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

《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是為了推進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肉品保障能力,更好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的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的規劃。

2024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自2024年3月25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
  • 頒布時間:2024年3月
  • 實施時間:2024年3月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 文號:內農牧畜發〔2024〕148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的通知
內農牧畜發〔2024〕148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有關部門: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2024年3月20日

內容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4-2027年)
內蒙古自治區是我國重要的畜禽養殖大區,大部分畜禽都在區內進行屠宰加工,肉類產量居全國前列,其中,牛羊肉產量均居全國第一,屠宰行業對於推動全區畜牧業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推進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肉品保障能力,更好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的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及條件
(一)發展基礎
近年來,內蒙古積極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畜牧業發展新路,大力推動質量興牧、綠色興牧、品牌強牧,生產保供能力不斷增強。豬、牛、羊、禽飼養量1483.9萬頭、1249.2萬頭、12722.1萬隻、16758萬羽以上;出欄量814萬頭、412萬頭、6658萬隻、11261萬羽以上;肉產量73.7萬噸、71.9萬噸、110.2萬噸、22.1萬噸,占全國1.3%、10%、21%、0.9%,保障全國肉類供給作出了貢獻。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重要指示精神,法規制度不斷完善,行業發展秩序得到規範,行業轉型升級有序推進,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持續增強。全區有畜禽定點屠宰廠(場)543家,其中,生豬定點屠宰廠(場)145家,牛羊定點屠宰廠(場)380家,禽類18家。禽以外的企業全部開展“瘦肉精”自檢。
(二)發展的有利條件
一是習近平總書記為內蒙古提出“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積極打造現代畜牧業”的任務要求;國務院出台《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自治區黨委、政府出台《關於加快推動農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的實施方案》;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精神,國家、自治區這些政策,為我區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自治區陸續出台《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促進條例》《內蒙古自治區肉業高質量發展促進條例》等法規,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治區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內政發〔2022〕19號)、《關於公布自治區本級權責清單(2019)年和取消下放行政權力事項目錄的通知》(內政發〔2019〕16號)等檔案,從制度層面保障了畜禽屠宰行業有序健康發展。
三是內蒙古地處北緯40度-50度之間,橫跨我國東北、華北、西北,草原、森林、河湖、濕地,平原、沙漠縱橫交錯,屬於典型的“冷涼經濟帶”,多數農牧區水是清潔的、土是乾淨的;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居全國五大牧區之首,耕地保有量是全國過億畝的四個省區之一,在生態和綠色資源方面擁有巨大優勢。
四是隨著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形成,城鄉居民消費結構進入加速升級階段,肉等動物蛋白攝入量增加,對牛羊肉的需求快速增長,畜禽產品消費空間進一步拓展。
(三)發展的不利條件
一是屠宰產能與養殖規模不匹配,屠宰產能利用率相對較低,屠宰加工的區域性、結構性矛盾突出,屠宰企業實際屠宰量均未超過設計屠宰量的50%,一部分畜禽屠宰廠(場)利用率幾乎為零,屠宰產能總量過剩與結構性短缺並存。
二是畜禽屠宰企業實現機械化生產只有71家,僅占總數的13%,機械化率不足20%;大多數屠宰企業設施設備簡陋,生產工藝落後,手工屠宰在質量安全方面存在隱患,不能適應現代屠宰產業發展需要,屠宰規範化、機械化、智慧型化水平偏低。
三是屠宰企業精深加工水平不高,品牌化經營意識不強,產品結構單一,產品附加值開發能力欠缺,有品牌無名牌,肉品冷鏈儲運配送體系滯後,市場外銷能力不強,行業利潤率處於較低水平。2022年,收入2000萬及以上規模企業僅有50家,屠宰行業比較效益整體較低。
四是屠宰企業建設施工期間會造成揚塵、施工機械及交通噪聲產生的施工噪聲、施工廢水、施工固廢等短期階段性污染;運營期間將會產生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等污染;上述污染因素會對項目實施地的水質、土壤、空氣產生局部影響。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入推進建設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的安排部署,按照“最佳化布局、嚴格監管、延伸鏈條”的思路,調整屠宰企業設定,最佳化屠宰產能布局,開展標準化示範創建,強化屠宰行業監管,促進全區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民眾肉品消費安全。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最佳化布局。綜合考慮城鄉建設規劃、畜禽養殖規模、屠宰加工水平、市場銷售範圍、動物疫病防控、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引導屠宰加工產能向養殖集中區轉移,著力提高屠宰養殖產能匹配度、屠宰行業集中度和市場競爭力。
2.加強管理,保障安全。健全完善屠宰管理法規標準體系和組織管理體系,完善多部門協作機制,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著力維護規範有序、公平競爭的畜禽屠宰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守住守好產品質量安全、防疫安全、生態安全和安全生產底線,讓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3.延伸鏈條,轉型升級。推動屠宰企業向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銷售全產業鏈發展,提升分割加工、預製菜等高附加值產品比例。加快推動企業品牌走出去,塑造“有責任有溫度、可靠可信賴”的品牌形象。
4.創新服務,助企紓困。堅持問題導向,立足企業需求,最佳化服務手段,提升服務效能。強化包聯服務,加強精準對接,建立長效幫扶機制,持續助力企業開拓市場。
(三)發展目標
到2027年,全區畜禽屠宰企業發展到550家,其中,生豬定點屠宰企業140家、牛羊定點屠宰企業360家,其他畜禽屠宰企業50家;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屠宰企業占比達到50%以上,養殖、屠宰、加工、銷售一體化企業占比達到50%以上,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發展到100家。屠宰企業全部實施屠宰質量管理規範,屠宰環節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9.8%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肉品質量安全事故。扶持530家以上屠宰企業使用信息化智慧資源,無紙化出具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促進檢疫檢驗信息關聯、屠宰準出和市場準入貫通。
三、行業布局
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堅持穩中求進、綠色發展、嚴格監管、著力提高基層屠宰監管能力,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增強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滿足人民民眾對優質安全肉品的消費需求,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民眾的規劃原則,綜合考慮城鄉建設規劃、養殖規模、屠宰能力、市場消費水平、交通運輸條件以及環境承載能力等多種因素,最佳化資源配置,統一規劃布局,防止重複建設。
(一)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布局規劃。要堅持屠宰產能與養殖規模相匹配,推動形成畜禽主產區就近屠宰加工、跨區域冷鏈配送銷售的屠宰產能布局;生豬定點屠宰。鼓勵發展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銷售一體化經營。新建、遷建、改擴建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年實際屠宰產能不低於15萬頭以上,並配備冷鏈貯藏和配送體系。重點發展年出欄生豬15萬頭以上的大型養殖企業配套建設屠宰廠(場)。牛羊定點屠宰。新建、遷建、改擴建的年屠宰產能牛、羊分別不低於1萬頭、15萬隻以上,重點發展年出欄牛1萬頭、羊15萬隻以上的大型養殖企業配套建設屠宰廠(場),發展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鼓勵現有牛羊屠宰企業兼併重組升級改造,建設精深分割加工車間,配備冷藏貯存設施設備,開展冷鏈配送銷售。家禽定點屠宰。新建、遷建、改擴建的家禽屠宰廠(場)年設計屠宰產能1000萬羽以上,配套建設冷鏈儲藏和配送體系,發展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
(二)小型畜禽定點屠宰場點的布局規劃。加快旗縣區城鎮內小型畜禽定點屠宰場點撤停並轉。林區、偏僻農牧區內設定的小型畜禽定點屠宰場點可以保障當地消費市場。
四、重點任務
(一)推動屠宰企業進園區。圍繞“生態、綠色、安全”等要素新建屠宰企業,有園區的地區要安排企業在園區設定布局;結合市場需求,推動已建屠宰企業向園區集聚。每年補貼一定資金支持進園區的屠宰企業拓展功能,開展參觀、現場零售、簽訂契約等活動,力爭每家企業有不少於10億的銷售和簽約額度。
(二)引導屠宰企業轉型升級。支持屠宰企業整合、兼併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打造一批競爭力強、市場占有率高的屠宰領軍企業。鼓勵發展大型屠宰企業牽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牧場跟進、養殖戶積極參與的屠宰產業化利益聯合體,實現產銷銜接。引導規模屠宰企業與中小型屠宰企業採用“入股、增資、委託”等方式建立穩定利益聯結,推動中小型屠宰企業改進技術、改善生產條件,實現轉型升級。合理設定小型畜禽定點屠宰場點,從嚴控制設定數量,逐步淘汰落後產能。
(三)開展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鼓勵、引導、支持屠宰企業改善生產和技術條件,認真貫徹落實屠宰質量管理規範,加強質量安全全過程管理。屠宰企業應當配備與屠宰能力相適應的專職獸醫衛生檢驗人員,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檢驗設備。大力推進以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範化、檢測檢驗科學化、排放處理無害化為主要內容的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
(四)打造屠宰加工產業鏈。以肉牛、肉羊為重點,兼顧其他畜禽,重點發展畜禽產品精細化分割和肉品預冷集配,積極推進畜禽產品集散物流園區建設。發展有機、綠色、功能性等高端肉產品以及肉牛、肉羊骨血皮毛等屠宰副產品的綜合開發利用。推動與“網際網路+”等新業態相適應的基礎設施設備建設,打造肉牛、肉羊產品精深加工、冷鏈配送產業鏈,延長屠宰產業鏈。
(五)加大牛羊肉產品品牌建設。培育天賦河套、錫林郭勒、科爾沁牛羊肉區域公用品牌,支持牛羊屠宰加工企業,創建企業品牌、肉品產品品牌,重點培育已有一定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的牛羊肉品牌,形成以區域品牌為龍頭、企業品牌、肉品品牌為依託的內蒙古牛羊肉品牌化經營新格局。
(六)加大力度開拓牛羊肉市場。支持發展覆蓋屠宰加工、儲存運輸及肉品銷售整個環節的冷鏈,建立全程“無斷鏈”的肉類冷鏈物流體系,逐步構建牛羊肉主產區和主銷區有效對接的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網路。創新發展農商直供、預製菜餚、冷鏈配送、專賣專櫃、線上銷售等新業態,推進城鄉肉品一體化供應,逐步形成“牛羊主產區集中屠宰、全鏈條冷鏈配送、主銷區冷鮮銷售”的屠宰銷售模式,推進我區牛羊肉走向全國市場。
(七)消除環境影響。嚴格畜禽屠宰企業設立審批,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劃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查制度。新建、改擴建畜禽屠宰建設項目,須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依法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並依法辦理排污許可手續。加強項目實施可能影響的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和重要目標監測與保護,建立完善的監測體系。加強屠宰企業建設施工污染源管控,依法嚴格落實建設施工揚塵、噪聲、廢水、固廢等污染防控措施。加強屠宰企業運營期間環境風險評價與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發布的有關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標準。遵守畜禽屠宰操作規程,落實生產車間防滲措施,嚴格執行污水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嚴格執行各類畜禽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範要求,鼓勵提高屠宰企業廠區綠化率,降低噪聲污染。
(八)加強安全生產底線思維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指導手冊,提高檢查人員隱患排查能力,加大力度開展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吸取各類典型安全生產事故教訓,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要依據本規劃,加強政策扶持,不斷最佳化產業布局,延長企業生產鏈、打造企業產品市場供應鏈、提升企業品牌價值鏈,促進畜禽屠宰行業生態優先、健康有序、科學規範、綠色發展。
(二)加強政策支持。統籌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園、農機補貼和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等項目資金,積極支持屠宰行業健康發展。支持屠宰企業優先申報國家和自治區級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積極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增加“屠宰貸”“屠宰擔”等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的屠宰行業經營主體予以信貸保險支持。
(三)加大技術指導與服務。圍繞屠宰關鍵節點,創新集成一批屠宰新標準、新技術、新產品,促進屠宰企業提質增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技術和法律法規培訓,開展人員考核評價,不斷提高屠宰從業人員、監督執法人員能力水平。
(四)加強行業監管。依據國家、自治區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完善肉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立完善的農牧、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聯合行動銜接機制,釐清職能交叉領域和新業態的責任邊界,通過部門協作,加大畜禽屠宰監管力度,全覆蓋無死角檢視畜禽屠宰活動。農牧部門做好屠宰過程中的技術支撐和產品監測抽檢,開展獸醫衛生檢驗人員考核,把好檢驗檢疫關鍵關口;其他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行業監管。
(五)加強宣傳引導。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屠宰企業、肉品經營者肉品質量安全意識,築牢肉品質量安全防線。採用多形式多渠道宣傳肉品消費知識,開展冷鏈知識科普教育,提高公眾認知度、認可度,培養良好消費習慣。宣傳推介屠宰企業誠信經營、優質服務、轉型升級典型案例,營造行業發展良好環境。
本規劃自2024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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