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沿革,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直屬派出機構,部門管理機構,業務管轄機構,機構職能,現任領導,駐地,
歷史沿革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3月,劍閣縣改組縣政府機構,劍閣縣政府公安局改為劍閣縣政府警佐室。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6月,劍閣縣政府警佐室改為劍閣縣政府警察局。
1955年,劍閣縣人民政府公安局更名為劍閣縣公安局。
1972年9月,撤銷“軍管會”,恢復劍閣縣公安局,行使公安機關職權。
2003年9月,劍閣縣政府駐地由普安鎮遷至下寺鎮,2005年,劍閣縣公安局正式遷入新縣城辦公。
遷址新縣城後至今,陸續新成立了北廟、東寶、劍門關景區和經濟開發區4個派出所,白龍、元山2個特巡警中隊。
5·12汶川地震後,結循立危海合災後重建、全省“一鄉(鎮)一所(派出所)”建設規劃,劍閣縣全面完成了未設定派出所的各個鄉鎮派出所陣地用房建設,但由於受人員編制、經費、政策轉向以及行政區劃等諸多原因限制,截至2015年底僅成立了東寶、北廟兩個鄉鎮派出所。
2016年1月8日,劍閣縣公安局經鞏籃多立濟開發區派出所在新辦公場所升級改造完工後正式揭牌成立。
機構設定
- 中國共產黨劍閣縣公安局委員會(黨委)
- 劍閣縣公安局
內設機構
- 指揮中心(辦公室、劍閣縣公安局情報大隊)
- 政治處
- 警務保障室
- 中共劍閣縣公安局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委)
- 中共劍閣縣公安局機關委員會(機關黨委)
- 劍閣縣公安局工會委員會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物證鑑定室)
- 劍閣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綜合應急救援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禁毒緝毒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法制大隊
- 劍閣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
直屬機構
- 劍閣縣拘留所
- 劍閣縣看守所
直屬派出機構
派出所(16個)及其轄區劃分:
籌建派出所(43個):
- 劍閣縣公安局上寺派出所(駐上寺鄉)
- 劍閣縣公安局漢陽派出所(駐漢陽鎮)
- 劍閣縣公安局高觀派出所(駐高觀鄉)
- 劍閣縣公安局張王派出所(駐張王鄉)
- 劍閣縣公安局姚家派出所(駐姚家鄉)
- 劍閣縣公安局聞溪派出所(駐聞溪鄉)
- 劍閣縣公安局田家派出所(駐田家鄉)
- 劍閣縣公安局柏埡派出所(駐柏埡鄉)
- 劍閣縣公安局涼山派出所(駐涼山鄉)
- 劍閣縣公安局西廟派出所(駐西廟鄉)
- 劍閣縣公安局鹽店派出所(駐鹽店鎮)
- 劍閣縣公安局秀鐘派出所(駐秀鐘鄉)
- 劍閣縣公安局垂泉派出所(駐垂泉鄉)
- 劍閣縣公安局馬燈派出所(駐馬燈鄉)
- 劍閣縣公安局正興派出所(駐正興鄉)
- 劍閣縣公安局搖鈴派出所(駐搖鈴鄉)
- 劍閣縣公安局廣坪派出所(駐廣坪鄉)
- 劍閣縣公安局碑埡派出所(駐碑埡鄉)
- 劍閣縣公安局店子派出所(駐店子鄉)
- 劍閣縣公安局木馬派出所(駐木馬鎮)
- 劍閣縣公安局樵店派出所(駐樵店鄉)
- 劍閣縣公安局錦屏派出所(駐錦屏鄉)
- 劍閣縣公安局楊村派出所(駐楊村鎮)
- 劍閣縣公安局羊嶺派出所(駐羊嶺鎮)
- 劍閣縣公安局迎水派出所(駐迎水鄉)
- 劍閣縣公安局義興派出所(駐義興鄉)
- 劍閣縣公安局毛壩派出所(駐毛壩鄉)
- 劍閣縣公安局高池派出所(駐高池鄉)
- 劍閣縣公安局柘壩派出所(駐柘壩鄉)
- 劍閣縣公安局國光派出所(駐國光鄉)
- 劍閣縣公安局公店派出所(駐公店鄉)
- 劍閣縣公安局碗泉派出所(駐碗泉鄉)
- 劍閣縣公安局香沉派出所(駐香沉鎮)
- 劍閣縣公安局金仙派出所(駐金仙鎮)
- 劍閣縣公安局圈龍派出所(駐圈龍鄉)
- 劍閣縣公安局吼獅派出所(駐吼獅鄉)
- 劍閣縣公安局長嶺派出所(駐長嶺鄉)
- 劍閣縣公安局塗山派出所(駐塗山鄉)
- 劍閣縣公安局王河派出所(駐王河鎮)
- 劍閣縣公安局演聖派出所(駐演聖鎮)
- 劍閣縣公安局江石派出所(駐江石鄉)
- 劍閣縣公安局禾豐派出所(駐禾豐鄉)
- 劍閣縣公安局龍源派出所(駐龍源鎮)
部門管理機構
縣交警大隊派出機構(6個)及其轄區劃分: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普安中隊(駐城北鎮城北村,縣交警大隊原駐地)
轄區(原普安區、城北區及普安鎮):普安鎮、龍源鎮、江石鄉、田家鄉、聞溪鄉、城北鎮、鹽店鎮、北廟鄉、姚家鄉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白龍中隊(駐白龍鎮龍洞社區,與白龍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白龍區、公興區):白龍鎮、禾豐鄉、搖鈴鄉、碑埡鄉、廣坪鄉、店子鄉、公興鎮、香沉鎮、金仙鎮、塗山鄉、圈龍鄉、吼獅鄉、長嶺鄉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新橋中隊(駐武連鎮躍進村,與武連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武連區、開封區):武連鎮、馬燈鄉、正興鄉、開封鎮、國光鄉、碗泉鄉、迎水鄉、高池鄉、東寶鎮、秀鐘鄉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元山中隊(駐元山鎮元山社區,與元山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元山區):元山鎮、王河鎮、演聖鎮、公店鄉、柘壩鄉
縣交警大隊直屬機構:
- 劍閣縣車輛管理所(駐下寺鎮修城壩社區,與縣交警大隊合署辦公)
縣特巡警大隊派出機構(2個)及其轄區劃分:
- 劍閣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白龍中隊(駐白龍鎮龍洞社區,與白龍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白龍區、公興區和鶴齡區 - 劍閣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元山中隊(駐元山鎮元山社區,與元山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元山區、開封區和武連區
業務管轄機構
- 劍閣縣城市管理警察大隊(隸屬劍閣縣城市管理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部署、指導、監督、檢查縣內公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組織、指導、協調縣內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縣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對策。
(四)組織指導縣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縣重大刑事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負責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縣重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六)負責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全縣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縣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消防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劍閣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防範、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範、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縣內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縣內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二)擬訂縣內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縣內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縣內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縣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相關工作,擬訂縣內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承擔縣內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
(十四)指導縣森林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劍閣縣人民政府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廣元市公安局,中共劍閣縣委、劍閣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指導、協調縣內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縣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對策。
(四)組織指導縣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縣重大刑事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負責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縣重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六)負責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全縣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縣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消防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劍閣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防範、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範、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縣內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縣內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二)擬訂縣內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縣內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縣內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縣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相關工作,擬訂縣內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承擔縣內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
(十四)指導縣森林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劍閣縣人民政府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廣元市公安局,中共劍閣縣委、劍閣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 政治委員、黨委副書記:何福華
- 黨委副書記(專職):王凱業
-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治中
- 黨委委員、副局長:白家林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江珠
-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文林
- 黨委委員、普安派出所所長:王朝正
- 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趙新強
- 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楊愛萍
- 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羅昌培
駐地
劍閣縣公安局在縣城搬遷前與除縣交警大隊外的所有直屬機構合署辦公,駐地衙神祠,位於普安鎮人民巷4號。局機關遷往下寺鎮後原駐地由普安派出所使用。其直屬機構縣交警大隊獨立駐地位於城北鎮三江路56號,遷往下寺鎮後原駐地由普安交警中隊使用。縣城遷往下寺鎮後,縣交警大隊依舊獨立駐紮,並與縣交警大隊下屬的縣車管所、劍門交警中隊合署辦公,但其駐地與縣公安局駐地隔街相望緊連。縣車管所原規劃於下寺鎮張家溝劍山大道西側區域新建,但2012年6月調整為工業用地。縣公安局機關與其餘縣公安局直屬機構合署辦公。
劍閣縣公安局駐地位置
局機關地址:劍閣縣下寺鎮漢德街36號
縣交警大隊地址:劍閣縣下寺鎮漢德街1號
郵編:628317
縣交警大隊地址:劍閣縣下寺鎮漢德街1號
郵編:628317
直屬派出機構
派出所(16個)及其轄區劃分:
籌建派出所(43個):
- 劍閣縣公安局上寺派出所(駐上寺鄉)
- 劍閣縣公安局漢陽派出所(駐漢陽鎮)
- 劍閣縣公安局高觀派出所(駐高觀鄉)
- 劍閣縣公安局張王派出所(駐張王鄉)
- 劍閣縣公安局姚家派出所(駐姚家鄉)
- 劍閣縣公安局聞溪派出所(駐聞溪鄉)
- 劍閣縣公安局田家派出所(駐田家鄉)
- 劍閣縣公安局柏埡派出所(駐柏埡鄉)
- 劍閣縣公安局涼山派出所(駐涼山鄉)
- 劍閣縣公安局西廟派出所(駐西廟鄉)
- 劍閣縣公安局鹽店派出所(駐鹽店鎮)
- 劍閣縣公安局秀鐘派出所(駐秀鐘鄉)
- 劍閣縣公安局垂泉派出所(駐垂泉鄉)
- 劍閣縣公安局馬燈派出所(駐馬燈鄉)
- 劍閣縣公安局正興派出所(駐正興鄉)
- 劍閣縣公安局搖鈴派出所(駐搖鈴鄉)
- 劍閣縣公安局廣坪派出所(駐廣坪鄉)
- 劍閣縣公安局碑埡派出所(駐碑埡鄉)
- 劍閣縣公安局店子派出所(駐店子鄉)
- 劍閣縣公安局木馬派出所(駐木馬鎮)
- 劍閣縣公安局樵店派出所(駐樵店鄉)
- 劍閣縣公安局錦屏派出所(駐錦屏鄉)
- 劍閣縣公安局楊村派出所(駐楊村鎮)
- 劍閣縣公安局羊嶺派出所(駐羊嶺鎮)
- 劍閣縣公安局迎水派出所(駐迎水鄉)
- 劍閣縣公安局義興派出所(駐義興鄉)
- 劍閣縣公安局毛壩派出所(駐毛壩鄉)
- 劍閣縣公安局高池派出所(駐高池鄉)
- 劍閣縣公安局柘壩派出所(駐柘壩鄉)
- 劍閣縣公安局國光派出所(駐國光鄉)
- 劍閣縣公安局公店派出所(駐公店鄉)
- 劍閣縣公安局碗泉派出所(駐碗泉鄉)
- 劍閣縣公安局香沉派出所(駐香沉鎮)
- 劍閣縣公安局金仙派出所(駐金仙鎮)
- 劍閣縣公安局圈龍派出所(駐圈龍鄉)
- 劍閣縣公安局吼獅派出所(駐吼獅鄉)
- 劍閣縣公安局長嶺派出所(駐長嶺鄉)
- 劍閣縣公安局塗山派出所(駐塗山鄉)
- 劍閣縣公安局王河派出所(駐王河鎮)
- 劍閣縣公安局演聖派出所(駐演聖鎮)
- 劍閣縣公安局江石派出所(駐江石鄉)
- 劍閣縣公安局禾豐派出所(駐禾豐鄉)
- 劍閣縣公安局龍源派出所(駐龍源鎮)
部門管理機構
縣交警大隊派出機構(6個)及其轄區劃分: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普安中隊(駐城北鎮城北村,縣交警大隊原駐地)
轄區(原普安區、城北區及普安鎮):普安鎮、龍源鎮、江石鄉、田家鄉、聞溪鄉、城北鎮、鹽店鎮、北廟鄉、姚家鄉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白龍中隊(駐白龍鎮龍洞社區,與白龍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白龍區、公興區):白龍鎮、禾豐鄉、搖鈴鄉、碑埡鄉、廣坪鄉、店子鄉、公興鎮、香沉鎮、金仙鎮、塗山鄉、圈龍鄉、吼獅鄉、長嶺鄉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新橋中隊(駐武連鎮躍進村,與武連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武連區、開封區):武連鎮、馬燈鄉、正興鄉、開封鎮、國光鄉、碗泉鄉、迎水鄉、高池鄉、東寶鎮、秀鐘鄉 - 劍閣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元山中隊(駐元山鎮元山社區,與元山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元山區):元山鎮、王河鎮、演聖鎮、公店鄉、柘壩鄉
縣交警大隊直屬機構:
- 劍閣縣車輛管理所(駐下寺鎮修城壩社區,與縣交警大隊合署辦公)
縣特巡警大隊派出機構(2個)及其轄區劃分:
- 劍閣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白龍中隊(駐白龍鎮龍洞社區,與白龍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白龍區、公興區和鶴齡區 - 劍閣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元山中隊(駐元山鎮元山社區,與元山派出所合署辦公)
轄區:原元山區、開封區和武連區
業務管轄機構
- 劍閣縣城市管理警察大隊(隸屬劍閣縣城市管理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部署、指導、監督、檢查縣內公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組織、指導、協調縣內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縣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對策。
(四)組織指導縣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縣重大刑事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負責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縣重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六)負責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全縣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縣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消防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劍閣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防範、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範、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縣內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縣內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二)擬訂縣內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縣內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縣內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縣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相關工作,擬訂縣內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承擔縣內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
(十四)指導縣森林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劍閣縣人民政府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廣元市公安局,中共劍閣縣委、劍閣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指導、協調縣內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縣內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判形勢,制定對策。
(四)組織指導縣內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縣重大刑事案件、國內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負責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縣重大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六)負責縣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組織、指導全縣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縣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消防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劍閣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防範、處置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情報、防範、偵察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縣內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縣內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十二)擬訂縣內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畫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縣內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縣內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縣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等相關工作,擬訂縣內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承擔縣內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監督縣內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
(十四)指導縣森林等專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十五)承擔劍閣縣人民政府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廣元市公安局,中共劍閣縣委、劍閣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 政治委員、黨委副書記:何福華
- 黨委副書記(專職):王凱業
-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治中
- 黨委委員、副局長:白家林
-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江珠
-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文林
- 黨委委員、普安派出所所長:王朝正
- 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趙新強
- 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楊愛萍
- 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羅昌培
駐地
劍閣縣公安局在縣城搬遷前與除縣交警大隊外的所有直屬機構合署辦公,駐地衙神祠,位於普安鎮人民巷4號。局機關遷往下寺鎮後原駐地由普安派出所使用。其直屬機構縣交警大隊獨立駐地位於城北鎮三江路56號,遷往下寺鎮後原駐地由普安交警中隊使用。縣城遷往下寺鎮後,縣交警大隊依舊獨立駐紮,並與縣交警大隊下屬的縣車管所、劍門交警中隊合署辦公,但其駐地與縣公安局駐地隔街相望緊連。縣車管所原規劃於下寺鎮張家溝劍山大道西側區域新建,但2012年6月調整為工業用地。縣公安局機關與其餘縣公安局直屬機構合署辦公。
劍閣縣公安局駐地位置
局機關地址:劍閣縣下寺鎮漢德街36號
縣交警大隊地址:劍閣縣下寺鎮漢德街1號
郵編:628317
縣交警大隊地址:劍閣縣下寺鎮漢德街1號
郵編:628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