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旅遊創新發展行動計畫

《智慧旅遊創新發展行動計畫》是由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數據局綜合司於2024年5月6日聯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旅遊創新發展行動計畫
  • 發布單位: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數據局綜合司
發布公告,計畫全文,計畫解讀,

發布公告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數據局綜合司關於印發《智慧旅遊創新發展行動計畫》的通知
辦資源發〔2024〕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數據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網信辦、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數據局:
現將《智慧旅遊創新發展行動計畫》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數據局綜合司
2024年5月6日

計畫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十四五”旅遊業發展規劃》《“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釋放旅遊消費潛力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檔案精神,促進數字經濟和旅遊業深度融合,加快推進以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為特徵的智慧旅遊創新發展,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數字經濟與旅遊業深度融合,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驅動,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堅持需求牽引、強化賦能,堅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推動智慧旅遊創新發展,到2027年,智慧旅遊經濟規模進一步擴大,智慧旅遊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智慧旅遊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智慧旅遊行銷成效更加明顯,智慧旅遊優質產品供給更加豐富,智慧旅遊服務和體驗更加便利舒適。
二、重點任務
(一)智慧旅遊基礎設施提升行動
1.改造升級信息基礎設施。用好新一輪大規模設備更新政策,推動旅遊應急指揮中心、智慧型閘機、景區智慧屏、票務系統、電子講解等進行改造升級。引導停車場、旅遊集散與諮詢中心、遊客服務中心、景區道路及景區內部引導標識系統等數位化與智慧型化改造升級,提升基礎設施網路化、智慧型化、協同化水平。強化試點,創新模式,鼓勵和支持信息服務商對文化和旅遊場所開展“上雲用數賦智”服務。
2.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發展。實施好“信號升格”專項行動,持續提升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鎮、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等各類重點旅遊區域5G網路覆蓋,最佳化重點區域及客流密集區域的5G網路服務質量,挖掘利用5G技術在視頻監控、實時傳輸、無人駕駛等方面的潛力和優勢,拓展旅遊領域套用場景。持續推出5G+智慧旅遊套用試點項目、解決方案。
(二)智慧旅遊服務效能提升行動
3.提升服務平台運營效能。進一步釐清政府公共服務與市場化服務邊界,引導各地明確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台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進現有平台轉型升級。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與市場合作共贏的方式,提升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台服務和運營效能,實現可持續運營與發展。鼓勵和支持專業化經營主體通過運營輸出、連鎖運營等方式參與運維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台。探索雲計算、區塊鏈、大數據、通用人工智慧等新技術與智慧旅遊線上服務相結合,發展智慧旅遊助手類套用,鼓勵和支持線上服務套用創新,提升旅遊目的地線上服務的智慧型化水平。支持線上旅遊平台經營者發揮數據和信息能力優勢,有效整合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旅遊要素資源,為遊客提供智慧化服務。
4.提升適老化服務水平。在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保留線下服務的基礎上,支持智慧旅遊線上服務平台針對老年人出遊習慣,對手機客戶端、網頁端等進行適老化改造,不斷最佳化使用體驗。提升老年人等特殊群體在出遊過程中享受智慧型化服務的水平,持續彌合“數字鴻溝”。支持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旅遊休閒街區、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鄉村旅遊重點村鎮等重點旅遊場所,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推進數智化標識導引系統的適老化改造升級。定期遴選發布一批智慧旅遊適老化範例,強化示範引導作用。
5.持續最佳化文旅場所服務水平。科學設定線上線下購票及預約渠道,最佳化預約程式,簡化預約措施,保留人工視窗,為國內外遊客提供線下購票等服務,最大限度滿足參觀遊覽需求。鼓勵旅遊景區在旅遊旺季採用智慧化方式加強遊客疏導,維護遊覽秩序。
(三)智慧旅遊管理水平提升行動
6.推進“網際網路+監管”。依託多源數據提升旅遊市場經濟運行監測與風險預警能力,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和過程性數據分析研判能力。加強數據歸集共享,健全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健全線上旅遊投訴和處理機制,通過信息化手段對旅遊投訴進行快速分類和處置,提高遊客投訴快速處理能力,並及時反饋處置結果。
7.強化應急回響能力。有效利用大數據採集分析手段,提高旅遊目的地客流預測、監測精準度,建立健全包括短訊息、廣播、智慧型標識牌等在內的遊客信息快速通知體系,提升旅遊領域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推動自然災害易發地區旅遊景區配備衛星通信終端設備,保障極端情況下應急通信需求。
(四)智慧旅遊行銷效能提升行動
8.加強新媒體使用引導。統籌線上線下,強化品牌引領,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智慧旅遊行銷項目納入國家旅遊宣傳推廣精品建設工程。鼓勵和支持各級文化和旅遊部門、旅遊企業等加強與新媒體合作,加強精準行銷。面向文化和旅遊行業講解員、導遊、非遺傳承人等,組織實施智慧旅遊行銷青年人才培養項目,推出一批立足主陣地、弘揚正能量的“新網紅”。鼓勵和支持更多企業開發智慧旅遊行銷,創新行銷方式。探索建立涵蓋市場分析、渠道管理、內容生產、電商銷售等全流程可管控可最佳化的智慧旅遊行銷新模式。
9.規範提升旅遊行銷效能。支持旅遊景區、文博場館等文化和旅遊機構結合線上傳播和客群特點,強化創意策劃和內容生產。挖掘5G技術在高清視頻傳輸等方面的優勢,培育5G互動直播、5G+AR直播等新行銷手段。以智慧旅遊行銷為試點,探索發展創作者經濟,培育發展內容、形式、技術結合的創作新模式。探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慧(AIGC)等人機協同方式開展行銷內容創作,加強行銷素材智慧財產權保護,防範意識形態安全風險。
10.開展行銷效果評估。探索建立智慧旅遊行銷評價體系,合理設定評價指標,確保其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有效提升智慧旅遊行銷成效。
(五)智慧旅遊產品業態培育行動
11.鼓勵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聚焦旅遊場景套用,鼓勵支持企業研發生產智慧旅遊新技術新產品新裝備,打造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產品和品牌,擴大智慧旅遊供給。強化研發生產類企業在智慧旅遊產業鏈中的重要地位,激發企業技術創新活力,實施文化和旅遊企業培育計畫,培育壯大一批有較強實力、創新能力和行業影響力的智慧旅遊創新企業。
12.促進產學研協同發展。推動旅遊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開展戰略合作,深化產學研深度協同模式和機制。支持企業建設以智慧旅遊研究和成果轉化為主的文化和旅遊部技術創新中心,促進科技成果向生產套用轉化。創新供需對接方式和機制,探索通過共建工作室、專題培訓等方式支持科研人員常態化幫助文化和旅遊機構解決技術套用難題。
13.培育豐富智慧旅遊產品。鼓勵和支持文博場館、考古遺址公園、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旅遊休閒街區、主題公園、演藝場所、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等,運用虛擬現實(VR)、增強現實(AR)、拓展現實(XR)、混合現實(MR)、元宇宙、裸眼3D、全息投影、數字光影、智慧型感知等技術和設備建設智慧旅遊沉浸式體驗新空間,培育文化和旅遊消費新場景。促進電子競技、動漫遊戲等線上數字場景與線下旅遊場景融合發展。鼓勵數字文創等智慧旅遊產品出海,提升國際傳播力和影響力。
(六)旅遊數據資源利用提升行動
14.增強輔助決策能力。按照數據分級分類規範,建立各級部門依託自身業務進行數據管理的體系,提升數據歸集能力,深化傳統旅遊數據監測與大數據、區塊鏈技術的互補與融合,提升旅遊領域整體數據質量和套用水平。鼓勵各地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完善旅遊大數據治理體系,提升大數據輔助決策與監督效能。
15.推動數據開發利用。加大旅遊領域數據要素化特點和路徑研究,提升多源數據融合能力。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在數據合規使用的前提下,推動旅遊數據資源開發開放和流通使用。
16.做好數據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加強旅遊數據分級分類管理,強化旅遊數據收集、傳輸、存儲、共享、使用、銷毀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防止數據丟失、毀損、泄露和篡改。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增強數據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旅遊領域用戶個人信息和個人隱私保護。
(七)旅遊數位化轉型提升行動
17.推進旅遊城市和景區智慧化建設。強化基礎共建、設施共用、數據共享,將智慧旅遊融入智慧城市建設。強化標準引領,引導城市完善智慧旅遊設施和網路,提升數位化服務和管理水平。創新支持舉措,加強智慧旅遊景區建設。鼓勵和支持旅遊景區探索人工智慧導覽等智慧旅遊創新服務。
18.推進智慧旅遊“上雲用數賦智”。組織開展好智慧旅遊“上雲用數賦智”解決方案遴選和發布,強化供需對接,促進解決方案轉化落地。鼓勵酒店、旅遊景區等對能源進行智慧型化管理,最佳化設備運行,節能降耗,推動智慧旅遊綠色低碳發展。
(八)智慧旅遊創新人才培育行動
19.培養高校基礎人才。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整合多領域教育資源,加大數位技術與旅遊融合型人才培養力度。強化套用導向,加強智慧旅遊職業教育建設,鼓勵建設智慧旅遊技術套用重點院校。將智慧旅遊納入全國文化藝術職業教育和旅遊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畫,提高智慧旅遊人才培養適應性和技術技能水平。鼓勵支持企業和高校深化協作,深入推進智慧旅遊領域產教融合發展。
20.加強智慧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智慧旅遊人才培養機制,打造一支與智慧旅遊發展相適應的高素質人才隊伍。實施國家智慧旅遊建設工程青年創新人才培養計畫,通過教育培訓、項目支持、合作研究、成果推廣等途徑,加強智慧旅遊研發生產、經營管理、轉化套用等人才隊伍建設。充分開發利用國內國際人才資源,鼓勵和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通過引進來、走出去,培育一批跨學科、跨行業和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智慧旅遊創新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各級智慧旅遊發展統籌協調機制,整合相關配套政策和資源,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推動解決智慧旅遊發展中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問題,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二)加強政策支持
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旅遊發展基金、地方財政資金等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智慧旅遊發展。探索將符合條件的智慧旅遊配套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範圍。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接重點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智慧旅遊項目的支持。完善政策環境,引導企業加大對智慧旅遊和相關產業的投資。
(三)加強監測評價
加強智慧旅遊資料庫建設,推動建立智慧旅遊數據監測機制,準確、及時掌握智慧旅遊動態情況。建立更為科學的智慧旅遊評價機制,重點評價智慧旅遊實際效用,避免盲目建設、貪大求全。完善智慧旅遊標準體系。
(四)加強宣傳引導
有效利用各級各類媒體、新媒體平台,宣傳智慧旅遊發展成效,為推動旅遊業高質量發展匯聚力量。積極開展智慧旅遊培訓和交流活動,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確保智慧旅遊健康有序發展。

計畫解讀

《智慧旅遊創新發展行動計畫》提出,加強5G+智慧旅遊協同創新發展。實施好“信號升格”專項行動,持續提升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旅遊休閒街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鎮、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等各類重點旅遊區域5G網路覆蓋,最佳化重點區域及客流密集區域的5G網路服務質量,挖掘利用5G技術在視頻監控、實時傳輸、無人駕駛等方面的潛力和優勢,拓展旅遊領域套用場景。持續推出5G+智慧旅遊套用試點項目、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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