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經修訂後在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正式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 實施時間:2023年6月17日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規則》自2023年6月17日起正式施行。同時,2020年7月9日市政府印發的《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停止執行。

內容解讀

《規則》明確,市政府工作人員要旗幟鮮明講政治,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錨定“兩個確保”,實施“十大戰略”,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確保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得到落實。
  新修訂的《規則》包含八章內容,分別從組成人員和政府職能、工作原則、監督制度、會議和公務活動制度、公文處理、工作落實、工作紀律和自身建設等方面作詳細規定,為新時代市政府各項工作開展提供了詳盡的落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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