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縣人民防空辦公室是劍閣縣人民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政府機構。
機構設定,機構職能,駐地,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 綜合股
- 業務股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規定。
(二)擬訂全縣人民防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參與審核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相結合的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負責指導和監督檢查人防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
(四)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制訂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指導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
(五)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制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參與制訂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訂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的業務培訓和動員人員應急疏散。
(七)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維護的監督管理及其開發利用,承擔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
(八)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制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並負責監督檢查,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識和技能。
(九)負責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的管理,擬訂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
(十)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一)指導基層組織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地
四川省劍閣縣下寺鎮劍門大道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