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五常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93年8月,2011年12月,依據國家人社部、省廳及市局通知要求,經五常市編委研究決定,成立了五常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原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了整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五常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 成立時間:1993年8月
成員,理念,主要職責,

成員

現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常委常務副市長兼任,副主任由人社局長兼任。辦公室設在人社局,仲裁院為常設機構,設院長1人、仲裁員2人,主要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及企業(簡稱用人單位)的人事勞動方面的爭議處理工作。

理念

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省廳、市局的幫助指導下,在調解仲裁工作中堅持“以調為主、調裁結合”的工作理念,依法、公正、公平為原則,積極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為宗旨。近年來,年均辦案量達到30件左右,案件結案率始終保持在100%;年均裁決調解各項待遇70萬元左右,其中,調解金額就達到了年均60萬元左右,調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有力促進了勞動人事關係的和諧與穩定,為為五常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我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連續多年被哈爾濱人社市局授予標兵單位、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宣傳和執行有關勞動人事爭議的法律法規。
2、負責處理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上級仲裁委員會指定交辦的各種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3、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及企業(簡稱用人單位)調解員的業務知識培訓、考核工作。
4、負責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並對本級管轄內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