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

《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是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構建與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制定的行動計畫。

2024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
  • 頒布時間:2024年5月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八部門
  • 文號:內教發〔2024〕2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八部門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的通知
內教發〔2024〕2號
各普通本科高校: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編辦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2024年5月7日

內容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構建與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力爭到2027年,一流學科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草學、生態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民族學等優勢特色學科進入國家一流學科建設行列,畜牧學、農業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冶金工程等與完成“五大任務”契合度較高的學科取得重大突破,1-2所高校進入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行列,自治區博士學位授權點總數達到70個左右,特色鮮明、布局合理、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初步形成,服務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方陣初步構建,自治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實現晉位升級、跨越發展,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區域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有力支撐科技創新綜合水平進入全國第二梯隊,為完成好“兩件大事”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重點任務
(一)提升學科建設水平。一流拔尖學科瞄準衝擊“國家一流”,一流拔尖培育學科瞄準培育“國家一流”和服務自治區支柱產業重大需求,一流建設學科瞄準實現提檔升級和服務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實施團隊建設、明確科研重點、投入急需資源,形成“學科-團隊-科研-資源”聯動發展局面,構建形成目標導向、科學規劃的學科建設體系。組建內蒙古高等研究院,推動乳業、稀土、能源、先進制造等領域的一流學科和重點企業協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和緊缺套用型高層次人才聯合培養,加速提升一流學科的建設能力和成效。
(二)最佳化學科專業布局。按照國家急需學科專業引導發展清單,聚焦自治區重點產業集群,在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煤化工、現代農業、生態環境、電子信息、醫療衛生等領域,布局建設10個左右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重點建設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教育學、套用經濟學等博士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鼓勵申報契合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且填補空白的學位授權點。深入推進一流本科教育,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建好建強國家級、自治區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和一流課程,全面提升創新型、套用型、複合型人才培養能力。
(三)完善學科資源配置機制。集中優勢資源支持重點建設學科發展,以一流質量和一流貢獻為指引,對自治區一流學科實施學科特區政策。對服務自治區支柱產業和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發展需求契合度較高的草學、生物學、生態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民族學、科學技術史等學科進行重點建設,培育攻堅。持續推進生態環境學科群、草原畜牧學科群、新能源學科群、冶金新材料學科群、北疆文化學科群建設,構建形成學科資源統籌配置、學科集群協同攻關和學科交叉融合創新的體制機制。
(四)提高科技創新水平。圍繞“兩件大事”,緊密結合服務國家和自治區重大需求,聚焦科技“突圍”點位,凝鍊一流學科發展方向和科技創新主攻方向,設立重大開放課題,產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做好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調控與繁育國家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重點推進能源資源利用、乳品與種質資源、生態環境與荒漠化防治、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北疆文化等相關領域學科平台和智庫建設,培育衝擊國家級平台。
(五)增強服務社會能力。全面落實激勵科技創新各項政策措施,構建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和服務體系,為科研人員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進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以及橫向科研項目結餘經費出資科技成果轉化等新模式。成立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機構,構建智慧財產權全流程管理體系,最佳化人才分類評價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落實科研人員兼職或離崗創業人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支持科研人員大膽創新、靈活轉化。組織教師通過“蒙科聚”創新驅動平台發布最新成果,積極參與路演活動,加強與專業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合作,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深挖科技成果,實現精準對接。
(六)加強學科隊伍建設。分學科編制高層次人才引育計畫,形成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青年教師結構合理的學科教師梯隊。結合學科發展需求,精準引進學科帶頭人和團隊,對有潛力的青年教師進行重點支持,大力培育一批學術骨幹,持續最佳化學科隊伍結構,擴大學科隊伍規模。統籌經費、項目、平台等資源,加大對一流學科帶頭人及其團隊支持力度,激發學科隊伍幹事創業活力。
二、支持措施
(一)加大經費投入
1.最佳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建立自治區“雙一流”建設經費逐步增長機制,年均增長比例不低於20%;根據一流學科建設成效評價結果,對相關學科建設經費進行動態調整。
2.建立學科建設突破獎勵機制,統籌“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對實現晉位升級預定目標、爬坡過坎實現突破的高校一次性給予不低於500萬元的獎補支持,對新增國家一流學科的高校一次性給予不低於1000萬元的獎補支持。
3.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主要用於自治區一流學科科技創新項目和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啟動經費,自然科學類一次性資助原則上不低於30萬元,人文社科類一次性資助原則上不低於15萬元。
(二)支持高端人才引育
4.對高校培養或剛性引進的“兩院”院士、“兩院”院士有效候選人、“長江”“傑青”等一流學科帶頭人,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議”原則,在經費投入、科技項目、學術交流方面給予支持,提升其科研能力和學術影響力。
5.在現有支持政策的基礎上,統籌“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對依託一流學科新設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資助從30萬元增加到50萬元;新進站的全職博士後人員生活補助從每人每年10萬元增加到15萬元,資助2年;出站留校工作的博士後人員科研經費資助從30萬元增加到50萬元。
6.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與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博碩士研究生,設立博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專項計畫,對相關一流學科研究生招生計畫給予適當傾斜。
7.將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納入人員總量管理試點範圍,一流學科涉及的院系或專業專任教師總量,結合高校學科特點和不同門類進行評估論證後,按照生師比上限標準進行核定;高校現有核定編制總量不足時,使用區直人才編制引進符合條件的人才,全力保障一流學科教師隊伍建設所需編制。
8.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可在原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增設10%的特設崗位,用於聘任急需緊缺高端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可自主確定正、副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允許超崗位職數申報高級職稱評審,申報總數控制在已設高級崗位數的10%以內。
(三)強化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
9.在自治區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和哲學社會科學獎評定中,向自治區一流學科適當傾斜。
10.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以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形式在自治區內落地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技術契約到賬金額或股權折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收益金額20%的財政資金獎勵。重大成果轉化“一事一議”予以重獎,每項最高獎勵1000萬元,其中不低於50%用於獎勵科技成果轉化貢獻人。
11.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成立專業化成果轉化機構和市場化科技成果轉化公司,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方面與教學科研人員享有同等待遇。支持高校將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用於內設部門、轉化機構和服務團隊建設。
12.在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全面推開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自治區教育廳牽頭,會同各有關部門建立廳際一流學科建設工作協調機制,按照職能分工,開展規劃部署、任務實施、保障支持、監督管理等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自治區教育廳發揮好自治區高校學科建設指導委員會等專家組織作用,對一流學科建設規劃、工作方案、資金安排、建設成效等開展評審評價和指導。
(二)強化政策落實。自治區教育廳根據本行動計畫制定年度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各責任單位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並對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高校用足用好國家和自治區出台的人才引育、科技創新、經費投入等支持政策,後續出台的支持政策如高於本檔案規定,按照最新政策執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立以目標達成、成果產出、績效水平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對一流學科及建設高校進行科學評價和動態調整。
(三)壓實主體責任。高校要堅決扛起加快推進一流學科建設的主體責任,對標新一輪國家“雙一流”建設標準和本校一流學科建設目標,制定本校“一流學科建設方案”,同時按照自治區確定的不同層次一流學科建設目標,按照“一學科一方案”原則,細化分學科建設方案。制定完善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薪酬管理辦法,績效工資與考核結果掛鈎。健全責任傳導和任務落實機制,加強工作調度,強化對外交流合作,切實管好用好建設經費,提高資源配置效益和管理服務效能,確保一流學科建設工作落實落細。

內容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對內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構建與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高質量高等教育體系,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教育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現就《行動計畫》有關政策作如下解讀。
一、《行動計畫》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答: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以下簡稱“雙一流”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2022年1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干意見》,就“十四五”時期深入推進“雙一流”建設提出25條具體指導意見。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雙一流”建設。2022年12月,自治區教育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學科建設與研究生教育總體方案(2022-2025)》,對自治區學科建設與研究生教育工作進行系統規劃、詳細部署。為深入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自治區教育廳在全面分析全區學科建設情況的基礎上,學習借鑑兄弟省份學科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起草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2024-2027年)》(徵求意見稿)。自治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先後5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完善具體舉措。《行動計畫》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於2024年5月7日正式印發。
二、《行動計畫》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答:《行動計畫》的總體目標是:力爭到2027年,一流學科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草學、生態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民族學等優勢特色學科進入國家一流學科建設行列,畜牧學、農業、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冶金工程等與完成“五大任務”契合度較高的學科取得重大突破,1-2所高校進入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行列,自治區博士學位授權點總數達到70個左右,特色鮮明、布局合理、協調發展的學科體系初步形成,服務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人才方陣初步構建,自治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實現晉位升級、跨越發展,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區域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有力支撐科技創新綜合水平進入全國第二梯隊,為完成好“兩件大事”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三、《行動計畫》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答:推進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的重點任務包括6個方面:
一是提升學科建設水平。按照一流拔尖學科、一流拔尖培育學科、一流建設學科分層次設定建設目標;形成“學科-團隊-科研-資源”聯動發展局面,構建形成目標導向、科學規劃的學科建設體系;依託建設內蒙古高等研究院,加速提升一流學科的建設能力和成效。
二是最佳化學科專業布局。聚焦自治區重點產業集群,布局建設10個左右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重點建設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學、教育學等博士一級學科學位授權點。深入推進一流本科教育,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
三是完善學科資源配置機制。集中優勢資源支持重點建設學科發展,對自治區一流學科實施學科特區政策。對服務自治區支柱產業和全方位建設“模範自治區”發展需求契合度較高的學科進行重點建設,培育攻堅。持續推進學科群建設,促進學科交叉融合。
四是提高科技創新水平。凝鍊一流學科發展方向和科技創新主攻方向,設立重大開放課題,產出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做好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調控與繁育國家重點實驗室重組,重點推進能源資源利用、乳品與種質資源等相關領域平台建設。
五是增強服務社會能力。全面落實激勵科技創新各項政策措施,大力推進開展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探索科技成果轉化新模式。通過“蒙科聚”創新驅動平台發布最新成果,積極參與路演活動,加強與專業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合作,精準對接企業需求。
六是加強學科隊伍建設。分學科編制高層次人才引育計畫,形成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幹、青年教師結構合理的學科教師梯隊。精準引進學科帶頭人和團隊,對有潛力的青年教師進行重點支持,大力培育一批學術骨幹。統籌經費、項目、平台等資源,加大對一流學科帶頭人及其團隊支持力度。
四、《行動計畫》出台了哪些具體支持措施?
答:為確保一流學科建設行動計畫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自治區教育廳等八部門提出3個方面12條支持措施。
(一)在加大經費投入方面。建立自治區“雙一流”建設經費逐步增長機制,年均增長比例不低於20%。統籌“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對實現晉位升級預定目標、爬坡過坎實現突破的高校一次性給予不低於500萬元的獎補支持,對新增國家一流學科的高校一次性給予不低於1000萬元的獎補支持。自治區直屬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主要用於自治區一流學科科技創新項目和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啟動經費。
(二)在支持高端人才引育方面。對高校培養或剛性引進的“兩院”院士、“兩院”院士有效候選人、“長江”“傑青”等一流學科帶頭人,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議”原則,在經費投入、科技項目、學術交流方面給予支持。在現有支持政策的基礎上,統籌“雙一流”建設專項資金,對依託一流學科新設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站資助從30萬元增加到50萬元;新進站的全職博士後人員生活補助從每人每年10萬元增加到15萬元,資助2年;出站留校工作的博士後人員科研經費資助從30萬元增加到50萬元。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與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博碩士研究生,設立博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專項計畫,對相關一流學科研究生招生計畫給予適當傾斜。將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納入人員總量管理試點範圍,一流學科涉及的院系或專業專任教師總量,結合高校學科特點和不同門類進行評估論證後,按照生師比上限標準進行核定。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可在原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基礎上增設10%的特設崗位,用於聘任急需緊缺高端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
(三)在強化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方面。在自治區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和哲學社會科學獎評定中,向自治區一流學科適當傾斜。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以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形式在自治區內落地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按技術契約到賬金額或股權折算金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給予收益金額20%的財政資金獎勵。支持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成立專業化成果轉化機構和市場化科技成果轉化公司,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人員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等方面與教學科研人員享有同等待遇。在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全面推開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改革,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五、如何保障《行動計畫》落地見效?
答:《行動計畫》明確了自治區教育廳及有關部門、單位工作職責,明確高校是落實建設任務的責任主體。自治區教育廳將牽頭會同各有關部門建立廳際一流學科建設工作協調機制,按照職能分工,開展規劃部署、任務實施、保障支持、監督管理等工作,協調解決建設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根據行動計畫制定年度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各責任單位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並對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同時,自治區教育廳將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建立以目標達成、成果產出、績效水平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對一流學科及建設高校進行科學評價和動態調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