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清朝歷史的紀傳體歷史著作。全書共有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

全書包括整個大清帝國的重要歷史事件,歷史人物,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

《清史稿》自1914年設立清史館起,編修工作歷時十四年,先後參加編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1927年,主編趙爾巽見全稿已初步成形,遂決定以《清史稿》之名將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為未定本。趙爾巽在《發刊綴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並非視為成書“,但因尚無依中國傳統正史體例編寫的清朝史書,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豐富,其價值仍不可忽視。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清史稿
  • 作者:趙爾巽(主編)
  • 創作年代:1927年
  • 作品類別:歷史著作
  • 卷數:五百三十六卷
  • 字數:約8000000字
  • 古籍歸類:史部>正史(今版《續修提要》)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成書過程,版本信息,作品思想,作品評價,

內容簡介

《清史稿》是北洋政府時期,經袁世凱批准,由趙爾巽為總擔綱編纂的一部大型清朝歷史史籍,因其未經總閱修訂即匆忙付梓刊行,故曰“史稿”。參與該史稿纂修的工作人員,前後有300多人,編纂時間歷達15年,最後成書536卷,800餘萬字。《清史稿》為清史研究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史料。但其在政治觀點、體裁體例、史實內容等方面,也存在諸多問題和舛錯。認真研究總結《清史稿》纂修始末及其經驗教訓,對剛啟動的新的大型清史纂修工程,不無裨益和借鑑。

作品目錄

· 本紀一 太祖(努爾哈赤)本紀
· 本紀二 太宗(皇太極)本紀一
· 本紀三 太宗(皇太極)本紀二
· 本紀四 世祖(福臨)本紀一
· 本紀五 世祖(福臨)本紀二
· 本紀六 聖祖(玄燁)本紀一
· 本紀七 聖祖(玄燁)本紀二
· 本紀八 聖祖(玄燁)本紀三
· 本紀九 世宗(胤禛)本紀
· 本紀十 高宗(弘曆)本紀一
· 本紀十一 高宗(弘曆)本紀二
· 本紀十二 高宗(弘曆)本紀三
· 本紀十三 高宗(弘曆)本紀四
· 本紀十四 高宗(弘曆)本紀五
· 本紀十五 高宗(弘曆)本紀六
· 本紀十六 仁宗(顒琰)本紀
· 本紀十七 宣宗(旻寧)本紀一
· 本紀十八 宣宗(旻寧)本紀二
· 本紀十九 宣宗(旻寧)本紀三
· 本紀二十 文宗(奕詝)本紀
· 本紀二十一 穆宗(載淳)本紀一
· 本紀二十二 穆宗(載淳)本紀二
· 本紀二十三 德宗(載湉)本紀一
· 本紀二十四 德宗(載湉)本紀二
· 本紀二十五 宣統皇帝(溥儀)本紀
· 志一 天文一
· 志二 天文二
· 志三 天文三
· 志四 天文四
· 志五 天文五
· 志六 天文六
· 志七 天文七
· 志八 天文八
· 志九 天文九
· 志十 天文十
· 志十一 天文十一
· 志十二 天文十二
· 志十三 天文十三
· 志十四 天文十四
· 志十五 災異
· 志十六 災異二
· 志十七 災異三
· 志十八 災異四
· 志十九 災異五
· 志二十 時憲
· 志二十一 時憲二
· 志二十二 時憲三
· 志二十三 時憲四
· 志二十四 時憲五
· 志二十五 時憲六
· 志二十六 時憲七
· 志二十七 時憲八
· 志二十八 時憲九
· 志二十九 地理一
· 志三十 地理二
· 志三十一 地理三
· 志三十二 地理四
· 志三十三 地理五
· 志三十四 地理六
· 志三十五 地理七
· 志三十六 地理八
· 志三十七 地理九
· 志三十八 地理十
· 志三十九 地理十一
· 志四十 地理十二
· 志四十一 地理十三
· 志四十二 地理十四
· 志四十三 地理十五
· 志四十四 地理十六
· 志四十五 地理十七
· 志四十六 地理十八
· 志四十七 地理十九
· 志四十八 地理二十
· 志四十九 地理二十一
· 志五十 地理二十二
· 志五十一 地理二十三
· 志五十二 地理二十四
· 志五十三 地理二十五
· 志五十四 地理二十六
· 志五十五 地理二十七
· 志五十六 地理二十八
· 志五十七 禮一(吉禮一)
· 志五十八 禮二(吉禮二)
· 志五十九 禮三(吉禮三)
· 志六十 禮四(吉禮四)
· 志六十一 禮五(吉禮五)
· 志六十二 禮六(吉禮六)
· 志六十三 禮七(嘉禮一)
· 志六十四 禮八(嘉禮二)
· 志六十五 禮九(軍禮
· 志六十六 禮十(賓禮
· 志六十七 禮十一(凶禮一)
· 志六十八 禮十二(凶禮二)
· 志六十九 樂一
· 志七十 樂二
· 志七十一 樂三
· 志七十二 樂四
· 志七十三 樂五
· 志七十四 樂六
· 志七十五 樂七
· 志七十六 樂八
· 志七十七 輿服
· 志七十八 輿服二
· 志七十九 輿服三
· 志八十 輿服四鹵簿附
· 志八十一 選舉一
· 志八十二 選舉二
· 志八十三 選舉三
· 志八十四 選舉四
· 志八十五 選舉五
· 志八十六 選舉六
· 志八十七 選舉七
· 志八十八 選舉八
· 志八十九 職官一
· 志九十 職官二
· 志九十一 職官三外官
· 志九十二 職官四武職籓部土司各官
· 志九十三 職官五內務府
· 志九十四 職官六新官制
· 志九十五 食貨一
· 志九十六 食貨二
· 志九十七 食貨三
· 志九十八 食貨四
· 志九十九 食貨五
· 志一百 食貨六
· 志一百一 河渠一
· 志一百二 河渠二
· 志一百三 河渠三
· 志一百四 河渠四
· 志一百五 兵一
· 志一百六 兵二
· 志一百七 兵三
· 志一百八 兵四
· 志一百九 兵五
· 志一百十 兵六
· 志一百十一 兵七
· 志一百十二 兵八
· 志一百十三 兵九
· 志一百十四 兵十
· 志一百十五 兵十一
· 志一百十六 兵十二
· 志一百十七 刑法一
· 志一百十八 刑法二
· 志一百十九 刑法三
· 志一百二十 藝文一
· 志一百二十一 藝文二
· 志一百二十二 藝文三
· 志一百二十三 藝文四
· 志一百二十四 交通一
· 志一百二十五 交通二
· 志一百二十六 交通三
· 志一百二十七 交通四
· 志一百二十八 邦交一
· 志一百二十九 邦交二
· 志一百三十 邦交三
·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四
· 志一百三十二 邦交五
·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六
· 志一百三十四 邦交七
· 志一百三十五 邦交八
· 表一 皇子世表一
· 表二 皇子世表二
· 表三 皇子世表三
· 表四 皇子世表四
· 表五 皇子世表五
· 表六 公主表
· 表七 外戚表
· 表八 諸臣封爵世表一
· 表九 諸臣封爵世表二
· 表十 諸臣封爵世表三
· 表十一 諸臣封爵世表四
· 表十二 諸臣封爵世表五上
· 表十三 諸臣封爵世表五下
· 表十四 大學士年表一
· 表十五 大學士年表二
· 表十六 軍機大臣年表一
· 表十七 軍機大臣年表二
· 表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 表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一下
· 表二十 部院大臣年表二上
· 表二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二下
· 表二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三上
· 表二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三下
· 表二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四上
· 表二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四下
· 表二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五上
· 表二十七 部院大臣年表五下
· 表二十八 部院大臣年表六上
· 表二十九 部院大臣年表六下
· 表三十 部院大臣年表七上
· 表三十一 部院大臣年表七下
· 表三十二 部院大臣年表八上
· 表三十三 部院大臣年表八下
· 表三十四 部院大臣年表九上
· 表三十五 部院大臣年表九下
· 表三十六 部院大臣年表十
· 表三十七 疆臣年表一(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三十八 疆臣年表二(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三十九 疆臣年表三(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四十 疆臣年表四(各省總督 河督漕督附)
· 表四十一 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撫
· 表四十二 疆臣年表六(各省巡撫)
· 表四十三 疆臣年表七(各省巡撫)
· 表四十四 疆臣年表八(各省巡撫)
· 表四十五 疆臣年表九(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六 疆臣年表十(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七 疆臣年表十一(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八 疆臣年表十二(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 表四十九 籓部世表一
· 表五十 籓部世表二
· 表五十一 籓部世表三
· 表五十二 交聘年表一(中國遣駐使)
· 表五十三 交聘年表二(各國遣駐使)
· 列傳一 后妃
· 列傳二 諸王
· 列傳三 諸王二:廣略貝勒褚英、子安平貝勒杜度、敬謹莊親王尼堪、杜度子愨厚、貝勒杜爾祜、貝子穆爾祜、恪僖貝子特爾祜、懷愍貝子薩弼
· 列傳五 諸王四:多爾袞多鐸(子多尼、信郡王董額、輔國恪僖公察尼多尼子信郡王鄂紥)、費揚果
· 列傳六 諸王五:太宗諸子,豪格(子猛峨、猛峨子延信)、葉布舒碩塞允祿高塞常舒韜塞博穆博果爾世祖諸子,福全、榮親王、常寧隆禧
· 列傳七 諸王六:聖祖諸子,允禔允礽允祉允祺允祐允禩允禟、允礻我、允祹允祥、允昷、允潖、允禮、允禕允禧永瑢允祜允祁允祕世宗諸子,弘暉弘晝福惠
· 列傳八 諸王七:高宗諸子,永璜永璉永璋、永琪、永琮永璇永瑆永璂永璘仁宗諸子,穆郡王綿愷奕誴綿忻綿愉宣宗諸子,奕緯、奕綱、奕繼奕奕譞奕詥奕譓文宗子,憫郡王
· 列傳九:阿哈出(子釋加奴)、猛哥不花釋加奴(子李滿住)、李滿住(孫完者禿)、猛哥不花子、撒滿哈失里、猛哥帖木兒猛哥帖木兒(弟凡察、子董山)、董山(子脫羅)、脫羅(子脫原保)、凡察(子不花禿)
· 列傳十:萬(子扈爾乾)、孟格布祿扈爾乾(子岱善)、孟格布祿(子吳爾古代)、楊吉砮(兄清佳砮)、楊吉砮(子納林布祿)、金台石清佳砮(子布寨)、布寨(子布揚古)、布占泰拜音達里
· 列傳十一:張煌言張名振王翊鄭成功(子鄭經、經子鄭克塽)、李定國
· 列傳十二:額亦都費英東(子索海、孫倭黑)、何和禮(子多積禮和碩圖都類)、安費揚古扈爾漢
· 列傳十三:揚古利勞薩(子程尼)、圖魯什(子巴什泰)、覺羅拜山(子顧納岱、顧納岱子莫洛渾)西喇布(子馬喇希)、阿蘭珠(阿蘭珠弟布爾堪)、納爾察(子瑚沙)、達音布、朗格(子和託、從弟雍舜)、瑪爾當圖(子烏庫理)、喀喇(子紥福尼、紥福尼子舒里渾、洛多歡、崆古圖、舒里渾孫特爾勒)、巴篤理穆克譚(子愛音塔穆)、達珠瑚(子翁阿岱
· 列傳十四:常書(弟揚書 、子察哈喇、孫葉璽、曾孫辰布祿、察哈喇子、富喇克塔、揚書子達爾漢、達爾漢子鄂羅塞臣)、康果禮(弟喀克都哩)、哈哈納(子費揚古、弟綽和諾、綽和諾從子富喀禪)、葉克書(葉克書子道喇)、博爾晉(子特錦、孫瑪沁、曾孫康喀喇)、雅希禪(子恭袞、訥爾特、拉篤渾)舒賽(子西蘭、西蘭子席特庫)、景固勒岱(從弟崇阿)、揚善(弟伊遜納都祜、從弟武賴)、冷格里(子穆成格、弟納穆泰、從弟譚布)、薩穆什喀雅賴(弟洪尼雅喀、子武拉禪、洪尼雅喀弟薩蘇喀)、阿山
· 列傳十五:額爾德尼噶蓋噶蓋武善布善布善子夸扎、達海尼堪)、庫爾纏(弟庫拜)、英俄爾岱滿達爾漢(弟馬福塔)、明安達禮
· 列傳十六:明安(子昂洪)、多爾濟、恩格類、恩格類從子布當布顏代恩格德爾(子額爾克戴青)、古爾布希、鄂齊爾桑布爾喀圖、弼喇什色爾格克、阿濟拜恩格圖、鄂本兌和濟格爾、和濟格爾子拜音達里阿賴布延阿爾沙瑚、阿爾沙瑚兄子果爾沁額琳奇岱青德參濟旺多爾濟達爾罕奇塔特徹爾貝洛哩(弟沙哩岱)、奇塔特偉徵、奇塔特偉徵弟額爾格勒珠爾喀蘭圖、紥克托會、袞楚克圖英琿津沙爾布
· 列傳十七
· 列傳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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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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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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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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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四十
· 列傳二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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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四十三
· 列傳二百四十四
· 列傳二百四十五
· 列傳二百四十六
· 列傳二百四十七
· 列傳二百四十八
· 列傳二百四十九
· 列傳二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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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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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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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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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傳二百六十一
· 列傳二百六十二
· 列傳二百六十三循吏
· 列傳二百六十四 循吏二
· 列傳二百六十五 循吏三
· 列傳二百六十六 循吏四
· 列傳二百六十七 儒林
· 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
· 列傳二百六十九儒林三
· 列傳二百七十 儒林四
· 列傳二百七十一文苑一
· 列傳二百七十二文苑二
· 列傳二百七十三文苑三
· 列傳二百七十四忠義一
· 列傳二百七十五忠義二
· 列傳二百七十六忠義三
· 列傳二百七十七忠義四
· 列傳二百七十八忠義五
· 列傳二百七十九忠義六
· 列傳二百八十忠義七
· 列傳二百八十一忠義八
· 列傳二百八十二忠義九
· 列傳二百八十三忠義十
· 列傳二百八十四孝義一
· 列傳二百八十五孝義二
· 列傳二百八十六孝義三
· 列傳二百八十七遺逸一
· 列傳二百八十八遺逸二
· 列傳二百八十九藝術一
· 列傳二百九十藝術二
· 列傳二百九十一藝術三
· 列傳二百九十二藝術四
· 列傳二百九十三疇人一
· 列傳二百九十四疇人二
· 列傳二百九十五列女一
· 列傳二百九十六列女二
· 列傳二百九十七列女三
· 列傳二百九十八列女四
· 列傳二百九十九土司一
· 列傳三百土司二
· 列傳三百一土司三
· 列傳三百二土司四
· 列傳三百三土司五
· 列傳三百四土司六
· 列傳三百五籓部一
· 列傳三百六籓部二
· 列傳三百七籓部三
· 列傳三百八籓部四
· 列傳三百九籓部五
· 列傳三百十籓部六
· 列傳三百十一籓部七
· 列傳三百十二籓部八
· 列傳三百十三屬國一
· 列傳三百十四屬國二
· 列傳三百十五屬國三
· 列傳三百十六屬國四
· 清史稿發刊綴言
· 清史館職名
· 清史稿校刻記

成書過程

清史稿是民國初年設立的清史館編寫的記述清代歷史的未定稿。它按照歷代封建「正史」的體例,也分為紀、志、表、傳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館由趙爾巽任館長,先後參加編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開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歷時十四年。
《清史稿》雖編成於辛亥革命以後,而編者卻基本上還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來寫清史的。由於成於眾手,彼此照應不夠,完稿後又未經仔細核改,刊行時校對也不認真,是以體例不一,繁簡失當,以至年月、事實、人名、地名的錯誤往往可見。對於編纂上的這些問題,編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發刊綴言》中指出,此書僅僅是“作為史稿披露”,「乃大輅椎輪之先導,並非視為成書也」。
儘管此書存在錯誤和缺點,它根據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實錄、清代的國史列傳、清會典和一些檔案等,今天也可以見到,但編者把大量的資料匯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這就使讀者能夠得到比較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這部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此書的刊印,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經辦,於一九二八年出書,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運往東北發行,這批書我們稱為「關外一次本」。後來清史館的人發現金梁對原稿私自做了改動,他們不同意金梁的增刪,於是把北京的存書又做了一些抽換,這批書通稱「關內本」。以後東北又印過一次,內容也有所改動,我們稱為「關外二次本」。這三種版本的異同,主要表現在:一、全篇的增刪。關內本刪去關外一次本原有的張勛傳、張彪附傳,康有為傳,以及金梁所寫的校刻記。關外二次本只刪去關外一次本的張彪附傳,抽掉公主表序和時憲志中的八線對數表,增加了陳黌舉朱筠翁方綱三傳。
二、同一篇中內容改動。關內本抽換了關外一次本的藝文志序,刪去志中易類書目六十四種,修改了勞乃宣沈曾植的傳論,改訂了清史館職名。關外二次本壓縮了趙爾豐傳。
民國三年(1914年),經民國國務院呈文,大總統袁世凱設清史館,以趙爾巽為館長,繆荃孫柯劭忞等人為總纂,總領清史修撰工作,參與者先
後有一百餘人,沒有固定編制,人員由館長聘用。如趙爾巽曾親自拜訪夏孫桐,請其出面任總纂。
清史稿_卷一七_卷二五清史稿_卷一七_卷二五
清史館內設有“功課簿”,記載館員分工事宜,如柯劭忞撰《天文志》、《時憲志》。繆荃孫撰《儒林傳》、《文苑傳》、《土司傳》。吳廷燮撰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五朝《本紀》、《大臣年表》。吳士鑒撰《地理志》貴州、新疆各一卷、《宗室世系表》、《公主表》、《皇子世表》及《藝文志》初稿。章鈺撰《忠義傳》、《藝文志》定稿。金兆蕃撰太祖、太宗、順治三朝列傳及《列女傳》。秦樹聲撰《地理志》直隸卷,王大鈞撰嘉慶朝列傳。夏孫桐撰嘉慶、道光朝列傳及《循吏傳》、《藝術傳》。田應璜撰《地理志》山西一卷。羅惇曧撰《交通志》,戴錫章撰《邦交志》。唐邦治撰《軍機大臣年表》。王樹楠撰鹹豐、同治朝大臣傳。葉爾愷撰《宗教志》,其中喇嘛教基督教回教各一卷。張采田撰《地理志》江蘇卷、《刑法志》、《樂志》、《后妃傳》。吳懷清撰《地理志》陝西一卷、《食貨志》征榷卷。張書雲撰《禮志》,補輯《輿服志》、《選舉志》。俞陛雲撰《兵志》與部分列傳。馬其昶撰光宣朝臣工列傳,修正《文苑傳》。藍鈺撰《地理志》雲南一卷。朱師轍有言:“列傳撰人甚多,在館諸人,幾人人皆有。以餘論,雖以鹹同列傳為主,而康乾以來各朝,皆曾補撰。蓋每朝皆出於眾手,惟每朝有主體撰人;又重修整時,歸何人為主,則其負責為多。”
撰稿期間,往往須請人抄稿,“第一次抄稿,由各人自覓書手繕寫,按千字小洋一角,由館計算”。1920年編成初稿,1926年修訂一次,到1927年大致完稿。

版本信息

《清史稿》在刻印過程中,出現了版本問題。袁金鎧因忙於他事,轉託金梁協助校刻此書。金梁遂趁時局紛擾之際,利用職權,擅改原稿,並將印成的一千一百部書中的四百部運往東北發行,這就是所謂“關外本”(又稱關外一次本)。
當原編纂人員發現金梁私自篡改原稿,便決定將留在北京的原印本更正重印。如刪去《張勛傳》(附張彪傳),《康有為傳》及金梁所寫的“校刻記”;改訂了“清史館職名”;刪去了“易類”書目六十四種;抽換了《藝文志·序》;修改了個別傳記,這就成了所謂“關內本”。以後,金梁堅持以“關外本”為基礎,並根據當時學者對《清史稿》提出的批評和關內本所作的一些重要更正,再作刪改、增補,刪去了《張彪附傳》、《公主表·序》和數學工具書“八線對數表”,增加或壓縮了個別傳略,較前兩個版本均少了七卷,僅有五百二十九卷,這就是所謂“重印本”(又稱關外二次本)。
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亂,後來,市場上又有所謂“聯合書店影印本”和“日本人鉛印本”兩種流傳。南京國民政府曾兩次組織人力。要修改《清史稿》,但因種種原因,毫無結果。《清史稿》的版本比較多,主要有關外本關內本金梁重印本、上海聯合書店影印本、日本印本等,其中以關外本與關內本最早流傳,影響頗大。
馮爾康清史史料學初稿》列舉了以下幾種:
關外本(或曰“關外一次本”)《清史稿》纂定以後,總計536 卷,於1928年在北京印刷。當時資助清史館的黑龍江方面的金梁擔任“校對”,他利用負責刊印之便,私下給自己加了“總閱”的名義,附刻了他自己的《清史稿校刻記》,又修改了某些文字,然後將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中的四百部運往東北。運到東北的這四百部《清史稿》就被稱為“關外本”。後來這個版本經過修改重印,故又稱作“關外一次本”。
趙爾巽趙爾巽
關內本1928年印刷的一千一百部《清史稿》留在關內的七百部,被清史館的一些人發現了金梁的篡改,又將它改回來,並取消了金梁的“校刻記”和《張勛傳》《張彪附傳》《康有為傳》,就是所謂的“關內本”。實際上,關內本與關外本是同一次印刷的,只是關內本在局部上作了一點抽調。關內本與關外兩次本之版本異同,大致如下:關內本刪去關外一次本原有的《張勛傳附張彪傳》中的《張彪傳》、《康有為傳附康廣仁傳》中的《康廣仁傳》以及金梁所撰《校刻記》。而關外二次本只刪去關外一次本的《張彪附傳》,並抽掉《公主表·序》和《時憲志》末附的《八線對數表》七卷,增加了陳黌舉朱筠翁方綱三傳。按關內本此卷原是《勞乃宣傳》《沈曾植傳》,無《張勛傳》《康有為傳》。傳後有論,其文為“論曰:乃宣、曾植皆學有遠識,本其所學,使獲競其所施,其治績當更有遠到者。乃朝局遷移,掛冠神武,雖皆僑居海濱,而平居故國之思,無時敢或忘者。卒至憔悴憂傷,齎志以沒。悲夫!”清史館對張勛、康有為原定暫不立傳,是金梁將二傳底稿私自付刻。今關外一次本於《張勛傳》後附有《張彪傳》。
又關內本抽換了關外一次本的《藝文志·序》,因增入的《序》過長,以致脫奪自《易》類《易經通注》、《日講易經解義》、《周易折中》、《周易述義》、《易圖解》、《周易補註》、《易翼》、《讀易大旨》、《周易裨疏》、《考異》、《周易內傳》、《發例》、《周易大象解》、《周易外傳》、《易學象數論》、《周易象辭》、《尋門餘論》、《圖書辨惑》、《讀易筆記》、《周易說略》、《易酌》、《易聞》、《田間易學》、《大易則通》、《閏》、《易史》、《周易疏略》、《易學闡》、《讀易緒言》、《易經衷論》、《讀易日鈔》、《周易通論》、《周易觀彖大指》、《周易觀彖》、《周易淺述》、《周易定本》、《易經識解》、《易經筮貞》、《周易明善錄》、《易原就正》、《周易通》、《周易辨正》、《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周易筮述》、《周易應氏集解》、《仲氏易》、《推易始末》、《春秋占筮書》、《易小帖》、《太極圖說遺議》、《河圖洛書原舛編》、《喬氏易俟》、《大易通解》、《周易本義蘊》、《周易傳注》、《周易筮考》、《學易初津》、《易翼宗》、《易翼說》、《周易刳記》、《易經詳說》、《易經辨疑》、《周易傳義合訂》、《易宮》、《讀易管窺》、《讀易觀象惺惺錄》、《讀易觀象圖說》、《太極圖說》、《周易原始》、《天水答問》、《羲皇易象》、《羲皇易象新補》、《孔門易緒》、《易圖明辨》、《身易實義》、《先天易貫》、《易互》、《周易玩辭集解》、《易說》、《易說》、《周易函書約存》、《約注》、《別集》、《易箋》、《周易觀象補義略》、《索易肊說》、《周易孔義集說》、《陸堂易學》、《易經揆》、《易學啟蒙補》、《易經詮義》、《易經如話》、《周易本義爻征》、《周易圖說正編》、《易翼述信》、《周易原始》、《周易淺釋》、《易學大象要參》等八十八種之多。關內本有《趙爾豐傳》的傳文長達二千四百字,而關外二次本壓縮至九百二十字,不啻減去了一半以上。關內本《趙爾豐傳》作者以趙爾豐為清史館館長趙爾巽之親弟,作此長傳,不免有迎合討好館長之嫌,故以刪削為是。
金梁重印本(關外二次本)。1934年,金梁在東北刊行,絕大部分依關外本,只是去掉了志卷29-34的《時憲志》六卷,《公主表·序》等部分,增加了朱筠等三傳,總卷數為529卷。
上海聯合書店影印本。1942年出版,對關內、關外兩本的不同處加以選擇,多處採用了關內本。它同二十四史、《新元史》合為“二十六史”,故亦稱為“廿六史本”。
日本印本。據說有兩個本子,一為大本兩冊,一為小本二冊,從“關外一次本”翻印而來。
香港文學研究社印本。1960年出版,依關外一次本付梓。
中華書局本。中華書局組織史學工作者,依關外二次本為工作本,將《清史稿》作了標點、分段, 他們審查了關內本、關外一次本、關外二次本三種本子的篇目,內容上的不同,作了附註,錄出異文,以儘量反映各種本子的優點,對史文的脫、誤、衍、倒和異體、古體字作了校改;清朝的避諱字,儘量改回,對已發現的由於行、段錯排造成事理不合的地方,進行了查核校正,對於史實錯誤及同音異譯的人名、地點、官名、部落名稱等,一般不予改動,但大也作了一定的統一工作。於1977年出版,這是此書問世50 年來最好的版本。(《中國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編(上冊)》)
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印本。1981年印行,兩大冊。系據關外二次本刻印而成,計529卷,有金梁的校刊記。
此外,張其昀蕭一山彭國棟等人在台灣將《清史稿》略加修改和補充,將其列傳分類予以調整而成,名曰《清史》,於六十年代出版,計550卷。

作品思想

《清史稿》編寫的體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創新。如本紀部分不僅逐年記載了皇帝的軍國大事,而且在前代遜君還健在、無謚可稱時,創了“宣統紀”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記錄天文、地理、禮樂、選舉、藝文、食貨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動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軍機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傳中創立了疇人、藩部、屬國三傳,反映了清代社會的新發展。另外,對於反清鬥爭的重要人物如張煌言、鄭成功、李定國、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傳。這些都是值得稱讚的。
但是,由於參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遺臣,因此書中貫穿著反對民主革命,頌揚清朝正統的思想。例如誣衊明末農民起義軍為“土賊”,稱太平軍為“粵匪”,視辛亥革命為“倡亂”。對此,連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人員都極為不滿。1929年12月14日,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列舉了十九條理由,呈請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發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視先烈、稱揚諸遺老、鼓勵復辟、反對漢族、為清朝諱等內容。
同時,由於《清史稿》是眾人編纂而成,編寫時彼此缺少照應,更因時局動盪,倉促成書,未經主編總閱審定便“隨修隨刻,不復有整理之暇”,過於粗陋。因此,體例不一,繁簡失當,史實之中也有不少錯誤。其實,這與趙爾巽的主導思想有關。因為他把此書看做是“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只是想以此作為“大輅椎輪之先導”,對於書中所有疏略紕繆處,“敬乞海內諸君子切實糾正,以匡不逮,用為後來修正之根據。”顯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類似現代的一部徵求意見稿。這樣,易培基所指責的“體例不合,人名先後不一致,一人兩傳,目錄與書不合,紀表傳志互不相合,有日無月,人名錯誤,泥古不化,簡陋,忽略”等謬誤也就成了先天性的問題。至於遺漏、顛倒、文理不通等現象更屬意料中事。

作品評價

《清史稿》匯集了比較豐富的清史資料。由於清朝滅亡時,清廷檔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較完整,這就為編寫《清史稿》提供了充實的原始資料。當時的主要史料有:
《清實錄》,從太祖到宣統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
《清國史》,紀、傳、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國史館已編成七百五十四卷;
清詔書,又稱《聖訓》,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
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傳記、名人年譜等二千多卷;
清紀事史書《東華錄》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對某一具體事件的紀略,私人記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數不勝數。
總之,《清史稿》取材“以實錄為主,兼采國史舊志及本傳,而參以各種記載,與夫征訪所得,務求傳信。”《清史稿》集中並系統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為後人研究清代歷史積累了豐富的素材,這是應該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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