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成立於1987年3月, 2006年6月成立雙城市勞動仲裁院, 2011年年末成立雙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雙城市勞動仲裁院,為其常設辦事機構,是隸屬於雙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屬正科級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人員編制4人。現有工作人員5人,其中專職仲裁員3名,書記員2名。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多年來,雙城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秉承以“忠於法律、恪盡職守、秉公辦案、清正廉潔”為出發點,以“公平、公正、依法仲裁”為原則,以“構建和諧社會為載體”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理念,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近幾年來,年均辦案量達到100件左右,案件結案率保持在98%以上;年均裁決調解各項待遇80萬元左右,其中,調解金額就達到了年均50萬元左右,調解率始終保持在60%以上,有力促進了勞動人事關係的和諧與穩定,為雙城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在實體化建設上,設立了獨立的工作和辦案場所,建立了標準化的仲裁庭,配備了專業設備和專職仲裁工作人員。我市勞動人事仲裁工作連續多年被哈市局授予標兵單位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雙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貫徹執行和宣傳有關勞動人事爭議的法律法規。
2、負責處理全市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及上級仲裁委員會指定交辦的各種勞動人事爭議案件。
3、負責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並對本級管轄內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指導。
4、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