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步伐,切實推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紮實有效進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四年滾動計畫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遼政辦發〔2017〕9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丹東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8年3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8年3月27日
  • 發布單位: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生態文明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以抓試點示範為突破口,建立政府推動、部門協作、全面參與、城鄉統籌的工作機制,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方式,促進分類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有效銜接,改善城鄉環境面貌。
(二)基本原則。
——局部試點,先易後難。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宜先在局部進行試點,在總結正反兩方面經驗並改進完善後,再行推廣;先粗分,再細分;先建立體系框架,再逐步完善。
——有效分類,系統謀劃。結合我市實際,按照生活垃圾構成和可回收利用度,確定分類類別、品種、回收率等。探索符合我市實際的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利用和終端處置的方式方法,為建成統一完整、能力適應、協同有效的全過程運行系統積累經驗。
——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綜合考慮城鄉差異,各縣(市)區要依據省政府相關檔案要求,科學合理選擇分類範疇、品種、要求、方法、收運方式,統一規劃,分類施策。以城帶鄉或以鄉促城,實現城鄉垃圾分類體系共建共享。
——政府推動,全面參與。加強政府對垃圾分類工作的統一領導,強化部門分工協作。加強宣傳引導,提升全民意識,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三)主要目標。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東港市所有行政村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25%以上。駐丹部隊產生的生活垃圾基本上實現準確分類和收集,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35%以上。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二、工作任務
(一)確定實施區域。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要求,東港市作為縣(市)試點地區,推廣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經驗。駐丹部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地區及鄉鎮在選擇的試點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
(二)明確主體範圍。
實施區域內下列主體應對其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
1.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駐丹部隊,學校、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
2.相關企業。包括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
3.居民小區。
4.行政村。
(三)具體分類方法。
東港市農村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進行分類。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螢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關單位(包括食堂、賓館、飯店等)產生的餐廚垃圾,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廢紙,廢塑膠,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玻璃,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
(四)建立分類體系。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
1.分類投放。對有害垃圾應設立專門的場所或容器進行分類投放,並設定醒目標誌。易腐垃圾應設定專門容器單獨投放。引導居民將“濕垃圾”(濾出水分後的廚餘垃圾)與“乾垃圾”分類收集、分類投放。根據可回收物產生數量,設定容器或臨時存儲空間。鼓勵在公共機構、社區、企業等場所設定專門的可回收物分類回收設施。改造現有的垃圾房、轉運站、壓縮站等,適應和滿足分類要求。﹝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駐丹部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市商務局﹞
2.分類收集。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有害垃圾需委託專業單位收運。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產生的餐廚垃圾可由專人清理,避免混入廢餐具、塑膠、飲料瓶罐、廢紙等,並做到“日產日清”。按規定建立台賬制度(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記錄易腐垃圾的種類、數量、去向等。可回收垃圾可由產生主體自行運送,也可採取電話、網路預約的方式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上門收集,進行資源化處理。推進垃圾收運系統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的銜接,建設兼具垃圾分類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和中轉站。﹝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駐丹部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配合單位:市商務局﹞
3.分類運輸。更新換代老舊垃圾運輸車輛,配備滿足垃圾產量需求、密封性好、標識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分類收運車輛。鼓勵採用“車載桶裝”等收運方式,避免垃圾分類投放後重新混合收運。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危險廢物運輸、處置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易腐垃圾應採用密閉性好的專門車輛運輸送至專業單位進行處理,運輸過程中應加強對泄漏、遺撒和臭氣控制。﹝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局﹞
4.分類處理。加快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建設,建立健全非工業源有害垃圾處理系統,確保分類後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處置。餐廚垃圾處理場建成前,暫不對易腐垃圾單獨分類。加快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提高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的比例。﹝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環保局、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
5.加強監督管理。強化有害垃圾運輸單位和處理企業間協作配合,提高有害垃圾規範化處理水平。加大對現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監管力度,按照相關標準運行,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合理布局布點,提高建設標準,清理取締違法占道、私搭亂建、環境衛生不符合要求的違規站點。開展餐廚廢棄物非法處理行為整治。嚴厲打擊和防範“地溝油”生產流通。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主體納入環境信用體系,對分類試點的機關、學校、賓館、飯店、農貿市場等不按要求進行垃圾分類的,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對屢教不改的,應在其信用記錄上有所體現。﹝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農委、市商務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三、計畫安排
(一)2018年工作計畫。
1.工作目標。到2018年底,東港市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15%。駐丹部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15%以上,部隊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60%。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2.工作任務。
(1)各區選擇2個公共機構、2個相關企業、2個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東港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行政村覆蓋率達到80%;鳳城市、寬甸縣各選擇15%的行政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2)公布品種目錄。制定公布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品種目錄。﹝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3)簡化收運方式。探索採取定時定點分類收運方式,引導居民將分類後的垃圾直接投入收運車輛,逐步減少固定垃圾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4)加強隊伍建設。開展垃圾分類收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願者隊伍,引導公眾分類投放。建立健全村莊保潔制度,合理配置保潔員。﹝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5)加強信息化管理。加快城市智慧環衛系統研發和建設,通過“網際網路+”等模式促進垃圾分類回收系統線上平台與線下物流實體相結合。﹝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6)完善處理系統。鼓勵骨幹環保企業對有害垃圾全過程統籌實施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7)強化資源利用。加快培育大型龍頭企業,推動再生資源規範化、專業化、清潔化處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勵回收利用企業將再生資源送至鋼鐵、造紙、塑膠加工等企業實現安全、環保利用。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種類、交易價格、回收方式等信息。〔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經信委〕
(8)加強監督指導。主動接受各級人大、政協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座談、調研,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各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9)加強宣傳教育。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示範教育基地建設。強化國民教育,重點對大中國小校進行宣傳,著力提升全體學生的垃圾分類和資源環境意識。〔牽頭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新聞媒體、各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二)2019年工作計畫。
1.工作目標。到2019年底,東港市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0%。駐丹部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25%以上,部隊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80%。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2.工作任務。
(1)擴大實施範圍。各區增加3個公共機構、3個相關企業、3個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東港市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行政村覆蓋率達到90%;鳳城市、寬甸縣各選擇30%的行政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2)建立處置基地。統籌規劃建設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利用設施,積極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燒、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處置於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基地。〔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商務局〕
(3)開展公益活動。通過引導社會組織開展志願服務等公益活動,進一步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的科學知識,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牽頭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各有關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三)2020年工作計畫。
1.工作目標。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東港市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5%以上。駐丹部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35%以上,部隊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100%。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2.工作任務。
(1)擴大實施範圍。各區增加4個公共機構、4個相關企業、4個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東港市所有行政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鳳城市、寬甸縣各選擇40%的行政村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2)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宣傳報導全市3年來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新聞媒體、各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各鄉鎮〕
(3)全面進行總結。召開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會議,總結3年來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政府;配合單位:各有關部門、各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政府是生活垃圾分類的實施主體、投資主體、責任主體。為加強工作的領導,更好的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成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城建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主任擔任,成員由方案中涉及到的相關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分管副主任擔任。
(二)強化監督檢查。
要加強對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工作考核,向社會公布考核結果。制定發布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和指導目錄,引導公眾自覺、科學地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及站點建設相關標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三)完善支持政策。
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相關地區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設施。市區兩級財政應對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建設運行予以支持。嚴格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四)發揮市場作用。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方式,通過公開招標引入專業化服務公司。〔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五)建立激勵機制。
創新工作手段,建立和完善激勵措施,通過建立“綠色賬戶”“環保檔案”“積分獎勵”等方式,提高民眾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六)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宣傳報導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新聞媒體、各縣(市)區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

印發的通知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丹東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丹東市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7日

政策解讀

一、檔案出台的背景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26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四年滾動計畫實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精神,我市正式印發了《丹東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二、檔案的主要內容
檔案分為四大部分
(一)總體要求
全面開展城鄉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以抓試點示範為突破口,建立政府推動、部門協作、全面參與、城鄉統籌的工作機制,探索適合我市實際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方式。基本原則是局部試點,先易後難;有效分類,系統謀劃;因地制宜,城鄉統籌;政府推動,全面參與。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
(二)工作任務
確定東港市作為縣(市)試點地區,推廣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經驗。駐丹軍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市區及鄉鎮在選擇的試點內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明確生活垃圾分類主體範圍。實施區域為公共機構、相關企業、居民小區、行政村。具體分類方法是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進行分類。對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提出具體要求。
(三)滾動計畫安排
到2018年底,東港市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15%。駐丹軍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15%以上,軍隊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60%。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到2019年底,東港市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0%。駐丹軍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25%以上,軍隊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80%。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東港市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25%以上。駐丹軍隊團以上機關、院校、科研和醫療單位生活垃圾總體回收率達到35%以上,軍隊單位垃圾分類覆蓋率達100%。其他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試點工作。
(四)組織實施
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副市長為組長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日常工作中通過強化監督檢查、完善支持政策、發揮市場作用、建立激勵機制、加大宣傳力度等方式確保垃圾分類工作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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