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嶺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管理條例自2021年12月3日鐵嶺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2年4月2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鐵嶺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鐵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鐵嶺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管理條例自2021年12月3日鐵嶺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2年4月2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
鐵嶺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及資源化利用管理條例自2021年12月3日鐵嶺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2年4月21日遼寧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全文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
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 (2020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源頭減量 第四章 分類投放 第五章 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 第六章 資源化利用 ...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地級以上市、縣級人民政府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村莊保潔長效...
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推動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保障公眾健康,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綠色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農村生活垃圾進行肥料化處理的技術指導和對肥料化處理成果使用的協調推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農村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發展和改革、教育、財政、國土資源、環境衛生、城鄉規劃、商務、環境保護、民政等...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設施建設,按照上級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等相關監督工作,並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做好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相關工作。第五條 省住房城鄉...
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分類投放的要求,會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商務等部門制定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指導目錄,並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農村生活垃圾應當就近就地減量分類處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或者資源...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第三條 城鄉生活垃圾處理遵循城鄉統籌、屬地管理、全民參與、分類處理的原則,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
本市生活垃圾基本分類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產生的適宜回收的可資源化利用的廢棄物,包括廢紙、廢塑膠、廢玻璃、廢金屬、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
自然資源、財政、行政審批、城市管理、市場監管、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教育、文旅廣電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關工作。第八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和自然條件,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村生活垃圾...
2016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了《關於推廣金華市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經驗的通知》,並於2017年6月6日公布了第一批包括我省清水縣、甘州區在內的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範工作的100個縣(市、區)名單。為此...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鎮區域內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分類收集與運輸、分類處置、資源化利用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
第三條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遵循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城鄉統籌、社會參與、分類處理的原則,促進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確定...
第八條 自治縣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進行分類。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分類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調整。第九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或農村實際情況制定生活垃圾分類指南和收集容器設定使用...
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村莊保潔長效機制建設,將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發展改革、教育、財政、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文化...
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回收利用和無害化集中處置,逐步推廣回收利用、焚燒發電、生物處理等資源化利用方式,並建立與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相適應的投放、收集和運輸體系,提高生活垃圾的資源化利用率和無害化...
(四)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項以外的生活垃圾,如不可回收利用的惰性物品,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用品,家庭裝修廢棄物、廢棄家具等。第十六條【生活垃圾分類後的處理】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後按照以下方式處理:(一)可回收物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易腐垃圾處理體系的規劃和資源化處理站點的建設和運維,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做好重大項目立項和收費...
市、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村莊保潔長效機制建設。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公安、林業、水務、商務、市場監督管理、交通運輸、文化廣電旅遊、教育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的監督管理由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以下統稱生活垃圾分類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教育、科技、經濟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
市及區(市)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旅遊、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相關工作。第八條 ...
縣(市、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和村莊保潔長效機制建設。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有害垃圾處理過程的...
條例全文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源頭減量 第四章 分類投放 第五章 分類收集、運輸、處理 第六章 社會參與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農村生活垃圾管理的特別規定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三條 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遵循政府主導、城鄉統籌、屬地管理、公眾參與、分類處理和社會監督的原則,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控制和管理。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確定...
4.加快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推進銅陵市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項目二期建設,實現餐廚廢棄物日處理能力200噸。完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等設施建設,確保上峰水泥廠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項目和樅陽海螺水泥廠生活垃圾焚燒項目於2020年...
第十一條 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是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廣電旅遊、衛生健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