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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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克觀念

龐克的觀念便是「為你自己而思考、做你自己、不要只是讓社會來告訴你;創造你自己的法則,過你自己的日子」。
龐克(Punk)不是一種流行,也不是一種特定的服飾,更不是反叛父母親的暫時現象,更更不是最新最酷的時尚,或甚至是一種特定的音樂風格或形式
——它是一種導引並驅動生活的觀念。

龐克發展歷程

  龐克做為一種服裝潮流(龐克頭、鐵鍊、補釘衣)與音樂表現形式(三和弦主義),它的形象廣泛流通於全世界,但是龐克的無政府主義政治理念、貧窮藝術概念、反商業建制的DIY主張、反性別歧視與種族歧視、支持生態主義的深層結構,一直少為人知。
龐克
punk起源
PUNK,是興起於1970年代的一種反搖滾的音樂力量。PUNK在中國大陸譯作"朋克"; 在台灣譯作"龐克",香港則叫作"崩"。在西方,PUNK在字典是解(俚語)小流氓、廢物、妓女、孌童、低劣的等意思 (雖然現在它的意思有了一定的改變)。從最早由Leg McNeil於1975年創立《PUNK》雜誌,之後由Sex Pistols將此音樂形成潮流距今已有25年歷史了。要了解PUNK對世界及對室內空間的影響,必先了解PUNK的意義及發展。
1970年代的英國
PUNK這一詞是被英國人叫喚起來的,當時戰後的英國,經濟蕭條,失業率高企,而當時美國那邊廂的荷里活電影發展得蓬勃刺熱,間接導致英國的電影業一落千丈; 在音樂事業方面,英國亦是處於低迷狀態,美國正流行著progressive 詩篇式的搖滾樂,十多分鐘的solo,音樂十分注重技巧化的表達,而當年的掘搖滾樂逐漸商業化起來,成為主流的地面商品,那時候progressive rock 的表表者有YES,GENESIS,KING CRIMSON…。其實自60年代起,搖滾樂逐漸步入了一種可悲的境地,為了商業利益,樂隊及樂手越來越缺乏搖滾樂所應具有的敏感性行(sensitive)及抗爭性(complaint)。
勢如破竹的"崩"力量
1975年Virgin 唱片公司所簽下的label - "SEX PISTOLS"(大陸譯名"性槍手")是PUNK的起點。他們發表的專輯"GOD SAVE THE QUEEN"的唱片封套大膽地把英女皇的嘴巴用"SEX PISTOLS"的封條封著。大膽的作風前無來者(及後新浪漫時期英國一隊band -JAPAN亦曾在music video 內炸毀毛澤東的俏像),他們完全的發泄心裡一腔的憤恨,無論對前途、社會都是一種控訴。這就是PUNK的誕生。
一時之間,PUNK就勢如破竹的成為一種狂潮,因為PUNK是屬於大眾的文化,可以極容易使人認同(基於當年英國社會問題),人們得到宣洩的途徑; 而香港當時的許冠傑一曲"半斤八兩"亦是受PUNK的文化影響,寫盡打工仔的心態,可見PUNK的世界性及兼容性(君不見"半斤八兩"一碟賣得滿堂紅?)
三個和弦的音樂
PUNK是物資與欲望、理想與環境的不均衡壓縮之下的變形產物,對物質的敏感是PUNK的重要理念。他們讓你感到一種暴躁不安的侵略性與攻擊性,以及對事事都不易滿足,所以PUNK的音樂大都涉及性、藥物、暴力等。
"三和弦論"的PUNK是一種極民主的ROCK N' ROLL; 三和弦,是指一苜歌只是用三個chord (和弦)組成,完全沒有修飾,直接的、有力的、赤裸的表達他們想說的,PUNK亦沒有長篇大論,只有2-3分鐘,完完全全跟當年的主流相反。
因為PUNK的簡單大眾化,使許多PUNK BAND在街頭巷尾、車斗里、倉庫里響起了他們第一個音符,音樂已經再不是什麼高深的學問,因為PUNK有極強的可參與性,使得PUNK音樂得以普及,對搖滾樂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PUNK的演變
儘管PUNK是那么的負面,那么的極端,但它總算在世界藝術史上寫下重要的一頁。PUNK的出現,不只於在音樂世界,還影響了時裝、平面圖像、視像及室內裝潢。一名作家Malcolm Mclarer說過"If punk was just about music this thing would have died years ago" "punk is the most important event in post-war Britain." PUNK亦可能給予意義含糊的新浪漫(POST- MODERNISM )一點栓譯。
PUNK的演變之廣,我們可能沒有擦覺,它已經變身成一種行為藝術,一種思想,甚至一種人生。在平面設計方面,由SEX PISTOLS的唱片封面引發起一種"並貼"的熱潮,當年的海報,雜誌等都以這種方式排版,對往後的設計業影響鉅大。
在時裝設計方面,大家一向可能誤解那些PUNK頭的人是PUNK友,那是十分錯! 其實PUNK的潮流,在八十年代的青年人一定經歷過,當年梅艷芳的一身打扮都是受PUNK LOOK影響,人們還以為梅小姐帶領潮流,其實她也是跟潮流! PUNK LOOK 往往是一種反叛型態,80年代的男生gel起頭髮,一條窄身牛褲,加上一件不扣鈕的白恤衫,再戴上一個headphone連著腰間的walkman,已經是一種PUNK LOOK。(可惜香港人只是學齊了人家的outlook,,但headphone卻聽著中文流行曲!!)
"崩"空間
我們認識了PUNK的意義名歷史後,已經對它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PUNK的意義隨了前文所講的,還進入了室內空間。PUNK隨了反叛、不滿之外,它還創造了一種簡潔而有力的藝術定義。PUNK的三個和弦走天涯,對室內設計者而然是一種啟發。
"簡潔""有力",在玩代的設計行業里聽得不少,但有沒有想過這就是PUNK的理念? 以音樂來解釋,PUNK是沒有"裝飾音",只是用了三個major chord (大調)而奏成,沒有高深的技藝,將這些原理套入室內空間入面,就是簡潔地用點線面等原始的元素構成一個空間,就像"LOFT"這種空內設計的模式,都是PUNK的副產品; 比較戰前至60年代的 ART DECO 甚至 ART & CRAFT時期的空內空間,它們都充滿修飾,例如雕花的桌椅,華麗的吊燈,精美細緻的地毯等,這就像60年代那些PROGRESSIVE 詩篇搖滾樂,充滿裝飾的音節,用上成千上萬的和弦,十分注重技巧(skill)的表達。這么的比較是否十分清淅?
PUNK的室內設計,主要用最簡單的form(形狀),如圓柱,長方等原始的形狀構成,而用色都不會很多,簡單就是力量,就是因為這樣,PUNK INTERIOR就是不易使人擦覺,因為它沒有強烈的設計元素,人們常常以"簡潔"一詞充當擋箭牌,但沒有想過,"簡潔"都美術史的其中一員,更沒有人想過,PUNK便是"簡潔"的源頭。現代生活之中,我們身邊有很多以PUNK作為設計原素的品牌,就如IKEA,無印良品等等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我們平日多留意身邊的事物,便會找到更多PUNK的足跡,因為我們根本就是活在PUNK的時代。

龐克分類

朋克搖滾

朋克搖滾孕育了一場搖滾樂歷史上的革命.這是一個漫長的從醞釀到爆發的過程,他實際上引出的是搖滾發展中的另一條線索,即所謂的"自己動手"和"獨立"觀念.這條線索儘管並沒有對搖滾的生成產生多少影響,但對80,90年代甚至未來搖滾樂的走向具有巨大的引導作用.眾所周知,搖滾樂是一種異常強調"個性"的音樂形式,但在朋克搖滾之前這種"個性"通常總是通過一種"代言人"——搖滾明星表達出來的(再次之前地下音樂的社會影響較之主流勢力遠為遜色),70年代的商業化浪潮更加強化了這一點.無論是Bob Dylan 也好,John Lennon也好,他們之所以能夠使自己鮮明的個性影響青年一代或者表現了青年一代的個性,首先不是因為他們有"個性",而是因為他們的明星身份,其後他們才能夠通過自己用聰明才智和努力贏得的這一份"話語權"來表達自己的這種"個性"(無論是音樂上的,還是人格魅力上的).因此,再朋克搖滾出現之前搖滾樂的個性實際上是一種"明星的個性",或者"精英的個性"對於普通的愛樂者來說,他們始終擺脫不了"聽者"或"接受者"的被動地位.但是這已經是一種進步了,這種"代言人"的產生畢竟是青年一代"民選"產生的,而並非是主流社會或者其他什麼政治勢力強加給他們的.當然,這些代言人之所以能夠成為代言人,畢竟還是因為他們代表了青年一代自己的聲音.這也許就是搖滾的反叛精神為音樂帶來的第一次"民主"吧.
但朋克搖滾卻不滿足於這些,不滿足於這種"集中制的民主",他們要將"革命"進行到底.首先他們要做的就是廢黜明星們話語權的壟斷,讓所有熱愛音樂的人"自己動手"創造音樂,表達自己;要讓所有人都真正"獨立"地去搞音樂,而不使傳統,權威或者大公司成為無論音樂還是個我本身發展的羈絆.如果這種觀點付諸與政治領域那無疑會導致無政府的混亂,但幸好它的實際影響了僅僅限於音樂(個人化),儘管也的確為原先"集中"的"過活兒"的唱片市場帶來了少許的"無政府狀態"和迷惘.這恐怕不能理解為是一種音樂意義上的進一步"民主"吧.搖滾樂中的個人主義和個性創造從這裡開始進入了一個新的高度,並且為日後非主流運動在90年代的成功——"非主流"音樂成為"主流",奠定了基礎.
後來再早期朋克搖滾觀念的激勵下,出現了一大批的樂隊和新風格,這便是新浪潮和後朋克運動.這些新形態的搖滾樂同朋克搖滾的聯繫更多的是在觀念領域,其次才是音樂形式.他們大膽地展開了各種形式的藝術探索,附庸文雅也好,趕時髦也好,畢竟他們完成搖滾樂的"現代化".如果你會驚訝今天的搖滾同60,70年代或者50年代的搖滾有著如此不同的聲音,那么一切故事從朋克開始.

原始朋克(Proto—Punk)

原始朋克是一群同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初期的主流搖滾圈子格格不入的藝術家們組成的鬆散聯盟.從地下絲絨(The Vel-vet Underground),的聲音實驗和假裝文雅的民謠搖滾,到狂野,熱衷於性內容的紐約妞(The New York Dolls),以及音樂詩人Patti smith,原始朋克涵蓋了一大批不同的聲音和風格,但他們都被一條共同的紐帶聯繫到一起,那就是一種躁動,附庸文雅的力圖顛覆,無視甚至改寫搖滾樂現有規範的嘗試.在這一過程中,這些藝術家的精神——有時候反倒不總是音樂——為日後70年代晚期的朋克革命撥下了種子.
現在有不少人總是將原始朋克和70年代中晚期出現的英美朋克混為一談,認為他們是一種類型的音樂,都簡單地一語蔽之曰"朋克",這種觀點是有些欠妥的.儘管從音樂的表面看他們之間的確有不少相似之處,而且的確彼此之間也存在深厚的聯繫,再這種聯繫只能使他們可以歸入同一系統,而並不意味著他們就成了一種風格.這兩者之間聯繫是有的,可差別也不小.且如上問所言,原始朋克和朋克之間的這種聯繫首先是一種精神氣質上的,其次才是音樂形式上的.從精神氣質上講,對比原始朋克和後來的朋克音樂作品我們會清楚地看到在前者的身上更多的傾向於一種帶有玩世不恭色彩的技術家氣質,甚至是詩人氣質;而後者身上更多見出的則是一種充滿撞性,破壞性,毀滅性和造反意識的反問化精神,有時甚至表現為囂張的"流氓氣焰"(尤其是The Sex Pistols).音樂上,前者帶有更多實驗性,先鋒色彩,即興的成分非常多;而後者則是回歸早期搖滾樂本源的同時又毀滅它,音樂結構上也顯得簡單和直接得多.當然,朋克的重要性也正在於音樂從來沒有這么簡單和直接過,這也是它對傳統搖滾觀念帶來的巨大衝擊與震撼.因此這兩者之間的文化價值取向和音樂審美取向是存在不小差異的.

朋克(Punk)

朋克搖滾把搖滾樂帶回了它的出發點——"三個和弦"與簡單的旋律.它只是將這一切演奏得比以往所有搖滾風格更加喧鬧,快速和粗糙.儘管很早就已經有幾隻樂隊展開了對那種後來被稱為"朋克搖滾"的風格的探索——包括60年代的車庫搖滾樂手們和The Velvet Underground,The Stooger,The New York Dolls(他們被稱為原始朋克),但直到70年代中期真正風格意義上的"朋克搖滾"才告形成.幾乎同時在大西洋的兩岸,年輕的樂隊們開始放棄對主流硬搖滾的追求,剝去繁複的音響把它帶回到最本質的層面.在紐約,第一支朋克樂隊是The Ramones;而倫敦第一個朋克團隊則當屬於The Sex Pistols.儘管這些樂隊有不同的發展歷程和音樂風格:The Rmones更加快速,並且受到泡泡糖搖滾的影響;而The Sex Pistols則把The Faces樂隊的疊句演奏得比"原版"更加草率和吵鬧,但他們那種簡單直接的方式再英國和美國卻同時引發了音樂上的革命.
在美國,朋克保持著一種地下音樂的感覺,並最終導致了80年代核心朋克和獨立搖滾的一幕;而在英國則是一種公開的現象,The Sex Pistols被認為是對康樂的英國政府忽然君主政體的一種"嚴肅的"恐嚇",但更加重要的是,他們導致了無數新樂隊的建立.這群樂隊中的一些緊緊地圍繞著The Sex Pistols繪下的藍圖,但更多的則找到了自己的聲音,不論是The Buzzcocks尖銳的流行歌曲,還是The Clash讚美詩般,雷鬼樂(Reggae)影響的搖滾樂,抑或是Wire和Joy Division附庸風雅的藝術實驗.很快,朋克分裂成後朋克(它比朋克樂更加實驗化和附庸風雅)新浪潮(它更加流行音樂導向)和核心朋克(它僅僅是將朋克變的更加強硬,快速和粗糙).整個80年代,在英國和美國朋克都被看成同核心朋克是一回事兒.90年代初期,一個由Green Day和Rancid領導的朋克復興主義浪潮出現在美國地下音樂中.這些朋克新浪潮樂手們因循著同早期朋克樂手相同的模式,不過他們趨向於將重金屬的影響融合到音樂當中.

核心朋克(Hardcore Punk,又譯作硬核)

核心朋克是朋克搖滾中最強硬個極端的一個變種.它出現於80年代早期,將朋克搖滾樂的觀念發展到了極致.這種音樂極其之快速,歌手簡直就是早叫喊,疊句很簡單,作品看起來(或者聽起來)就像是在和什麼人家的地下室里錄製的.大多數這類樂隊相互之間聽起來都相似得另人難以置信,但也多少有一些帶有與眾不同的聲音拋在身後,而僅僅保留其觀念.核心朋克主要是一種美國的現象,並且主要集中在洛杉磯和紐約地區,但在美國的全境內還有一些小規模的零星分布.核心朋克繼續出現在90年代,而且繼續沒有匯入主流圈子,可是一些受到"核心朋克美學"影響的樂隊包括Nirvana和Green Day成為90年代主要的搖滾明星,而原先的那些核心朋克樂手如Bob Mould,Henry Rollins,Mike Watt,Ian McKaye和Dinosaur Jr.樂隊的J Mascis卻轉變成了非主流音樂的偶像,核心朋克的不少觀念和特點也被其他不少同時代的風格吸收和轉化(如重金屬和電子樂領域).另外,核心朋克還有一個更加快速,吵鬧,非旋律性,有暴力傾向和白人至上主義傾向的分支——"Oi".

後朋克(Post-Punk)

1977年的朋克革命之後,有一大批的新樂隊組建.他們都從朋克搖滾獨立自主的精神和樸實的聲音中的到了靈感.為了避免複製The Sex Pistols的聲音,不少這樣的樂隊進入了更加實驗化的音樂領域,將朋克搖滾以外如Roxy Music,David Bowie和T.Rex的影響吸收了進來.結果導致了一由反主流文化精神和挑戰公認搖滾傳統的旗幟聯繫在一起的樂隊群體的出現.很多像Joy Division 或The Cure這類樂隊創造出了一種黑暗,陰冷的音樂氛圍,他們同時使用了電子合成器和吉他兩件主要樂器;另一些樂隊則再音樂上選取了更加輕快一些的路線,儘管他們的歌詞和聲音之間顯得有些脫節,但顛覆了傳統流行搖滾的歌曲結構.後朋克最終發展成了80年代的非主流音樂.

斯卡朋克(Ska-Punk)

這是同第三次斯卡復興浪潮緊密相關的一個概念,因為大多數後一類型的樂隊都是建立在斯卡朋克基礎之上的.顧名思義,他是源自牙買加的斯卡音樂同朋克搖滾的一個混種.

斯卡(Ska)

牙買加的一種本土流行音樂形式(屬於雷鬼樂族群),50年代產生,60年代早期非常流行,是後來風行一時的雷鬼樂(Reggae)的直接祖先.它受到紐奧良節奏布魯斯,爵士樂,非洲古巴黑人音樂,早期搖滾樂以及其他多種音樂形式的影響.這是一種輕快的音樂,蜻蜓點水般的吉他演奏和切分節奏是它的鮮明特色.從某種程度上講,我們可以認為它是牙買加人用自己的方式演繹出的節奏布魯斯.

流行朋克(Punk-Pop)

90年代朋克搖滾依然是一個熱門主題,儘管這種宿求有時候是以其他方式表現出來的,流行朋克便是這種性質上的一種"朋克復興",期間Green Day樂隊商業上的成功是一個很大的推動力.但這一"復興"已經失去了很多朋克的本色,因為它有大公司操縱的商業運作背景,朋克"憤世嫉俗"也正在被"健康向上"的商業流行因素索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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