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11年12月經佳木斯市編委批准,將原佳木斯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佳木斯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合併,成立了佳木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其職責是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及仲裁員的聘任工作。佳木斯市勞動人事仲裁院為佳木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隸屬於佳木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處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 時間:2011年12月
  • 批准單位:佳木斯市編委
  • 類型:副處級事業單位
其主要職能是:1、承擔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2負責處理本轄區內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3、負責接待和處理本市涉勞涉人來信、來訪、來電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政策法律諮詢;4、負責管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的文書、檔案、印鑑及信息統計工作,以及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工作。勞動人事仲裁院內設綜合科、立案與審理監督庭、勞動仲裁庭、人事仲裁庭4個科(庭)室,現有工作人員16人。
我院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以“快立、快調、快審、快結”為目標,結案率連年保持在96%以上;以民眾滿意為根本,不斷強化業務培訓和部門間的業務溝通,保證案件審理質量;以建章立制為重點,促進管理規範化,大力提高辦公效率,確保各項工作便民和高效運作。連續五年被省廳評為“全省信訪仲裁標兵單位”榮譽稱號。
2011年我院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171件,結案171件,結案率100%;接待民眾來信來訪2263批次,涉及勞動者2650人,處理集體訪25批次,涉及勞動者400餘人;處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市政府、市信訪局轉送、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27件,結案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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