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是為了深入實施數位化轉型戰略,加快河南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的支持政策措施。

2023年11月2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29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豫政辦〔2023〕65號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辦〔2023〕65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29日

內容全文

為深入實施數位化轉型戰略,加快我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支持政策措施。
一、壯大市場主體
1.支持軟體企業爭創國家試點示範。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產業發展、新型信息消費、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區塊鏈、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等領域試點示範企業(項目、平台),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2.支持軟體企業提檔進階。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頭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3.支持軟體企業做優做精。引導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對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軟體企業,在有效期內按照不超過設備、軟體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4.支持製造業數位化服務商發展。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數位化服務商,按照其圍繞企業數位化轉型、智慧型化提升等提供的技術服務收入給予一定比例補助,每個單位每年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二、支持技術創新
5.支持軟體技術成果轉化。對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並在豫轉化、產業化的在豫企業,按照其上年度技術契約實際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獎補,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100萬元。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按照其上年度技術契約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後補助,每個單位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對促成技術在我省轉移轉化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按照其上年度促成的技術契約成交額給予最高2%的獎補,每家機構每年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6.支持軟體企業積極爭取國家項目。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畫、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的單位,按照項目上年度實際獲得國撥經費的3%—5%獎勵研發團隊,每個單位年度獎勵不超過500萬元。加強國家重大科技項目中央和地方協調聯動,對國家有明確要求地方配套實施的項目予以足額保障,爭取更多國家項目落地我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
7.支持首版次軟體產品研發。對經省級認定的首版次軟體產品的省內研發企業按照不超過自認定之日起12個月內產品銷售(服務)發票金額的20%給予獎勵,單項產品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每家企業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8.支持軟體產品套用推廣。支持製造企業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智慧型套用場景,對優秀智慧型套用場景建設單位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三、推動產業集聚
9.支持軟體產業園區提質建設。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中國軟體名園、國家網路安全產業園區、國家數據安全產業園區,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
10.支持軟體企業入駐園區。對新入駐省、市級軟體產業園區的軟體企業,鼓勵所在地財政給予辦公場地租金補貼。(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四、加強人才引育
11.支持引育高端軟體人才。對我省新入選的國家重點人才計畫創新領軍人才人選、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等國家級領軍人才,省財政按照國家資助標準給予1∶1配套獎勵補貼和科研經費支持。對我省培養的國家重點人才計畫青年項目入選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畫”青年學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省財政按照國家資助標準給予1∶1配套獎勵補貼和科研經費支持。對入選我省中原英才計畫的中原學者、中原領軍人才、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省財政安排一定支持經費,用於自主選題研究、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財政廳)
12.支持軟體企業引才聚才。企業引進博士和副高級職稱以上高層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等費用,可按照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稅務局)
13.支持軟體人才創新創業。鼓勵各地針對軟體產業發展需求,對軟體企業引進和培養創新創業人才出台獎補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公租房、人才公寓用於軟體人才申請使用。(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五、最佳化公共服務
14.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國家鼓勵的軟體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政策,切實惠企利企。(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
15.加強金融信貸支持。鼓勵和帶動銀行、擔保等機構面向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開展“專精特新貸”和“科技貸”業務。(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廳、財政廳、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河南省分行、金融監管總局河南監管局、河南證監局)
16.發揮基金引導作用。發揮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高成長服務業發展引導基金、新興產業投資引導基金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引領帶動作用,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資軟體產業。引導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和國有企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重點軟體企業股權投資力度,推動軟體企業提質增效、發展壯大,提升企業競爭力。(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
17.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對在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或在境外主流資本市場上市並實現融資的,或在省外併購上市並將註冊地遷回我省的省內軟體企業,給予每家企業不超過300萬元獎勵。對在中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並實現股權融資的省內軟體企業,按照不超過融資額的1%給予補助,每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廳、河南證監局)
18.支持舉辦軟體產業活動。鼓勵各地舉辦軟體產業生態大會,組織開展軟體產業發展論壇、創新創業大賽、產業對接、融資路演等系列活動。對舉辦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軟體產業發展重大活動的,省財政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補助。(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

內容解讀

《措施》其中提出,支持軟體企業爭創國家試點示範。對獲得國務院或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國家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產業發展、新型信息消費、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區塊鏈、網路安全、數據安全等領域試點示範企業(項目、平台),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河南省支持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軟體企業提檔進階。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頭雁”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獎勵。
支持軟體企業做優做精。引導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對獲評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軟體企業,在有效期內按照不超過設備、軟體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製造業數位化服務商發展。對符合條件的製造業數位化服務商,按照其圍繞企業數位化轉型、智慧型化提升等提供的技術服務收入給予一定比例補助,每個單位每年不超過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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