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伊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87年,同年設立伊春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為科級單位。2006年,經伊春市市長辦公會議通過,市編辦批准,伊春市勞動仲裁院正式成立,編制6人

。2012年4月16日,伊春市編委以伊編[2012]7號檔案批准組建伊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設立伊春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於市勞動人事仲裁院合署辦公。
伊春市勞動人事仲裁院隸屬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職責並負責本級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內設“三 庭”,分別是立案審監庭、勞動關係庭、社會保險福利庭,人員6名,為事業編制。伊春市勞動人事仲裁院現有專職仲裁員12人;17個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有專職仲裁員74人。全市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年受理爭議案件三百餘件。重新調整組建後的伊春市勞動人事仲裁院,形成了真正意義的實體化仲裁辦案機構,為更好的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為積極穩妥的處理勞動人事爭議,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伊春社會穩定和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堅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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