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縣人民政府是劍閣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劍閣縣的國家行政機關,對劍閣縣人民代表大會和廣元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劍閣縣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劍閣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縣長負責制。
1949年12月劍閣縣人民政府成立,駐城關鎮;1955年9月改為劍閣縣人民委員會;1968年5月成立劍閣縣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恢復成立劍閣縣人民政府,同年駐地城關鎮更名為普安鎮;2003年9月駐地遷址下寺鎮。
截至2018年,劍閣縣政府設工作部門24個,直屬事業單位11個,派出機構3個,部門掛牌機構8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劍閣縣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1949年12月18日
- 辦公地址:下寺鎮劍門關大道北段389號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簡稱:劍閣縣政府
- 現任縣長:范為民
歷史沿革
機構設定
- 劍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劍閣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劍閣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
-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劍閣縣公務員局牌子)
- 劍閣縣環境保護局(掛劍閣縣核安全管理局牌子)
- 劍閣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掛劍閣縣測繪地理信息局牌子)
- 劍閣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掛劍閣縣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 劍閣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局(掛劍閣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 劍閣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劍閣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 劍閣縣人民政府外事僑務港澳事務辦公室(由劍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 劍閣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由劍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 劍閣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劍閣縣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由劍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 劍閣縣環境衛生管理局(由劍閣縣城市管理局管理)
- 劍閣縣就業服務管理局(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 劍閣縣社會醫療保險局(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 劍閣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 劍閣縣機關事業單位保險局(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 劍閣縣農村社會保險局(由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 劍閣縣人民政府採購中心(由劍閣縣財政局管理)
- 劍閣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 劍閣縣菸葉生產辦公室
主要職責
- 執行劍閣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廣元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 辦理廣元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歷任領導
- 劍閣縣人民政府縣長(1949年12月~1955年9月)
- 馬融(代理)
- 劉廉清
- 伍俸朝
- 劍閣縣人民委員會縣長(1955年9月~1968年5月)
- 王雲澤
- 唐振華
- 梁凱
- 王雲澤
- 鄭成明
- 劍閣縣革命委員會主任(1968年5月~1981年3月)
- 王文忠
- 楊更臣
- 苗生華
- 劍閣縣人民政府縣長(1981年3月~至今)
- 田現平
- 陳勇
- 張世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