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穩經濟支持企業發展若干措施》已經三門峽市政府同意,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5日印發.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市穩經濟支持企業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5日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5日
- 發布單位: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決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凝心聚力抓好助企紓困、項目建設、產業培育、消費促進、風險防範等各項工作,全面保障我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著力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高效落實政策
(一)全面落實國家、省各項惠企政策。全面落實國家穩經濟一攬子措施政策和省“1+3”惠企利企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各項政策,建立惠企政策落實工作檯賬,強化工作舉措,及時推進落實。每月對上級出台的減稅降費、減免緩繳社會保險費、減免租金及融資支持、援企穩崗、用工服務等助企紓困政策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定期開展“回頭看”,對未落實到位的列出清單、掛牌督辦,確保企業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二、推進減稅降費
(二)減免相關稅收。對月銷售額15萬元(按季度繳納的季度銷售額4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徵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科技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加大退稅力度。加快增值稅留抵退稅工作進度,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退稅款及時退還到位,實現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稅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減免企業房租。規範有序推進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租金減免,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自2022年起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12個月房租;對存在轉租情形的房屋,要將國有單位減免的租金全部落實到最終承租人。鼓勵各縣(市、區)對承租非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出台房租減免政策,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責任單位:市政府國資委、市事管局、商務局、稅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減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疫情期間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限最長1年。(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緩繳水電氣等費用。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落實國家、省階段性優惠電價政策和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措施,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三門峽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
(七)降低通信資費標準。各電信運營公司進一步發揮國企擔當,落實降低通信資費標準各項政策,將中小微企業寬頻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責任單位:移動三門峽分公司、聯通三門峽分公司、電信三門峽分公司)
(八)實施就業補貼政策。中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畢業年度或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申請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完成見習的可申請就業見習補貼。留用見習期滿人員比例達到50%及以上的,見習補貼標準提高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1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政府)
(九)減免企業用工費用。企業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契約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和每人每年7800元定額依次扣減企業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十)千方百計穩崗就業。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實施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工程,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就業公共服務,保持就業形勢總體穩定。堅持“一人一崗、一人一策”精準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就業工作,加大困難人員就業幫扶力度。高質量推進“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支持企業與院校合作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按中級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實際支出低於5000元的,據實申報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財政局、民政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加大融資力度
(十一)加強金融機構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三門峽市金融服務中心作用,用好市普惠金融服務平台,建好“金融服務超市”。努力實現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申請“一站式”受理,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對受疫情影響、信用記錄良好、有發展前景、暫時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合理給予貸款展期和續貸安排。對到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本息,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申請,通過貸款展期、續貸、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給與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本息最長可延期6個月;對延期還本付息企業維護正常信用記錄,不按逾期報送信息,不下調貸款分類。(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
(十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降低各項收費標準,在政策範圍內主動降低貸款利率。用好用足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再貸款再貼現額度傾斜,引導信貸資金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清理不合理收費和違規轉嫁成本、變相增加綜合融資成本行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市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
(十三)加大“科技貸”支持力度。引導和支持“科技貸”業務合作銀行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投入,為我市科技型企業提供貸款,其實物資產抵質押不高於貸款金額的30%,貸款利率不超過最近一次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130個基點,切實解決輕資產科技型企業融資難題。擴大“科技貸”支持範圍,將我市有研發活動的規上工業企業納入到“科技貸”業務範圍。對“科技貸”產生的利息、擔保費用,按照企業實際支付的20%、單個企業每年不超過30萬元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
(十四)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所在縣(市、區)財政部門給予部分貼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金融局,各縣〔市、區〕政府)
(十五)加大融資助力文旅產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降低新發放貸款利率,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旅遊企業項目信貸支持力度,採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加大對演出場所、電影院、實體書店、健身場館等扶持,支持一批文創園區、文創企業和文體旅遊項目,助力文創產業、旅遊產業和體育產業儘快恢復發展。按照規定退還旅行社質保金比例提高至100%。(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廣電旅遊局、體育局、財政局、金融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
(十六)助力企業信用修復。對疫情期間出現的失信行為進行審慎認定,確因疫情不可抗力導致失信的,可申請信用修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市法院、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四、實施人才政策
(十七)持續實施人才引進政策。持續實施人才引進“1+8”政策,大力實施人才新政30條,全力實施人才回歸工程促進招商引智,發揮好政策在引才、聚才、留才方面的導向性、精準性、實效性。(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技局、財政局、教育局)
五、促進產業協同
(十八)幫助企業開拓市場。政府採購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適當降低門檻,各預算單位在滿足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預留本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型企業的不低於60%,最佳化採購服務流程、加強協調對接。鼓勵出口企業利用金融、保險等手段應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的商務糾紛和損失。(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十九)加大政府採購價格扣除力度。政府採購中,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項目,採購人或者採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採購檔案中做出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價格按最高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後價格參與評審。(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二十)支持工業企業實施“三大改造”。持續設立規模為1億元,上不封頂的“三大改造”專項資金,對企業實施的“三大改造”、5G、工業網際網路項目,按其設備、軟體、研發實際投入不超過30%予以後補助,對於創建市級綠色工廠、智慧型工廠/車間、智慧型製造標桿企業、5G標桿企業、兩化融合示範標桿企業給予定額專項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二十一)支持重點企業培育。對於大型集團、河南省百強企業、涉及戰略性新興產品的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工業設計中心、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級創新平台等,市級財政等給予定額專項獎勵。(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二十二)引導企業開展對標行動。引導全市工業企業向行業一流企業看齊,全方位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支持企業瞄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桿,實施管理對標、裝備對標、質量對標、能效對標、智慧型對標、創新對標等,對標提升企業“三大改造”項目支持比例由30%提高到40%。(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二十三)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支持力度。引導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提升自主創新力,加快轉型升級,對獲得“專精特新”稱號企業在申報“三大改造”項目時,支持比例由30%提高到40%,申報門檻由300萬元降低至15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
(二十四)鼓勵企業滿負荷生產。繼續實施滿負荷生產財政獎勵政策,對第二季度滿負荷生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10萬元,對第二季度滿負荷生產且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以上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20萬元,獎勵資金由省級和屬地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十五)加大入規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對首次入規的工業企業按照行業實行差異化獎勵,屬於未來產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屬於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智慧型製造等新興產業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其他產業給予3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和企業所在地受益財政按照3∶7比例承擔。(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十六)鼓勵本地產業協同發展。鼓勵大型企業將本地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帶動本地中小企業最佳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對滯銷量較大的生鮮農產品,聯繫本地批發零售企業、深加工企業優先收購。鼓勵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優先採購。(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農業農村局,各縣〔市、區〕政府)
六、擴大消費需求
(二十七)支持服務業發展。市級設立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大力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渡過難關。在稅費減免、降低經營成本、擴內需等方面,指導服務業企業用足用好相關發展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二十八)有序恢復餐飲外賣業。由市級財政發放520萬元、中國銀聯配套200萬元生活及餐飲類消費券,幫助餐飲、住宿、線下銷售及文旅等服務業吸引客流、提高營收,促進消費潛力釋放。支持商場、電商平台等企業以打折、補貼等方式開展家電以舊換新、綠色智慧型家電和電子消費產品促銷等活動。支持A級景區、星級飯店、精品民俗等文旅企業開展門票、房價折扣等優惠活動。引導電商平台開展中小微商戶幫扶行動,對經營困難的餐飲商戶實施特惠扶持政策,鼓勵網際網路平台企業和各縣(市、區)給予階段性商戶服務優惠。(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文化廣電旅遊局、財政局)
(二十九)持續促進汽車消費。持續開展購車補貼活動,進一步加大汽車促銷活動力度,促進汽車消費升級,激發市民購車熱情,大力提升汽車等大宗商品銷售額,助推汽車經銷企業拓寬行銷渠道,激發汽車與商貿、文旅業態融合互動發展活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七、提高服務效能
(三十)建立工業企業“白名單”庫。將2021年總產值1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專精特新”企業、“萬人助萬企”市領導包聯企業、在“新三板”上市的工業企業、年進出口額5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納入市級“白名單”企業庫。“一企一策”協調解“白名單”企業關鍵原輔材料採購、零部件配套、設備運輸、資金等問題,在平穩生產、產能釋放、電力供應、物資供應、融資成本降低方面提供全方位保障,在企業項目申報方面予以優先。(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一)實行貨車司機“白名單”制度。實行貨車司機“白名單”制度,對於省疫情防控指揮部核准納入“白名單”(期限不少於一周)的貨車司機,在我市境內健康碼和行程碼保持綠碼。加強運輸企業和貨車司機服務保障,推動各縣(市、區)在貨運物流園區統籌設定核酸檢測點,免費提供核酸檢測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政務和大數據局、發展改革委、公安局、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二)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服務機制。用好通信管理和信息技術手段,強化信息的對接推送,推進核酸檢測結果互認通用工作,進一步完善健康碼申訴綠色通道,及時高效提供轉碼服務;開展企業核酸檢測採樣預約服務,免費為企業職工開展核酸檢測,做到快檢快測。(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政務和大數據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三)暢通資金補貼服務渠道。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全面落實相關補貼政策,開通資金撥付綠色通道,集中清理2021年補貼資金、獎補資金未落實情況,對涉企資金要按照規定足額、按時撥付。(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四)開展違規收費專項檢查。加強涉企收費檢查,重點對涉企行政性收費、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社團收費、壟斷行業收費開展專項行動檢查,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持續清理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不合理收費,保障企業輕裝前行。(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委、稅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五)開展清欠專項清理。市縣兩級成立清理拖欠賬款工作專班,全面排查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拖欠的中小企業賬款,實現無分歧賬款應清盡清,確有支付困難的於2022年6月月底前明確還款計畫,對有分歧欠款要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審計局、市政府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三門峽銀保監分局、人行三門峽中心支行,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六)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對縣級以上政府相關規劃中已經明確或已研究同意建設的項目,可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落實好企業開辦“一網通辦、一窗通辦”服務模式,實現登記註冊、公章刻制、稅務登記、社保登記、公積金登記等事項一站式完成,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1個工作日。提倡柔性執法,對於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企業,可實行“首違不罰”。(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七)加大“萬人助萬企”服務力度。充分發揮“萬人助萬企”活動“1+7+8”工作體系作用,全面梳理各類惠企政策,動態更新已出台政策措施實施清單和新出台政策措施推進清單,組織政策宣講團,進縣(市、區)、進企業開展巡迴宣講活動。組織工作組深入企業收集問題、宣傳政策,圍繞制約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把助企工作落到實處。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通過政府入口網站、短視頻、微信小程式等方式,推廣政策事項辦理途徑和方法,確保政策直達企業和各類市場主體。(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三十八)健全通報問責機制。對國家、省、市支持政策,各級、各部門要加強梳理,全面貫徹落實。各縣(市、區)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同類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從高不重複原則最大力度支持企業發展。定期對國家、省、市已出台的減稅降費、減免緩繳社會保險費、減免租金及融資支持、援企穩崗、用工服務等助企紓困政策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未落實到位的列出清單、掛牌督辦,確保企業應享盡享。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已出台檔案明確截止時間的,按照原檔案執行。對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中央、省、市級財政其他專項資金已支持的,原則上不再重複支持。中央、省出台相關新的支持政策,按照上級規定執行。
政策解讀
為全面保障我市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著力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結合我市實際,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起草制定了《關於印發三門峽市穩經濟支持企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就《若干措施》解讀如下:
一、制定《若干措施》背景、依據、出台目的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
全面落實國家“進一步部署穩經濟一攬子措施政策”和省《關於進一步做好惠企紓困工作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等“1+3”惠企利企政策措施,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堅決落實“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凝心聚力抓好助企紓困、項目建設、產業培育、消費促進、風險防範等各項工作。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依據
本《若干措施》主要依據《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13號)、《關於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15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小企業紓困幫扶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辦〔2021〕76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惠企紓困工作促進經濟健康平穩發展的通知》(豫政辦〔2022〕14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當前重點經濟工作的通知》(豫政辦明電〔2022〕13號)等檔案,並參考上海、杭州、蘇州、洛陽市相關政策。
(三)出台《若干措施》的目的
《若干措施》主要面對我市工業、農業、服務業等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一步加大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幫扶力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促進全市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制定《若干措施》過程
《三門峽市關於穩經濟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由市工信局牽頭負責,與市政府相關部門多次溝通協商,並在單位內開展了多輪討論,數易其稿。先後兩次召集市直18家有關單位召開討論會,後經發文徵求市發改委、教育局等18家相關單位和8個縣(市、區)政府意見後進行修改完善後,通過工信局網站面向社會和部分企業公開徵求意見建議,按照規定程式遞交至司法局完成了依法合規性審查。2022年6月2日通過市政府會議審議。
三、意見徵集和採納情況
2022年5月30日向8個縣(市、區)、18個市直部門總計26家單位徵求意見,16家單位無修改意見,10家單位反饋有修改意見總計24條,採納19條,不採納5條;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5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無反饋意見。
未採納意見:
1.市科技局建議增加“支持企業研發投入,按照企業年度研發費用一定比例進行分層級補助;加強科技企業培育。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補30萬元、複審認定的給予獎補10萬元,對成長為省“科技小巨人”企業給予獎補30萬元;支持企業建設創新平台,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平台由市財政分別給予獎補50萬元、30萬元;支持企業開展科研攻關。實施重大科技專項的,市財政給予每個項目不低於100萬元的資金支持。”等4條內容。
未採納理由:經與司法局溝通,此意見政策均已以市政府名義出台,若採納則為重複出台。故相關意見不予採納。
2.市政府國資委建議第四條更改為:“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6個月房租”。
未採納理由:5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重點經濟工作的通知》(豫政辦名電〔2022〕13號)檔案中為“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12個月房租”。為保持政策一致性,故相關意見不予採納。
四、《若干措施》的重要舉措
《若干措施》全文共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全面落實國家、省各項優惠政策。主要措施為全面落實國家穩經濟一攬子措施政策和省“1+3”惠企利企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各項政策,建立惠企政策落實工作檯賬,強化工作舉措,及時推進落實。
第二部分為推進減稅降費。主要包含減免相關稅收、加大退稅力度、減免企業房租、減緩繳存住房公積金、減免企業水電氣等費用、降低通信資費標準、降低企業用工成本、減免企業用工費用、千方百計穩崗就業等政策9項。
第三部分為加大融資力度。主要包含加強金融機構支持力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大“科技貸”支持力度、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加大融資助力文旅產業發展、助力企業信用修復等政策6項。
第四部分為實施人才政策。主要包含持續實施人才引進“1+8”政策,大力實施人才新政30條,全力實施人才回歸工程促進招商引智等政策1項。
第五部分為促進產業協同。主要包含幫助企業開拓市場、加大政府採購價格扣除力度、支持工業企業實施“三大改造”、支持重點企業培育、引導企業開展對標行動、加大對“專精特新”企業支持力度、鼓勵企業滿負荷生產、加大入規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本地產業協同發展等政策9項。
第六部分為擴大消費需求。主要包含支持服務業發展、有序恢復餐飲外賣業、持續促進汽車消費等政策3項。
第七部分為提高服務效能。主要包含建立工業企業“白名單”庫、建立貨車司機“白名單”制度、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服務機制、暢通資金補貼服務渠道、開展違規收費專項檢查、開展清欠專項清理、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加大“萬人助萬企”服務力度、健全通報問責機制等政策9項。
五、檔案時效
《若干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已出台檔案明確截止時間的,按照原檔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