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富民南路90號 
  • 榮譽: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發展農牧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科學技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實施全市鄉村振興戰略,協調有關部門擬定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方面調查研究,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協調指導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和優秀農耕文化的建設。
(三)統籌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民承包地,土地流轉、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監督耕地使用權流轉,指導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監督減輕農民負擔,指導農民籌資酬勞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科技重大項目的方案論證。
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
(四)負責擬定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規劃。指導農村特色產業、農畜產品加工業、休閒農牧業發展和產業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和落實農村產業扶貧工作。
(五)組織落實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農牧業品牌。監督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指導農牧業和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研究擬定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牧業機械化等各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和監督實施。組織落實促進農畜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構建現代化農牧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布局。指導農牧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組織農牧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等工作,推進優質高效綠色安全農牧業發展。按照興安盟科技發展布局與優先領域,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科技發展、民用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七)承擔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執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無公害農畜產品、綠色產品、有機產品、有機農牧業發展、地理標誌農畜產品相關工作。
(八)指導農牧業資源和可持續利用工作。負責全市農牧業用地、漁業水城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擬定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措施並指導實踐,依法管理耕地質量、保護和清潔工作。指導實施農牧業、生態循環和節水農牧業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牧業生物物質產業發展。
(九)依法開展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和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和投入品國家標準,依法開展農作物牧草種子(種苗)、肥料、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生產銷售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獸藥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藥、獸藥殘留檢測。負責對農牧業機械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農作物、牧草病蟲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防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動植物防疫和檢疫的地方性法規。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突發性疫情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動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善醫隊伍、魯藥和屠宰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多梁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技研發經費、科學事業費、科技基建費、科技發展基金的使用管理;負責科技有償資金的回收、使用。
(十一)承擔農牧業行業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監測,發布農牧業災情,組織種子、農藥化肥、獸藥何草飼料等敦災物質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教災資金安排使用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二)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扶持農牧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以及農牧業農村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上級和市本級財政安排的農牧業農村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組織擬定產業扶貧、農田水利、農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計畫規劃,編制項目預算,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完成年度計畫規模內的農牧業農村投資項目,負責農牧業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督管理。
(十三)制定和貫徹全市農牧業農村科研、技術推廣的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全市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和生產加工許可,開展農牧業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四)指導農牧業和農村人才工作。組織指導農村、龍頭企業職業技能教育和開發工作。承擔新型職業農民、農牧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貫徹落實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完善全市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引進市外智力工作。
(十五)承擔開展農牧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牧業地區間技術交流合作,組織實施有關農牧業對外工作。按照全盟對外科技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六)推進落實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推動科研機構和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研究落實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按照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七)完成興安盟農牧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根據上級的要求“三農”要向統籌實施鄉村戰略,深化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牧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牧業全面升級、農牧業全面進步、農牧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轉變。
2.健全農畜產品安全和相關農牧生產資料和投入品的規範性法律制度管理。防範農畜產品質量風險。

領導分工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正湃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居日木圖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大成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白雪梅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韓香玉

內設機構

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行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作工作。承擔機關電文,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保密、安全、印信管理和信訪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文稿的起草和大事記的編寫工作;承擔重大實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人事統計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和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出國(境)人員審批、報批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
(三)政策法規和改革股。負責組織監督管理農牧業行政執法,組織、協調、指導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牧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動物診療許可證、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農牧業機械管理,農機行政許可及確認一切事項;負責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及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負責主要農作物常規種子和非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種子許可證審批以及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備案工作;負責農藥經營許可證核發;負責農業植物及其產晶調運檢疫證書核發。提出農牧業和農村改革發展政策建議。落實全市農牧業產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方針政策。協調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監督指導農村改革政策落實。
(四)鄉村產業發展和市場信息股。組織協調農村產業發展,擬定促進鄉村旅遊、特色產業、休閒農牧業、主導產業和農畜產品加工業和鄉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出農牧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轄區內國家級、自治區和盟級農牧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推薦評定;指導農牧業產業化利益聯結機制的建設工作;負責全市農牧業產業化和農畜產品加工業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擬定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統計工作,發布農牧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辦農牧業涉外事物,承擔農牧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農牧業對外援助的有關事宜,協調管理有關國際農牧業組織或機構與交流事宜。
(五)財務審計股。編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部門預算;審核、匯總、編報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決算;管理機關財務核算及本系統各類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負責經濟合作項目資金的管理;負責監管系統國有資產;承辦系統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的資金、財產的完整、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專項經費和經濟契約的執行情況以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研究制定有關財務經費方面的規章制度:負責對會計報表、決算的真實、正確、合法進行審計監督。
(六)種植業管理股。研究制定全市種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種植業基礎建設和種植業項目的實施與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提出發展種植業的主要技術措施;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發布農情信息和種植業統計;組織實施抗災救災工作;組織實施農業保險工作;監督管理惠農補貼項目落實;承擔農作物重 大病蟲害防治和農藥登記監管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出入境植物檢疫工作,負責農作物綠色高質高效技術推廣工作。擬定全市農業科研、科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全市農業系統科技人才隊伍、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及科研人員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業生產環境保護工作及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農牧業機械化的政策、法規,監督指導農牧業機械化生產相關工作。擬定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依法開展種子管理和執法監督及抗災救災種子的儲備調撥工作。
(七)畜牧獸醫股。研究制定全市畜牧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養殖業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使用的管理、種畜禽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改良工作、種畜禽生產建設和種畜禽場管理工作:指導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畜牧業、南禽屠宰統計工作;負責設施畜牧業發展和養殖小區建設工作:承擔畜牧業、畜禽屠宰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動物衛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草擬和制定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實施全市動物衛生規劃;負責全市獸醫醫政和獸藥藥政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獸醫行業安全生產。負責管理全市動物防疫檢疫、獸醫生物安全、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和突發疫情處置工作;擬訂獸醫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的管理工作;負責動物產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定並實施全市重大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計畫;負責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負責對下級獸醫工作機構的監督和指導。
(八)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畜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的要求,根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監管部分企業安全生產。
(九) 飼草飼料股。擬定飼草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飼草飼料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飼草飼科產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飼草何料生產企業管理工作:監管飼科和飼料添加利生產、經營、使用和安全監利預警:負責飼料和活畜養殖環節非法添加物的監管:組織飼草飼料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遵選及實施;管理飼料飼草行業經濟、技術信息工作;指導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加工流通和儲備。
(十)發展計畫和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性建議,並負責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各項任務分解、督導工作,負責各類數據統計、匯總、上報工作;起草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農牧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農牧業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制定重點農牧業項目的發展規劃及項目庫建設,負責農牧業建設項目審批、檢查、驗收和申報工作;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工作,指導農牧業區域協調發展、綠色發展和結構調整。擬定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戰略;組織實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市委農辦日常工作。
(十一)農田建設管理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田整治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高效節水改造、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擬定農牧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農牧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農牧業綜合開發項目。
(十二)科技股。做好農村與社會發展、綜合計畫與成果轉化、高新技術與對外合作等各項工作。組織實施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協調落實上級科技部門下達的科技項目,檢查市內重點科技項目的執行情況。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重點新產品補助計畫、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計畫申報和組織實施,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提出全市各類科技發展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建議。組織實施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建設;歸口管理全市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三)漁業漁政管理股。貫徹執行漁業發展政策、 規劃。承擔實施漁業科研項目。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監督管理漁政漁港。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十四)機關黨委。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負責組織開展上級黨組織安排的政治活動;起草局黨組(黨委)的有關檔案、報告,撰寫黨建工作材料,負責黨組(黨委)發文、黨建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等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局屬黨支部黨建工作,對所屬黨員實施教育管理;負責黨員年報統計,辦理黨員黨組織關係、檔案轉移手續;負責全局思想政治工作計畫的制定、實施、思想教育活動的組織開展工作;負責機關學習、機關職工政治理論學習計畫的制定、組織實施;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做好各種黨務會議的組織、準備、記錄等工作;負責組織、對外宣傳與信息、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民族團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戰等工作。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富民南路9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所屬單位

(一)烏蘭浩特市農業經營服務站
烏蘭浩特市農業經營服務站,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相當於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農業經營服務工作。
2.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福林小區10#A區33-2、3號門市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白雪梅
(二)烏蘭浩特市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烏蘭浩特市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相當於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
1.負責烏蘭浩特市農畜產品“二品一標”認證工作和農畜產品市場檢驗工作。
2.負責種植、養殖過程中農藥獸藥殘留的檢驗。
3.負責對禁用的食品添加劑或限量使用和食品添加劑含量進行檢驗。
4.負責對綠色食品、有機食品進行質量檢測和鑑別。
5.負責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
6.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富民南路9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艾洪生
(三)烏蘭浩特市動物疫病與動物服務中心
烏蘭浩特市動物疫病與動物服務中心,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相當於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動物衛生服務工作。
2.負責全市動物疫病預防防治工作。
3.負責全市家畜家禽屠宰指導工作。
4.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罕山中街1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李磊
(四)烏蘭浩特市鄉村振興推進中心
烏蘭浩特市鄉村振興推進中心,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相當於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市鄉村振興工作。
2.負責全市生產力促進工作。
3.負責全市農牧業信息工作。
4.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富民南路9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韓香玉
(五)烏蘭浩特市原種場
烏蘭浩特市原種場,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相當於股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
1.負責依據法律政策為全場職工和居民民生事項服務,指導職工科學種養,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為國家的三農事業做貢獻。
2.負責為全場職工做好養老統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全場職工工資調整、農業保險統計工作,落實各項惠農政策。
3.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哈達鎮轄區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韓廣德
(六)烏蘭浩特市農牧技術推廣中心
烏蘭浩特市農牧技術推廣中心,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全市農機工作。
2.負責全市植物保護植物檢疫工作。
3.負責全市水產工作。
4.負責全市農牧技術推廣工作。
5.負責全市飼料草籽工作。
6.負責全市種子服務工作。
7.負責全市農村能源技術服務工作。
8.負責全市禽畜品種改良工作。
9.負責全市土壤肥料和節水農業工作。
10.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罕山中街11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景楊
(七)烏蘭浩特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烏蘭浩特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科級,以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名義行使執法權。
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農牧業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畫。
2.承擔獸醫獸藥、畜(牛、羊)禽屠宰、種子、轉基因監管、種畜禽管理、化肥、農藥、農業機械、生鮮乳、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動物防疫檢疫、動物診療、植物檢疫、漁政執法等違法違規案件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檢查、調查、取證、決定、執行、移交司法等工作。
3.負責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
4.完成烏蘭浩特市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富民南路90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負責人:王大成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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