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為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2011年12月,經鶴崗市市委、市政府同意,鶴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鶴崗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機構整合,調整組建了鶴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成立的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生效裁決實施的,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的多方聯合的、準司法性的國家仲裁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 成立時間:2011年12月
機構職能,榮譽,

機構職能

(一)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二)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三)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四)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承辦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日常工作;
(二)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授權,負責管理仲裁員,組織仲裁庭;
(三)管理仲裁委員會的文書;
(四)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諮詢;
(五)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向仲裁委員會匯報、請示工作;
(六)辦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五期間,我市勞動人事仲裁部門共審結案件1180件,為1636人支持權利4429.5萬元。多年來,我市勞動人事仲裁院一直承受著人少案多的壓力,為完滿完成各項調解仲裁任務,我院工作人員努力探索出一些可以高效組織仲裁工作的制度。
(一)“三二一”制度。為夯實工作基礎,我院採取三項核查、兩級監督、統一會診的“三二一”制度。三項檢查即檢查案件、檢查庭審、檢查文書,著重檢查法律文書的規範性、適用法律法規的準確性等問題;兩級監督即案件數據、信息上報省廳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兩級監督;統一會診即疑難案件經院務會集體會診,集體研討、群策群力,探求最優解決方案。
(二)“鏈式調解”制度。我市仲裁院採取庭前先行調解、庭中爭取機會調解、庭外藉助外力促進和解的“鏈式調解”制度。我市仲裁院已要求全市各地方煤礦建立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庭前我院仲裁員積極組織企業調解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努力為雙方當事人爭取調解機會,力爭將爭議化解在基層;庭中仲裁員積極勸解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在互相理解的基層上達成調解;庭後仲裁員在嚴肅要求雙方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的同時,爭取機會讓雙方握手言和。
(三)“一站式”服務。一些農民工文化底子薄,對於仲裁程式一無所知、對法律文書的書寫更是難上加難,我市仲裁院主動與法律援助中心和局相關科室多方聯動,在仲裁院“一站式”為農民工排憂解難,快立案、快結轉、快審理,切實保護農民工權益。
(四)“綠色通道”服務。我市仲裁院為病情嚴重、不能出庭的申請人開設“綠色通道”。仲裁院組織工作人員到申請人家中或醫院組織身份核實、授權委託工作,減免申請人帶病到仲裁院立案庭申請仲裁的不便,並儘早安排庭審及相關事宜,讓申請人的困難得到儘快、盡好地解決,減輕申請人的生活負擔。
(五)檔案管理制度。我市仲裁院要求檔案管理必須做到“一清、二無、三齊”。一清是指卷宗封面填寫必須工整清楚,不得塗改亂劃;二無是指卷內無殘留紙屑等廢物,無未複印原子筆紙張或複寫紙張等材料;三齊是指卷內材料要完整齊全,封面、目錄、封底、頁碼齊全,裝訂後的卷宗必須外觀整齊。
我市仲裁院不僅要求仲裁員不斷完善工作制度,而且要求仲裁員做到用心做好人民的服務員。每名仲裁員都要做到接待來訪要熱心、聽取情況要細心、解答問題要耐心、處理問題要公心,用心服務,擦亮仲裁服務視窗。

榮譽

今年來,我市勞動人事仲裁院被評為市2008年度“先進集體”,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黑龍江省信訪仲裁“先進單位”,2006-2007年度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優質服務視窗”,2009-2010年度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優質服務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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