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三門峽市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三門峽市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4月28日印發.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門峽市支持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4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28日
  • 發布單位: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全力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不斷提升服務業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點行業發展
  (一)加大服務業重點項目支持力度。將符合《河南省服務業產業發展及鼓勵投資指導目錄》、列入年度市級及以上服務業重點項目投資計畫的項目納入聯審聯批服務範圍,在各類資源保障上給予重點支持。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二)鼓勵文旅產業提檔升級。對初次獲得國家5A級景區、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全域旅遊示範區、國家級鄉村旅遊示範縣(市、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初次獲得國家級鄉村旅遊重點鄉(村)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初次獲得國家4A級景區、省級旅遊度假區、省級全域旅遊示範區、省級文化旅遊消費示範縣(市、區)、省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省級鄉村旅遊示範縣(市、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初次獲得國家3A級景區、省級鄉村旅遊特色村、省級文化產業特色村(鎮)、省級特色生態旅遊示範鎮、省級休閒觀光園區、省級創客示範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初次獲得省級文化創意街區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初次獲得市級鄉村旅遊特色村、市級文化產業特色村(鎮)、市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基地)、市級特色生態旅遊示範鎮、市級休閒觀光園區、市級創客示範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
  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促進物流業發展壯大。對初次獲得國家5A級物流企業、4A級物流企業、3A級物流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初次獲評為“國家級示範物流園區”、“省級示範物流園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10萬元;對初次獲評為“國家智慧型化倉儲物流示範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初次獲評為國家五星級倉庫、國家四星級倉庫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展改革委、郵政管理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引導發展健康服務機構。對初次獲得民政部門認定的各級養老服務機構,分別給予五級、四級、三級養老服務機構一次性獎勵5萬元、4萬元、3萬元;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大力發展金融業。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入駐我市,對新入駐我市的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對新設立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法人機構,按其註冊資金的2%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對新入駐我市的市級保險業、證券業分支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財政局、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三門峽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
  (六)加快示範街區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商業示範街區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1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旅遊休閒街區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10萬元;升級的給予補差。對新認定的“三門峽老字號”“三門峽名小吃”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用於店面升級。
  責任單位: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商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七)鼓勵引進國內外大型服務企業。對新引進的世界500強企業和全國100強高端服務業企業,註冊資金不低於3000萬元或總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年營業收入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的,按照註冊資本下限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對新進入全國服務業企業500強、河南省服務業企業100強的服務業獨立法人企業(集團),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首次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服務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對首次認定河南省著名商標、河南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A等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八)全力支持教育發展。對新引進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用於高校或院所建設;對我市升級獨立設定的本科院校,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九)積極舉辦高規格會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會展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十)推進體育產業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體育賽事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初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體育產業示範基地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初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體育產業示範項目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3萬元;初次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體育產業示範單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10萬元、3萬元;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
  責任單位:市體育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強化服務環境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全面統籌推進全市服務業發展各項工作,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困難問題。適時對服務業發展進行評價,評價結果排名在全市進行通報,並對排名前三位的給予相應獎勵。
  (二)強化政策資金支持。本政策措施中的各類補助、獎勵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遵循“誰收益誰承擔”原則,由收益地縣(市、區)政府財政予以支付。項目收益為市本級政府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財政局提出初審意見後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審定後按照市級財政資金支付程式落實。各縣(市、區)政府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保障本政策措施中各類獎補資金落實。本政策措施涉及到的單家企業年度享受的補助、獎勵等資金,原則上不得超過企業對地方財力貢獻的增量。適時設立三門峽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服務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關鍵領域和新興行業,促進服務業市場化、社會化、產業化發展。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快取消競爭性服務業領域準入限制。凡國家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服務業領域,各類資本均可進入。按照統一的標準、程式和要求,為服務業企業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各類服務業企業登記註冊時,除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外,各部門不得設定或變相設定前置性審批事項。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四)推進服務業領域開放招商。把推進開放招商作為加快服務業發展、增創發展優勢、提高發展質量的第一抓手,制定全市服務業招商引資專項計畫工作方案,推進重大招商項目落實,將服務業開放招商工作列入綜合量化考評。加大與國際國內知名服務業企業的合作招商引資力度,實行點對點、產業鏈、集群化的招商。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加大金融服務力度。進一步完善現有金融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機制和產品,按照市場化、商業化原則拓展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逐步增加服務業貸款規模,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鼓勵產業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創業投資機構以及信用擔保機構積極面向服務業中小企業開展服務,通過建立服務業創投基金,幫助創新性、示範性、帶動性強的中小服務業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
  責任單位:市金融局、財政局、人行三門峽市中心支行、三門峽銀保監分局,各縣(市、區)政府。
  (六)落實稅收政策。全面落實國家促進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最佳化納稅服務,確保減稅降費政策精準落實到位,切實減輕辦稅繳費負擔,促進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各縣(市、區)政府。
  (七)保障土地供應。健全服務業用地管理機制,優先保證服務業重大項目用地,針對服務業載體項目用地在新增用地指標方面予以重點支持。選擇具備條件的區域,加大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力度,鼓勵改造城鎮低效用地發展現代服務業。創新供地方式,建立健全產業用地彈性供地機制,滿足中高端產業項目用地需求,開通綠色通道,做到及時審批,有效監管。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各縣(市、區)政府。
  (八)強化人才支持。加快制定和實施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育計畫,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方式,加大對服務業優秀人才的引入和激勵。鼓勵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機構根據服務業發展需求,完善專業學科設定,積極培育緊缺人才。探索適合服務業發展的人才激勵機制,加大人才安居住房保障力度,切實解決入戶、工作、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問題,創造宜居宜業、安全舒適的發展環境。
  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各縣(市、區)政府。
  (九)完善統計監測分析。各級統計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開展統計方法研究,做好行業發展研究工作。各級統計部門要加強與部門的溝通、協調,對重點服務業企業加強運行監測分析。
  責任單位:市統計局、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十)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落實國家、省、市服務業發展政策,努力營造有利於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環境。進一步提高開辦企業效率,縮短工程項目審批時限,激發創新創業活力。規範市場秩序,加強對市場主體和經營活動的監管,推動政府職能從“重審批”向“重監管”的轉變。拓寬企業和社會意見反映渠道,提高公眾參與度,強化民主監督,及時回應和解決企業與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
  三、附則
  本政策措施如有與國家、省、市已經明確關於促進文化旅遊業、現代物流業、康養產業、金融產業、科技服務業、信息服務業、家政服務業、服務外包、商貿流通、體育產業等服務業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不一致或重複的,或者本政策有重複的,按“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推進全市現代服務高質量發展,加快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門峽市支持服務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現就《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解讀如下:
  一、制定《支持服務業政策措施》背景、依據、出台目的
  (一)制定《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背景
  為進一步推進全市現代服務業提升發展,加快轉型升級,促進全市產業鏈向高端攀升,制定了《三門峽市現代服務業提升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為確保該行動方案的順利實施,增強發展動力,激發提升活力,推動全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同時制定了《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
  近年來,服務業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助推力量。2020年“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市完成第三產業增加值616.51億元,同比增長2.7%,高於全省平均數1.1個百分點,全省排名第四,占全市GDP比重42.5%,較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2021年“十四五”開局之年,全市完成第三產業增加值683.31億元,同比增長9.9%,高於全省平均數1.8個百分點,全省排名第三,占全市GDP比重43.2%,較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全市服務業蓬勃發展,在GDP中的占比持續增長,對全市經濟的支撐作用逐漸增大。
  (二)制定《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依據
  在政策措施制訂過程中,借鑑參考國家發展改革委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新時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產業〔2019〕1602號)、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河南省服務業產業發展及鼓勵投資指導目錄的通知》、三門峽市“十四五”規劃綱要、河南省服務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河南省“十四五”時期推進旅遊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三門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三定方案、參照其他地市和我市其他行業近年來制訂的政策措施。
  (三)出台《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目的
  結合全市服務業發展的現狀,為實現2024年服務業增加值超過900億元,年均增速8.5%左右,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的目標,從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和最佳化服務業發展環境兩方面提出了要求,以期達到服務業高端化、融合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發展的效果。
  二、制定《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過程
  《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由市發改委牽頭負責,與市政府相關部門多次溝通協商,於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第一次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等28家部門徵求意見;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9日第二次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等34家有關部門徵求意見;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9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在徵求意見過程中得到了修改完善,分別按照規定程式遞交至司法局完成了依法合規性審查,市政法委完成了社會穩定風險評估。2022年4月6日通過市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
  三、意見徵集和採納情況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第一次向8個縣(市、區)、20個市直部門徵求意見,20個單位沒有意見,8個單位提出意見建議,共15條意見反饋,採納10條;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9日第二次向8個縣(市、區)、26個市直部門徵求意見,29個單位沒有意見,5個單位提出意見建議,共收到6條意見反饋,採納6條;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9日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無反饋意見。
  四、《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的重要舉措
  《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全文共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支持重點行業發展。主要包含加大服務業重點項目支持力度、鼓勵文旅產業提檔升級、促進物流業發展壯大、引導發展健康服務機構、大力發展金融業、加快示範街區建設、鼓勵引進國內外大型服務企業、全力支持教育發展、積極舉辦高規格會展、推進體育產業發展等10個方向的資源保障、獎勵補助,同時明確責任單位。
  第二部分為強化服務業環境。主要是強化組織領導、強化政策資金支持、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推進服務業領域開放招商、加大金融服務力度、落實稅收政策、保障土地供應、強化人才支持、完善統計監測分析、最佳化營商環境等10項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為附則。主要是獎補資金的執行原則、政策措施的有效期等。
  五、檔案時效
  《支持服務業發展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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