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控制規範》是2020年03月15日實施的一項團體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控制規範
- 標準編號:T/FYSYLFW 01—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3月12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3月15日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控制規範》是2020年03月15日實施的一項團體標準。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控制規範》是2020年03月15日實施的一項團體標準。1起草人付林、張文秋、佟雷雷、劉雪松、張冰、肖濤、張濤、徐閔陽、汪亞、倪文寶、代秀華、孫艷鵬。起草單位界首市紅葉林老年公寓、阜陽市老年公寓、阜陽市心...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是為了健全養老機構標準體系,進一步規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而制定的法規。2017年12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發布了《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自2017年12月29日起實施。政策全文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徵求意見稿)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養老機構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項目與質量...
《養老機構醫養服務規範》是2019年11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叢瑜佟、劉俊波、董秀曼、孫樹強、邢新政、叢曉東、隋志芳、孫青、孫同民、楊同顯、江桂香、鄭海寧 起草單位 威海市文登區瑞雲祥康養中心、威海市文登區宋村鎮敬老院、威海市文登區埠口港老年公寓、威海市文登區開元養老院、威海市文登區社會...
《生態休閒養生(養老)基地建設和運營服務規範》(GB/T 36732-2018)規定了生態休閒養生(養老)基地(以下簡稱基地)的布局、機構與人員、設施、服務、安全與衛生和質量控制與改進等要求。《生態休閒養生(養老)基地建設和運營服務規範》(GB/T 36732-2018)適用於生態休閒養生(養老)基地的建設、經營與服務的管理...
第一條 為了規範對養老機構的管理,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依法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養老機構包括營利性養老機構和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第三條 ...
岳陽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 (2023年11月24日岳陽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24年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促進居家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等有...
第一條 為了促進和規範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滿足居住在家老年人(以下簡稱居家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弘揚中華民族養老、孝老、敬老的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浙江省社會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居家...
組織多次研討會,深入討論標準的框架、服務內容及要求、服務流程、服務質量控制等,經過多次會議研究,最終形成了標準的徵求意見稿及相應的編制說明。發布實施 2022年6月29日,地方標準《養老機構短期托養服務規範》(DB34/T 4173-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2年7月29日,地方標準《養老機構...
《河北省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建設運行服務規範(試行)》是為健全社區日間照料服務機制,加強社區日間照料機構建設管理,增強可持續運行能力,促進全省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河北省居家養老服務條例》《河北省養老服務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和政策,制定的規範。2022年5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社區...
《吉林省養老服務條例》是為了規範養老服務行為,健全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條例。由吉林省司法廳於2023年11月13日發布草案送審稿徵詢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15日。意見徵詢 關於《吉林省...
第三章 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第四章 機構養老服務 第五章 醫養康養結合 第六章 養老服務從業人員 第七章 扶持與保障 第八章 監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十章 附 則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規範養老服務工作,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
第二章 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和建設 第三章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第四章 機構養老服務 第五章 醫養康養結合服務 第六章 養老服務人才培養 第七章 老年人教育服務 第八章 扶持保障措施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十章 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養老服務體系,規範養老服務...
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於2018年11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養老服務體系,規範養老服務工作,促進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
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新建小區和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進行規劃驗線和規劃條件核實時,應當以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納入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的主要內容為依據,並對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第十二條新建城區和新建城市居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二十平方米以上的標準要求專門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單處用房面積不得少於...
市民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和要求,組織開展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日常監測工作。養老服務機構的等級評定和日常監測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並作為其享受相關獎勵、補貼政策的依據。第九十七條 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有關規定,對政府投資舉辦或者接受政府補貼、補助的養老服務機構的財務狀況、政府補貼資金...
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應當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的有關內容。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保障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第十條 新建城鎮居住區按照每百戶不少於二十平方米且單體面積不少於三百五十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已建成的城鎮居住區未配套建設或者建設的...
第九條 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以租賃、出讓等方式供應。第十條 新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每百戶不少於2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建設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已建成的住宅區未配套建設養老服務...
(五)逐步將居家養老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六)制定居家養老服務規範、標準,加強養老服務市場綜合監管和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七)完善扶持政策,引導、鼓勵社會力量開展居家養老服務;(八)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扶持發展龍頭企業,實施品牌戰略;(九)加強對養老服務人才培養,並將其納入人才教育培訓...
截止2019年,深圳市尚未出台涵蓋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相關內容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各地區在試點服務過程中的具體做法也不盡相同,仍缺少一個質量評價標準指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同時開展養老護理和醫療保健服務。國家標準《養老機構基本規範》中包含老年護理的內容,但仍局限在“醫養分離”的框架下,無法保證服務提供與規範...
因國家建設需要,經批准改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途、養老服務設施使用性質或者拆除養老服務設施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原有規模和標準就近建設或者置換。建設期間,應當安排過渡用房,滿足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將具備條件且閒置的辦公用房、學校、賓館、醫院、療養機構、廠房和集體用地、場地等...
第十四條 鼓勵社會資本投資興辦養老機構或者通過公建民營、委託管理等方式運營政府設立的養老機構。社會資本興辦的養老機構,投入運營後由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按照核定的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並根據年度實際入住老年人數量、護理級別、機構等級、提供醫療服務質量、誠信狀況等因素,給予綜合運營補助。以公建民營...
街道、鎮(鄉)等政府出資建設的日間照護機構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確定運營主體,並與其簽定協定,明確權責義務,建立激勵與退出機制。第二十條(內部規範)日間照護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明確服務提供規範、服務質量控制規範、運行管理規範,並在服務場所醒目位置對基本設施與條件、...
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應當注重實用適用,合理控制床均造價,避免鋪張豪華。第九條 (服務要求)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應當為入住老年人提供以失能、認知障礙照護為主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體活動等服務。保基本養老機構(床位)的服務開展、人員配置等應當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GB38600—2019...
有關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編制應當落實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的內容。第十三條新建住宅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照每百戶(不足百戶的,按照百戶計)不少於二十平方米建築面積標準配建,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城鄉規劃部門在審查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時,應當徵求民政部門的意見。已建成...
第一條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促進養老機構發展,規範養老機構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重慶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養老機構的規劃建設、機構設立、扶持發展、服務運營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養老機構是指...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本轄區內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指導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規範服務。第四條 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負責居家養老服務的指導督促和監督管理工作。其他相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按照各自職責或者章程,做好居家養老服務相關工作。第五條 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
第三章 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第四章 機構養老服務 第五章 醫養康養服務 第六章 扶持保障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規範養老服務工作,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最佳化養老服務有效供給,滿足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