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縣經濟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

劍閣縣經濟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是劍閣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根據《劍閣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於2014年由原劍閣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劍閣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的科學技術職能合併重組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劍閣縣經濟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
  • 地點:劍閣縣
  • 時間:2014年
  • 單位地址:劍閣縣下寺鎮隆慶街2號
內設機構,駐地,機構職能,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經濟運行綜合股(劍閣縣經濟動員辦公室)
  3. 產業園區股
  4. 項目投資股(劍閣縣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5. 信息化股
  6. 政策法規股
  7. 能源股(劍閣縣電力行政執法大隊)
  8. 節能與綜合利用股
  9. 人事股
  10. 市場體系建設與對外經濟合作股
  11. 市場運行股
  12. 財務股

駐地

單位地址:劍閣縣下寺鎮隆慶街2號

機構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管理、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縣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管理、國內外貿易、商務發展、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定,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規定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天然氣行政管理職能,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訂並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訂並發布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二)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三)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六)按要求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七)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十八)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規定,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九)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二十)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二十一)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二十二)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設駐廣商務代表機構的管理。
(二十三)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牽頭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制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協調縣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二十四)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規定,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縣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二十五)管理我縣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劍閣縣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二十六)規劃全縣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二十七)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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