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城鄉規劃局

三門峽市城鄉規劃局

三門峽市城鄉規劃局是三門峽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李瑞霞為三門峽市城鄉規劃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市城鄉規劃局
  • 所屬部門:三門峽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三門峽市
主要職責,機構組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我市城鄉規劃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訂全市城鄉規划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參與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年度建設計畫;組織編制和報批三門峽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組織城鄉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三)負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的實施工作,負責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城市設計和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相關專項規劃。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用地規劃、工程規劃審批及批後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湖濱區的村鎮規劃管理工作, 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五)指導、監督各縣(市)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負責各縣(市)城鄉規劃的備 案工作。
(六)負責城鄉規劃監督和檢查,依法查處和制止違反城鄉 規劃的行為;負責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擬訂規劃設計條件、組織建設工程竣工的規劃核實工作。
(七)負責對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報批和 資質年審;依法收集、管理城市規劃基礎資料。
(八)負責全市風景名勝區規劃和綠地系統專項規劃審核報 批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的“綠線”、“黃線”、“紫線”、“藍線”的劃定和監督實施工作。
(九)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城鄉規劃信息系統、基礎地理信 息系統,審定和發布有關信息數據。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組成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規劃局內設辦公室、城鄉規劃編制科、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科、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科、村鎮規劃科法規監察科6個科室。
局屬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市城鄉規劃中心2個財政撥款事業單位以及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測繪大隊、未完成改制的事業單位市規劃勘測設計院和局屬國有企業三門峽市施工圖事務審查所。
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主要職責是根據城鄉規劃工作的政策、法規,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各類建設項目進行規劃監察,依法查處和制止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負責查處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或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以及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違法建設行為;承擔市政府授權對違法建設工程採取查封施工現場、暫扣違法施工設備及強制拆除等具體措施的組織工作;負責查處建設單位未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6個月內報送竣工驗收資料的違法行為;參與建設項目放、驗線和用地規劃條件核實。
市城鄉規劃中心:主要職責是開展城鄉規劃一體化研究;承擔全市重大規劃項目選址的前期研究。對總體規劃實施進行動態跟蹤評估;負責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方面的數據維護與更新工作;承擔城鄉規劃示範性詳細的研究和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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