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劍閣縣統計局於1962年7月成立,受劍閣縣人民委員會和廣元市統計局的雙重領導。
在1966年至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間,縣統計機構自然消失,統計幹部被下放勞動鍛鍊或調到其他單位,統計工作處於嚴重癱瘓狀態。
1966年下半年開始,統計工作先後劃歸劍閣縣生產委員會、劍閣縣生產指揮部(組)、劍閣縣生產辦公室兼管,1971年2月又劃歸復設的劍閣縣計畫委員會兼管。
1979年10月,國務院《關於加強統計工作,充實統計機構的決定》發出後,當年12月7日劍閣縣革命委員會恢復“劍閣縣統計局”至今。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統計與國民經濟核算股(服務業統計股)
政策法規股
工交商貿統計股
農村經濟統計股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股
下設機構
劍閣縣普查中心
劍閣縣統計信息中心
人員編制
截至2015年5月,劍閣縣統計局人員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統計師1名、普查中心主任1名。
機構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地方統計規章草案,制訂全縣統計規劃以及地方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鄉鎮、縣級各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以及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
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基本統計資料。
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縣投入產出調查。
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鄉鎮、縣級各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縣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統計交流與合作。
組織制訂全縣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縣統計資料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縣級各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建設。
承擔劍閣縣政府公布的有關審批事項。
承辦劍閣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