓》鐫刻於石碑,豎立於堂屋東壁,以昭示後人。
個人著作
包拯有
奏議十五卷,今存《包孝肅公奏議》(《包拯集》)十卷,收入《
四庫全書》“史部·詔令奏議類”第427冊,歷朝都有翻刻本出版行世,深受後世研究者的重視。
《包孝肅公奏議》幾乎囊括了包拯一生中所有的
奏摺、
陳表和各種各樣的建議、意見,全面呈現了包拯的政治主張和他的閱世態度,尤其他關於反對增加農民負擔和精兵簡政的建議,即使在今天看來仍然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及現實意義。
人物評價
總評
包拯平生整治吏治、注重生產、鞏固國防、舉賢任能、為民請命,頗有政績,是中國歷史上的名臣,傑出的清官代表。包拯之名,成為
清廉的象徵。
包拯性情嚴峻剛正,憎惡辦事小吏苟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雖然地位高貴,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曾著家訓:“後世子孫仕安者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者,非吾子孫。仰珙刊石,豎於堂層東壁,以詔後世。”時人也稱其“有凜然不可奪之節”,“有所關白,喜面折辱人”,據此可見,包拯的為人已清正剛直得近乎執拗,甚至還有些不近人情,然而,這也正是他與一些庸吏的根本不同。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裡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係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以其政績和品行為人愛戴,因而包拯去世的噩耗傳出時,朝野震驚,全城盡悼,“京師吏民,莫不感傷;嘆息之聲,聞於衢路”。現藏開封博物館的北宋《開封府題名記》碑,上刻一百八十三位開封知府的姓名和上任年月,而包拯的名字卻已磨去,據說這是因為人們在觀賞碑記時,由於敬仰包拯而經常用手撫摸指點其名,天長日久,竟將碑字磨去。
包拯在社會享有盛譽,因而人們廣泛傳誦他的事跡,並加以理想化和藝術化,衍生出許多軼聞傳說。南宋時有以包拯為主題的故事和戲曲,元雜劇中更有大量的包公戲如《陳州糶米》。包拯是以龍圖閣直學士(後世訛為大學士)職名任權知開封府,包拯世稱包龍圖。有小說《
三俠五義》(評書界叫《龍圖公案》)流行,遂成為一個家喻戶曉的傳奇人物。
歷代評價
士大夫語曰:富公真宰相,歐陽永叔真翰林學士,包老真中丞,
胡公真先生。
歐陽修:拯性好剛,天姿峭直,然素少學問,朝廷事體或有不思……少有孝行,聞於鄉里,晚有直節,著在朝廷。但其學問不深,思慮不熟,而處之乖當,其人亦可惜也!
司馬光:①拯進士及第,以親老侍養,不仕宦且十年,人稱其孝。②向者仁宗時,包拯最名公直。③拯為長吏,僚佐有所關白,喜面折辱人,然其所言若中於理,亦幡然從之。剛而不愎,此人所難也。
吳奎:① 宋有勁正之臣,曰“包公”……其聲烈表爆天下人之耳目,雖外夷亦服其重名。朝廷士大夫達於遠方學者,皆不以其官稱,呼之為“公”。②公守法持正,敢任事責凜凜然有不可奪之節,蓋
孔子所謂大臣者歟!③力於親,盡瘁於君。峻節高志,凌乎青雲。人或曲隨,我直其為。人或善容,我抗其辭。自始及終,言行必一……惟令名之皎潔,與淮水而悠長。
張田:仁宗皇帝臨御天下四十年,不自有其聖神明智之資,善容正人延讜議,使其謀行忠入,有補於國,卒大任以股肱者,惟孝肅包公止爾。
李燾:拯性峭直,然奏議平允,常惡俗吏苛刻,務為敦厚。雖疾惡甚至人情所不及,即推以忠恕。不為苟合,未嘗偽色辭以悅人。不作私書,至於乾請,無故人親黨一皆絕之。居家儉約,衣服器用飲食,雖貴,如初官時。
王稱:拯為人不苟合,未嘗偽辭色以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黨亦皆絕之,人多憚其方嚴,仕已通顯,奉已儉約,如布衣時。
脫脫:拯為開封,其政嚴明,人到於今稱之。而不尚苛刻,推本忠厚,非孔子所謂剛者乎。
孫承恩:面目稜稜,剛氣烈烈。勢力苞苴,莫我敢敓。嚴肅者政,苛刻匪心。非漢法吏,乃古直臣。
張居正:若包拯者,真可謂執法之臣,故雖至今兒童婦女猶知稱之,況當時乎!然其敦厚忠恕,又其立身行己之本,故雖執法而民不以為殘也。人主得斯人而用之,則可以振紀綱,整風俗,其於治道非小補矣。
蔡東藩:
狄青、包拯兩人,垂譽至今,稱頌不衰。而包龍圖三字,盛名尤出狄上。即婦人孺子,無不知有包龍圖者。甚且謂狄之榮顯,多由包拯之力,是則子虛烏有之談,固難取信耳。嘗考狄之立功,莫大於奪崑崙關,包之成名,莫要於知開封府,著書人不敢溢美,亦不敢沒善,就兩人功名,擇要演述,已足存其實跡;而當時朝政之得失,亦銷納其間,以視俗小說之附會荒唐,不值一噱者,固不啻霄壤之別也。此書一出,可以掃盡巵言。
胡適:歷史上有許多有福之人。一個是
黃帝,一個是
周公,一個是包龍圖……包龍圖——包拯——也是一個箭垛式的人物。古來有許多精巧的折獄故事,或載在史書,或流傳民間,一般人不知道他們的來歷,這些故事遂容易堆在一兩個人身上。在這些偵探式的清官之中,民間的傳說不知怎樣選出了宋朝的包拯來做一個箭垛,把許多折獄的奇案都射在他身上。包龍圖遂成了中國的
歇洛克·福爾摩斯了。
軼事典故
巧答典客
包拯出使
遼國時,遼國命
館伴對包拯說:“你們不久前在
雄州(今河北雄縣)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
邊疆的情報吧?”包拯說:“你們的涿州城曾經也開過便門,刺探邊疆的情報為何一定要開便門呢?”那個人便無言以對。
清正廉明
包拯被提拔為大理
寺丞、知端州(今
廣東肇慶)時。當時端州特產
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凡在這裡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征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係,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並且表態,自己作為“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以這個藍本創作的。
包拯彈劾
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跡,被
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為家喻戶曉的包公戲《
陳州放糧》,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賑,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
賑災等等,演繹了一個青天大老爺為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弦的故事。
嘉祐四真
宋仁宗嘉祐(1056年-1063年)年間,
富弼為相,
歐陽修任翰林學士,包拯任
御史中丞,
胡瑗在
太學為
侍講,集天下之望。當時士大夫相傳道:“富公真宰相,歐陽永叔真翰林學士,包老真中丞,胡公真先生。”便有四真之名。
親屬成員
高祖
包業,不仕。
曾祖
祖父母
父母
張氏,追封(闕)陽郡太夫人。
配偶
李氏,包拯原配,早卒。
董氏,包拯繼室,後封永康郡夫人。
子女
包綬,幼名包誕,包拯幼子,出生在
媵妾家中,後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
史料記載
《包公墓志銘》
後世紀念
開封
開封府大堂
開封府以正廳(大堂),議事廳、
梅花堂為中軸線,輔以天慶觀、明禮院、潛龍宮、清心樓、牢獄、英武樓、
寅賓館等五十餘座大小殿堂。根據陳展內容的不同,大體分為九個遊覽區。
“開封府”圖冊參考資料:
包公湖 傳說北宋時黃河發大水,淹沒了開封府衙,包拯的陰陽鏡落入水中,形成今天的包公湖,開封至今還流傳著“死包公鍘了活知府”的故事。
整個湖泊呈現西北至東南走向,像一個斜躺的葫蘆,中部偏西有跨越該湖的南北路——
迎賓路,西南為包公湖南路。
包公祠
包公祠位於河南省開封市
包公湖西畔,是為紀念包拯而恢復重建的。
開封市包公祠是國家旅遊局開發建設的
中原旅遊區的重要景點之一、河南省十佳旅遊景點之一。
開封市包公祠占地1公頃,由大殿、二殿、
東西配殿、半壁廊、
碑亭組成。風格古樸,莊嚴肅穆。東側為靈石苑,由
石雕、水榭構成,典雅別致。
合肥
合肥包公祠
包公祠,又名包孝肅公祠,位於今安徽合肥,合肥的包河有一個沙洲,名“香花墩”,傳說是包拯少年時讀書的地方。墩上的建築群即是“包公祠”。明弘治年間,知府宋鑒在墩上建
包公書院,讓包公後裔在此處讀書。到
嘉靖時,書院得以重修,改名“包孝肅公祠”。
包公祠的迎面正廳是包公享堂,並有包拯塑像。塑像旁是一副對聯:“一水繞荒祠,此地真無關節到;停車肅遺像,幾人得並姓名尊。”祠東有一口水井,井沿是黑褐色的青石,石壁內側,是一道道被井繩勒得極深的紋道。
包河位於安徽省合肥市廬州城南的一段
護城河,傳說包拯幼時經常在這條河邊玩耍,家鄉人民為紀念包公把這條河取名叫“包河”。
包拯墓
包拯墓全稱包孝肅公墓園,位於合肥市內
包河南畔林區,與包公祠緊緊相連。墓園面積1200平方米。北宋
嘉祐八年(1063年),包拯靈柩由他的女婿護送老家合肥,墓地在公城鄉。後來,金兵入侵,攻陷合肥,包拯墓被破壞,當時的隨葬器物也大多被盜。包拯後裔將原棺和墓誌遷葬於墓西三十多米處,原墓地被廢為耕地。後來,當地官員誤將包夫人墓當作包拯墓,修葺一新,並蓋有享堂。
1973年,合肥文物部門對包拯及其家族墓地進行清理,從包拯墓葬中出土了包拯遺骨及其墓誌,同時還出土了包夫人董氏及他們的兩個兒子、兒媳及長孫的遺骨。1985年,開始動工修建
包公墓園,歷時三年竣工。墓園共有包氏家族的六個墓冢,按宋制修建。
肇慶
肇慶包公祠
北宋熙寧年間,肇慶(古稱端州)百姓為紀念曾任過知州的包拯,修建包公祠,引來成千上萬人朝拜。
四百多年後,由於祠堂年久失修,當地人又集資在城西重建一座包公祠,該祠歷代都有維修,故一直保存完好,後毀於“文革”中。2000年三月,包公祠重建,巍峨壯觀,是肇慶的旅遊熱點之一。
硯洲包公樓
硯洲包公樓位於肇慶市(古稱端州郡)羚羊峽下西江河中心的硯洲島之東。距離肇慶市十多公里。傳說包拯在端州為官時,奉詔回京時坐船途經羚羊峽口,驟被狂風惡浪困阻。包拯心思為官清正,為何離去之時江河不平,查問原因,原來是隨從收了當地人臨別送贈的一方端硯。包拯便把此方端硯拋下江中,時即風平浪靜。後來那方端硯竟化成沙洲,稱為“硯洲”。故此,民間流傳著“包公擲硯成洲”的典故。
藝術形象
民間故事
中國民間關於包拯故事的頗為豐富,在
通俗文學中可以說是獨一無二。包拯去世後,包拯故事就在民間流傳,《契約文字記》(《包待制智賺契約文字》)和《三現身
包龍圖斷冤》是最早的宋人創作的包拯斷案故事,《宋四公大鬧禁魂張》雖不是包拯斷案故事,但在篇末出現了包拯的名字:“直待包龍圖相公做了府尹,這一班盜賊,方才懼怕。各散去訖,地方始得寧靜。”但總的說,在流傳下來的
宋元話本中,包拯的故事並不多。
元曲
元雜曲中,包拯被塑造成半人半神、可以上天入地的判官形象。主持正義又無所不能的包拯,體現了人們對清明政治的渴望和期待。同時也是百姓對黑暗現實不滿的一種心理幻想。
斷案短篇集
《龍圖公案》里的包拯,既維護皇權,又剛正不阿,替民眾伸冤,顯示了一個清官所具有的正直品質和內在魅力,他有智有剛,是日斷陽夜斷陰的下凡星宿,與元曲逐漸神化的包拯相比,明代的包拯神通廣大,上至玉帝,下到閻羅,對包拯有求必應,有的地方神,更受他驅使。
長篇古典名著
《三俠五義》是古典長篇俠義公案小說的經典之作,堪稱中國武俠小說的開山鼻祖;同時,作為中國第一部具有真正意義的武俠小說,《三俠五義》的版本眾多、流傳極廣,書中膾炙人口的故事對中國近代
評書曲藝、武俠小說乃至文學藝術的內容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三俠五義》中的包拯形象,集民間包公形象之大成,使包拯不畏強暴、剛正嫉惡、處事幹練的形象最為飽滿、得以更廣泛地流傳。特別是小說中詳細增加了包拯的身世、包拯的三口銅鍘由來、開封三寶(古今盆、陰陽鏡、遊仙枕)的由來,開封四勇士(王朝、馬漢、張龍、趙虎)的來歷,開封師爺公孫策的來歷,展昭、白玉堂等人的來歷等內容,及其大量包拯斷案和俠義之士遊行鄉里除暴安良、為國為民的故事,把包拯形象推向頂峰。
衍生戲曲臉譜
在中國戲曲史上,沒有一位官吏能夠像包拯那樣,可以如此頻繁地出當今歷代的戲劇舞台上,至今久演不衰,並且成為一類非常獨特的戲劇通稱“包公戲”。包公戲的流行,從南到北,幾乎涉及到所有的戲曲種類。戲劇中的包公,並不等同於歷史上的包拯,而是改編自文學包拯的帶著某種理想化的包拯形象,包拯既是一位清正廉明、鐵面無私、心智過人、執法如山的清官,又是一個半神半凡的超人。在他的身上,凝聚了專制社會下老百姓對於清官的企盼,和對社會公正的嚮往。包公戲情節曲折,是非分明,同樣贏得今天觀眾的喜愛。京戲
裘派名劇。
包拯的臉譜和傳統戲劇中的所有臉譜不同,它墨黑如漆,在腦門心的位置上用白色油彩勾畫出一彎新月。這一臉譜為戲劇中的包拯專用。包拯的前額所畫,俗稱“月形腦門”,學名“
太陰腦門”。
傳說中包拯剛正威嚴,“日斷陽間夜斷陰”,白天料理人間的案子,夜晚則主持陰間的訟事,需要陰陽兩界的“通行證”,而這“月形腦門”,就起到“通行證”的作用。
影視形象
年份 | 電視劇/電影名稱 | 演員 | 劇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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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 | | | |
1965年 | | |
1967年 | | 井淼 |
1974年 | | |
1976年 | | —— |
1980年 | | |
1982年 | | —— |
1985年 | | 盧海鵬 |
1986年 | | |
1991年 | | |
1992年 | | |
1993年 | | |
1993年 | | |
1993年 | | |
1994年 | | |
1994年 | | |
1994年 | | |
1994年 | | |
1994年 | | |
1994年 | | |
1994年 | | —— |
1994年 | | 張彥春 |
1994年 | | |
1995年 | | |
1995年 | | |
1995年 | | |
1999年 | | |
1999年 | | |
2000年 | | |
2000年 | | |
2001年 | 《少年包青天Ⅱ》 | |
2003年 | | |
2004年 | | |
2004年 | | |
2005年 | | |
2005年 | | 楊升 |
2005年 | | |
2006年 | | |
2006年 | | |
2007年 | | —— |
2007年 | | |
2008年 | | |
2010年 | | |
2011年 | | |
2012年 | | |
2011年 | | |
2011年 | | |
2011年 | | |
2011年 | | —— |
2013年 | | |
2013年 | | |
2015年 | | |
201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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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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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 |
2017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