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中國黨政機構一種編制組織形式。兩個具有不同編制、職責的黨政機構由於工作對象、工作性質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點辦公,兩個機構的人員、資源可在上級統一指揮調度下視工作需要而靈活運用。
區別
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不是兩個機構。指一個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以兩個名稱對外開展工作。所謂一個機構,是指一個領導班子、一套內設機構,統一核定編制、配備領導職數、設定內設機構。所謂兩塊牌子,是指某一機構有兩個名稱,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外使用相應的名稱,分別刻制印章。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不是兩個機構。採取兩塊牌子的機構形式,只限於表示兩種性質相同的身份。
而合署辦公是兩個機構,兩塊牌子,不是一個機構。合署辦公指兩個機構根據工作需要,以兩個名稱對外開展工作,但在同一地點辦公。合署辦公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由於工作性質相近或聯繫密切,在同一處所辦公。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是一個機構,是指一個領導班子、一套內設機構,統一核定編制、配備領導職數、設定內設機構。所謂兩塊牌子,是指某一機構有兩個名稱,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外使用相應的名稱,分別刻制印章。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不是兩個機構。採取兩塊牌子的機構形式,只限於表示兩種性質相同的身份。
外延
合署辦公本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由於
工作性質相近或聯繫
密切,在同一處所辦公。它是集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精簡效能、規範運轉的機構管理模式。
合署辦公機構現系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組成的聯合機構。“合署”不是合併。合署單位可分別配備行政領導班子(也可兼職),分別刻制
印章和掛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