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機構設定,機關內設股室,直屬單位,掛靠機構,主要職責,駐地,
機構設定
機關內設股室
- 辦公室(掛人事股牌子)
- 財務裝備股
- 法規宣教股(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 執法監督股
- 市容與環境衛生管理股
直屬單位
- 劍閣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 劍閣縣環境衛生管理局
- 劍閣縣城市管理警察大隊
掛靠機構
- 劍閣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 劍閣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管理和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
(二)擬訂城市管理和愛國衛生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訂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行業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城市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推進數位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設。
(三)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全縣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區臨時攤點的綜合管理;負責路標路牌、報刊電話亭、公交站牌、非機動車停放點等市政設施設定的許可管理;負責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的設定、宣傳品張貼懸掛、城市道路挖掘、廢品收購、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許可管理;負責機動車輛清洗保潔(含修車、汽車美容)活動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依法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實施監督檢查;參與大、中型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項目審核、管理;參與城市新建、改擴建項目中市容環衛配套設施建設方案的審核,監督管理相關項目運營;監督管理城市道路沖洗降塵;監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工業垃圾、建築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運處置及處置場地運營管理;監督醫療廢物處置;負責公共場所(門前五包)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愛國衛生工作;承擔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工作,組織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
(六)依照法律授權開展城市管理執法工作,負責統征和未統征土地上居(村)民違法建房的行政執法。
(七)負責全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檢查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行使職權情況實施督察;牽頭組織全縣性城市管理重大執法活動和專項執法活動。
(八)負責城市管理的對外交流工作;負責城鎮管理的科學研究和社會宣傳教育工作。
(九)牽頭組織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處置城鎮管理相關應急突發事件。
(十)承辦劍閣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劍閣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