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統籌實施全旗鄉村振興戰略,研究擬訂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方面調查研究,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協調指導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的改善、新型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和草原文化的建設。
(二)統籌推進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全旗科技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旗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基本經營制度、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牧民承包地、土地流轉、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監督耕地使用權流轉,指導承包糾紛仲裁工作。指導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指導農牧民籌資酬勞工作。
(三)擬訂全旗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政策、規劃。指導農村牧區特色產業、農畜產品加工業、休閒農牧業發展和產業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和落實農村牧區產業扶貧工作。
(四)組織落實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農牧業品牌。監督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開展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信息化有關工作。承擔開展農牧業、科技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牧業、科技地區間技術交流合作,組織實施有關農牧業、科技對外合作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旗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牧業機械化、科技發展等各產業發展的政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落實促進糧食、肉類、奶業、飼草飼料和水產品等農畜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構建現代化農牧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布局。指導農牧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推進優質高效綠色安全農牧業發展。
(六)負責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依法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執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指導農畜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無公害農畜產品、綠色產品、有機產品、有機農牧業發展、地理標誌農畜產品相關工作。
(七)指導農牧業資源和可持續利用工作。負責全旗農牧業用地、漁業水域及農牧業生物物種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與管理。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保護和清潔工作。指導實施農牧業、生態循環和節水農牧業以及農村牧區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牧業生物物質產業發展。
(八)依法開展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和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有關農牧業生產資料和投入品國家標準,依法開展農作物、牧草種子(種苗)、肥料、種畜禽、水產苗種、農藥、獸藥、飼草飼料添加劑的生產銷售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獸藥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藥、獸藥殘留檢測。負責水域灘涂養殖和漁業捕撈、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負責對農牧業機械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作物、牧草病蟲害和畜禽、水生生物疫病防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動植物防疫檢疫辦法。指導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組織和監督全旗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負責突發性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動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獸醫隊伍、獸藥和屠宰行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農牧業行業防災減災和安全生產工作。監測、發布農牧業災情,組織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草飼料等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使用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一)負責農牧業和科技發展投資管理。提出扶持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的財政政策以及農牧業、農村牧區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制定上級和旗本級財政安排的農牧業、科技、農村牧區投資項目建設規劃。組織擬訂產業扶貧、農田水利、農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計畫、規劃,編制部門預算,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完成年度計畫規模內的農牧業、科技投資項目,負責農牧業、科技投資項目的資金監督管理。
(十二)制定和貫徹全旗農牧業、科技發展、農村牧區科研、技術推廣的計畫和有關政策。指導農牧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推動農牧業科技體制改革創新。制定全旗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推廣政策;組織實施各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成果轉化,推動科技創新平台、載體及園區建設。負責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和生產加工許可,開展農牧業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三)落實興安盟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全旗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全旗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人才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牧區、龍頭企業職業技能教育和開發工作。承擔新型職業農牧民、農牧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牧區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1.根據興安盟的要求,“三農三牧”要向統籌實施鄉村戰略,深化農牧業供給側改革,提升農牧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牧業全面升級、農牧業全面進步、農牧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牧業農村牧區現代化轉變。2.健全農畜產品安全和相關農牧生產資料和投入品的規範性法律制度管理,防範農畜產品質量風險。3.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旗、人才強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統籌協調。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統籌旗內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旗外智力工作。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食用農畜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畜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旗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旗農牧和科技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領導分工
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主要負責人:李占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電文、會務機要、檔案信息、政務公開、保密、新聞宣傳、安全、印信管理和信訪工作;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文稿的起草和大事記的編寫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扶貧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的辦理。
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和培訓、考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牧業和農村牧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開展農村牧區新型人才培訓。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組織農牧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負責人:王志剛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農牧和科技局314室
(二)財會股。負責編制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部門預算;審核、匯總、編報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年度決算;管理機關財務核算及本系統各類專項資金;指導監督系統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負責農牧和科技方面國內外經濟合作項目資金管理;負責監管全系統國有資產;承辦全系統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提出扶持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
負責人:那青山
(三)內審股。負責對農牧和科技系統資金、財產的完整、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農牧和科技系統的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經濟契約執行情況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研究制定有關財務方面規章制度;負責對會計報表、決算的真實、正確、合法進行審計。
負責人:薩仁
(四)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監督管理農牧業行政執法,組織協調指導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承擔農牧業行政複議,組織行政應訴;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擔農村牧區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牧民合作組織建設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對農村牧區經濟收支、農牧民負擔情況監測;指導監督農村牧區集體資產管理及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和審計工作;提出農牧業和農村牧區改革發展政策建議,落實全旗農牧業產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針政策。協調指導農牧業、農村牧區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監督指導農村牧區改革政策落實。
負責人:苗莉麗
(五)發展計畫和農村牧區社會事業促進股。擬訂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戰略。組織實施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協調推動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和草原文化建設。擬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和科技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農牧業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與綜合平衡工作,組織編制農牧業、農村牧區經濟和科技發展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農牧業基本建設年度計畫;制定重點農牧業和科技項目的發展規劃及項目庫建設,負責農牧業和科技建設項目申報、檢查和驗收工作;組織農牧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
負責人:李志虹
(六)鄉村產業發展股。承擔和組織協調農村牧區產業發展。協調、指導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旅遊、特色產業、休閒農牧業、農畜產品加工業和鄉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牧業產業化利益連結機制的建設工作。指導開展農村牧區創業創新工作。
負責人:宋君
(七)市場信息與對外合作股。擬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體系、全旗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運行;承擔農牧業統計工作,發布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畜產品品牌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承辦農牧業涉外事物,承擔農牧業貿易促進和有關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承辦農牧業對外援助的有關事宜,協調管理有關國際農牧業組織或機構與交流事宜。
負責人:張立建
(七)生產股。研究制定全旗種植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種植業基礎建設和種植業項目的實施與日常監督管理;組織提出發展種植業的主要技術措施;組織實施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發布農情信息和種植業統計;組織實施抗災救災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組織實施農業保險工作;監督管理良種補貼項目落實;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藥登記監管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工作,負責高產創建和設施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組織抗災救災種子的儲備、調撥。
負責人:聶立強
(八)畜牧業股。研究制定全旗畜牧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繁育體系建設,負責畜禽遺傳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養殖業重大技術推廣項目;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使用的管理、種畜禽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畜禽改良工作、種畜禽生產建設和種畜禽場管理工作;指導畜牧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畜牧業統計工作;負責設施畜牧業發展和養殖小區建設工作;承擔畜牧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依法開展飼草種子和畜禽良種、凍精、胚胎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飼草種質資源、畜禽遺傳資源、動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和開發利用。
擬訂飼草飼料行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飼草飼料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飼草飼料產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飼草飼料生產企業管理工作;監管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和安全監測預警。負責飼料和活畜養殖環節非法添加物的監管。組織飼草飼料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管理飼草飼料行業經濟、技術信息工作。指導良種體系建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加工流通和儲備。
負責人:王海鴿
(九)獸醫管理股。擬訂獸醫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動物疫病防控和檢疫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疫病管理工作,負責全旗重大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負責動物產品衛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和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獸醫行業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獸醫政藥政行業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獸藥和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管理;擬訂獸醫管理體系和隊伍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獸醫生物安全管理;負責獸醫科技管理和對外合作工作。負責奶業、畜禽屠宰統計工作;承擔奶業、畜禽屠宰行業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質量安全。
負責人:高偉
(十)農畜產品質量監管股。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組織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組織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牧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畜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人:楊冬梅
(十一)科教股。擬訂全旗科技發展、農牧業科研、農牧業科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制定全旗科技成果管理、轉移轉化和推廣政策,組織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指導全旗科技體制和農牧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組織實施全旗科技人才計畫,推動科技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旗農牧和科技系統科技人才隊伍、農牧和科技技術推廣隊伍建設規劃及科研人員管理工作;組織農牧民從業技能和農村牧區新型職業農牧民人才培訓,承擔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指導農牧業教育和農牧業技能開發工作;承擔農牧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牧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村牧區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工作、節能減排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牧業建設;指導農牧業生產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各領域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負責人:趙海兵
(十二)農田建設管理股。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擬定農牧業綜合開發的政策及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組織編制農牧業綜合開發規劃。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農牧業綜合開發項目。
負責人:辛海霞
所屬事業單位
(一)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
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農牧業科學技術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承擔農牧業科學技術發展技術支撐與服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承擔農作物品種審定、登記、引種、備案前端試驗等技術支撐工作。
2.承擔《獸藥經營許可證》GSP驗收、動植物檢疫檢驗等技術支撐工作。
3.承擔農田水利建設、耕地保護措施、農牧業綜合開發等相關工作。
4.負責先進農作物品種、種畜禽、水產和適用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等工作。承擔創建高質高效示範點、基地、園區建設等工作。
5.負責農作物、水產品病蟲草害等預測預報與綜合防治。
6.負責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抽檢、技術鑑定和作物栽培、土肥、植保各學科相關工作。
7.承擔農業基礎科研和科技管理、對外交流等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國家農業資源重要台賬建設工作。
8.負責農牧業機械化生產、農機抗災、農機作業等技術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9.負責畜禽品種引進、改良、保種、繁育等工作。
10.承擔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技術指導相關工作。
11.承擔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抽樣工作;承擔“瘦肉精”檢測工作。
12.負責農村能源建設技術套用與推廣;承擔農業資源環境監測、保護等工作。
13.負責農牧業技術培訓、科普宣傳等工作。
14.負責全旗地震預防、宣傳教育等相關工作。
15.完成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徐紅茹
聯繫電話:0482-8398798
辦公地點: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農牧業科學技術發展中心(原畜牧局樓)
(二)科爾沁右翼前旗農村牧區集體經濟服務中心
科爾沁右翼前旗農村牧區集體經濟服務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承擔農村牧區集體經濟服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提出促進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建議,做好農牧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規範化建設服務工作。
2.負責農經牧經報表的統計。
3.負責農村會計輔導工作。
4.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
5.完成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李占清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農牧和科技局二樓
(三)興安盟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是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所屬相當於股級規格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1.主要職責任務
(1)承擔農畜水產品、投入品的檢驗檢測和產地生態環境的監測等行政輔助工作。
(2)承擔產地證明、產品合格證明、信用評價等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各級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考核評價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安全綠色優質特質農畜產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技術體系的技術推廣、套用、評估、鑑定等工作;承擔質量安全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的推廣套用生產示範基地創建工作。
(3)承擔產品的質量及生產過程追溯,農畜產品品牌和區域公用品牌培育和農畜產品包裝標識的培育、宣傳展示和推廣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輿情引導、科普宣傳等工作。
負責人:韓勝利
(四)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於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承擔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主要職責是:
1.以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名義統一行使獸醫獸藥、畜禽屠宰、生鮮乳、動物防疫檢疫等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權。
2.以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名義統一行使種子、化肥、農藥、農業機械、植物檢疫等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權。
3.以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名義統一行使種畜禽管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權。
4.以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名義統一行使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漁政執法以及基本農田保護等執法門類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權。
5.完成科爾沁右翼前旗農牧和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陳青龍
辦公地點:科右前旗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原農牧機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