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疆(漢語詞語)

邊疆(漢語詞語)

邊疆(frontier)是漢語詞語,讀作biān jiāng,出自《左傳·昭公十四年》,兩國間的政治分界線或一國之內定居區和無人定居區之間寬度不等的地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邊疆
  • 外文名:[Border area;Frontier
  • 拼音:biānjiāng
  • 基本解釋:靠近國界的疆土,邊遠地方
  • 近義詞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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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釋

支援邊疆建設
【注音】:ㄅㄧㄢ ㄐㄧㄤ

詳細解釋

亦作“ 邊壃 ”。亦作“邉疆”。 1.靠近國界的領土。
【出處】:《左傳·昭公十四年》:“好於邊疆,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敦煌變文集·李陵變文》:“從 孝文皇帝 亡來,免得塞庭無事, 漢 家將作,你的的專知抄畧邊壃,今日捉降,若生是?” 【示例】:唐 杜甫《夏夜嘆》:“念彼荷戈士,窮年守邊疆。” 明 何景明《漠將篇》:“飛符插羽募精強,連營列陣掃邉疆。” 丁玲《杜晚香》:“保衛邊疆,建設邊疆。”
(2).邊際。
【出處】:宋 司馬光《和范景仁西圻野老》:“蠶收百箔桑蔽野,麻麥極望無邊疆。”

地理概念

邊疆,是一個含義較廣的概念,國內外文獻作出的解釋是很相近的。一般都解釋為"靠近國界的那個地方",有的說:"邊疆,邊境之地",[2] 有的則說:"邊疆,靠近國界的領土" 。[3]在外文辭書中,邊疆是"一個國家的邊遠地區"。[4] 總之,中外文獻中,把邊疆解釋為一個國家比較邊遠的靠近國境的地區或地帶。
邊疆是一個地理概念。中國的邊疆包括陸疆和海疆。陸疆是指沿國界內側有一定寬度的地區,必須具備下述條件的地區才可稱之為陸疆地區,即一要有與鄰國相接的國界線;二要具有自然、歷史、文化諸多方面的自身特點。據此,當代中國的陸疆省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雲南省。嚴格地說,我們不能把整個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黑龍江、吉林、遼寧、雲南等省都視為陸疆地區。因為內蒙古自治區雖然從人文方面看是蒙古族普遍居住的地區,從歷史方面看也有它發展的整體性和特殊性,但陰山山脈橫貫其間,使山南與山北地區在自然條件、歷史與人文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方面,實際上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此,將陰山山脈以北地區作為邊疆地區並考慮到行政區域的完整性,應把橫跨陰山山脈的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盟、巴彥淖爾盟也都作為邊疆地區,是較為適合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深入內地的桂林、梧州地區,亦不應作為邊疆地區。黑龍江省南部哈爾濱市及其周緣地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自治縣和集安市以外地區,遼寧省丹東地區以外地區和雲南省沿國境線諸州和地區以外地區,亦不應視之為邊疆地區。簡言之,凡是有國境線的邊境縣的總和是當代中國狹義的邊疆地區。順便提及,在當今人們習慣中,也有將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貴州等省稱之為"邊疆地區",其實這是不確切的。我們可以稱它們為"邊遠地區",但不能稱之為邊疆地區,因這些省區均不具備與鄰國相接的國界線。

歷史概念

概論

它是隨著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而逐漸形成和固定下來的。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史悠久、文化燦爛。自秦始皇建立封建中央集權國家以來,出現過多次大一統局面。秦漢王朝開創了全國統一的先河,隋唐王朝疆域的開拓,擴大了中原傳統政治、經濟和文化與邊疆地區的聯繫,實現了"華戎同軌","冠帶百蠻,車書萬里"。宋、遼、金之際,漢族與邊疆各少數民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進一步增強了中華意識,各族人民克服了戰爭造成的種種困難,內地和邊疆的開發與交流進一步發展。蒙古族建立的元朝,開創了我國少數民族一統全國的先例,中原和邊疆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乃至民族本身,發生了長達百年富有特色的大融合,改變了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傳統結構和狹隘觀念。及至明、清,特別是清朝前期,清政府在元、明兩代基礎上實現了新的全國大一統。清初內地劃分18省,即直隸、山西、山東、安徽、江蘇、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福建、陝西、甘肅。其中雲南、廣西,以及台灣、海南和南海諸島雖劃入18省,但地處邊陲,與鄰國接壤,清政府對這些地區的政策與內地有區別;除上述地區以外,一般都視為邊疆地區。由此可見,清代邊疆包括:東北3省、內外蒙古、新疆、西藏、雲南、廣西、台灣、海南島及南海諸島,基本上形成了現今的疆域範圍。

陸上邊疆

在歷史發展長河中,有戰亂、有分裂,但每次戰亂和分裂,都為下一時期更大範圍的統一和發展準備了條件。因此,在討論歷史上的邊疆問題時,應考慮如下兩個相互關聯的因素:首先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相連線的省區;其次是以此為基礎,上溯古代,參考歷代封建王朝邊疆的實際情況予以綜合考察。這就是說,當代的中國邊疆與歷史上的中國邊疆有歷史的繼承性和延續性,但當代中國邊疆又不能與古代的邊疆簡單地劃等號,因為中國古代疆域呈現著穩定性與波動性相結合的特點。

海疆

至於海疆情況比陸疆要複雜得多,按當今公認的國際法,海疆是指領海基線以外的國家管轄海域,包括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等國家的管轄海域和島礁。也有認為,海疆還包括有海岸線的省區和大陸海岸線至領海基線之間的海域。我們且將這種認識界定為大海疆觀念。但從當前實際看,沿海地區(包括一定寬度的海岸帶)通常是國家的政治中心或經濟發達地區,把它劃入邊疆地區顯得內涵過寬,但若是認識歷史上的海疆,似亦無不可。

總結

第一,邊疆是一個政治概念,在中國歷史上,國家政權在這一區域的統治形式往往呈現兩種極端局面,一種是高度的中央集權統治,甚至是軍事管制;另一種則是高度的地方自治。至於在某地實施那種方式,則是因地制宜或因時而異。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歷史上的中國邊疆在形式上是由國家政權的統治中心區到域外的過渡區域,即由治向不治過渡的特定區域。
第二,邊疆有軍事方面的含義,邊疆地區是國家的國防前沿,即邊防地區,因此在軍事方面的戰略地位自然十分重要,在國家面臨外部軍事威脅或武裝侵略時就更為突出。
第三,邊疆有經濟方面的含義。由於自然環境和人文、社會條件等方面的原因,邊疆地區在經濟區域類型和發展水平方面往往與內地有著較大的差別。
第四,邊疆也有文化方面的含義。正是因為邊疆地區在以上諸方面往往與內地有著不少差異,所以其區域文化類型的形成是邊疆地區社會發展長時期、深層次演進的結果,與邊疆地區的居民構成(主要是民族或種族情況)有著十分重要的關係,但即使是同一民族在與外部的文化交流中(主要是邊疆與內地的交流),其社會文化特點也會發生變化。
顯然,中國邊疆是一個歷史的、相對的概念,只有綜合地考慮了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和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因素後,才能得出一個相對明確的答案。從歷史角度看,許多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在不同時代、不同地區民族自治的本質和形式有別,如在古代有羈縻府州、土司地方等)屬於邊疆地區,但也不能就此得出自治程度高的地區就是邊疆地區的結論。
事實上,人們在研究邊疆問題時都有自己的著眼點,這其中既有綜合性考慮問題的,也有就某個局部問題進行研究的。在進行歷史上的邊疆研究時,應歷史地、多層次、多角度地考察邊疆問題,既要有重點地考察對不斷發展的統一多民族中國的邊疆進行研究,也要兼顧從邊疆的某個單一視角或對某些局部問題進行的研究。
面對十分複雜的歷史發展過程,我們之所以認為中國邊疆可以作為一個獨立完整客體供人們進行研究,這首先取決於內涵十分豐富而複雜的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及其邊疆發展的歷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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