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5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要求,結合我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實際,市人民政府於2011年12月決定設立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市勞動仲裁院為委員會實體辦事機構,具體承擔爭議調解仲裁等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1年12月
  • 承擔工作:爭議調解仲裁等日常工作
  • 工作原則:快立、快辦、快結、辦好
  • 工作理念:以人為本、以和為先
  • 單位性質: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簡介,公司詳情,公司宗旨,

簡介

勞動仲裁院經富錦市編委辦批准成立於2006年6月,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數為6名,現在職能是對勞動、人事爭議進行預防、調解、仲裁工作。職責範圍包括富錦市轄區內:

公司詳情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契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契約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契約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契約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契約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授權的其他爭議。

公司宗旨

隨著近幾年本市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勞動爭議案件日益增多,富錦仲裁院圍繞“以人為本、以和為先”的工作理念,堅持“快立、快辦、快結、辦好”的工作原則,積極處理轄區內的勞動爭議。截止目前,6年來共立案審理527件勞動爭議案件,接待涉勞信訪463起,涉訪人數為2610人,其中集體訪27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