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經五大連池市編委批准,將原五大連池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五大連池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合併,成立了五大連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其職責是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及仲裁員的聘任工作。
五大連池市勞動人事仲裁院為五大連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隸屬於五大連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具體工作職責,工作理念,
具體工作職責
1、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2、負責處理本轄區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3、負責處理上級勞動人事仲裁院指定交辦的各種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編制5人,內設綜合立案庭和調解仲裁庭。
工作理念
五大連池市勞動人事仲裁院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宗旨,以實現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為目標,以推進仲裁實體化建設為載體,以提高辦案質量為重點,以完善兩個機制,推行三個延伸,搞好四個結合為抓手,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幾年來,積極推行為民仲裁和陽光仲裁的工作理念,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