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機構職能,駐地,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 綜合股
- 安置股
- 徵收一股
- 徵收二股
機構職能
-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土地房屋徵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 依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全縣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畫;
- 負責全縣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安置政策的制定和方案的擬訂、報批工作;
- 負責組織實施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徵收、拆遷、補償方案,並指導、協調和監督相關鄉鎮或部門實施已批准的方案,參與補償協定的簽訂;
- 負責做好被徵收對象的安置工作;
- 負責編制全縣土地房屋徵收資金需求計畫,做好全縣土地房屋徵收的費用審核、報批和資金撥付工作;
- 負責統計、分析、上報全縣土地房屋徵收情況;
- 負責涉及全縣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安置信訪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編制土地、房屋徵收應急預案;
- 承辦中共劍閣縣委、劍閣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駐地
四川省劍閣縣下寺鎮劍門關大道2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