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11年12月,在原虎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虎林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基礎上,經虎林市人民政府研究,組建虎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虎林市勞動人事仲裁院為其常設辦事機構,是隸屬於虎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副科級單位,負責虎林市本級行政區域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調解、仲裁工作。全院實有工作人員5名,其中專職仲裁員5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 時間:2011年12月
  • 地區:虎林市
  • 類型:部門
委員會介紹,委員會職責,

委員會介紹

多年來,在虎林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虎林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係為目標,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快速辦案、公正處理”和“以調為主、調處結合、積極協調、維護和諧”的工作理念,積極受理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時結案,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自2007年以來,共受理調處勞動爭議案件222件,其中,調解結案137起,占案件總數的61.7%;裁決結案53起,占案件總數的23.8%。按案由分類:工傷爭議案件117起,占案件總數的52.7%;勞動關係爭議案件54起,占案件總數24.3%;社會保險爭議案件35起,占案件總數的11.3%。幾年來,調解率始終保持在60%以上,有力地促進了虎林市勞動人事關係的和諧與穩定,為虎林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委員會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勞動人事仲裁法律法規、政策,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
2、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受理調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與勞動人事爭議有關的信訪問題;
3、承辦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日常工作;
4、負責勞動人事爭議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
5、指導轄區內基層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6、負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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