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養結合質量評價規範》(DB4403/T 104-2020)是2020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地方標準《醫養結合質量評價規範》(DB4403/T 104-2020)規定了醫養結合機構的類型劃分、申請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的條件和要求、評價原則、評價方法與指標、分值設定與計算、質量等級設定與標誌、評價機構與評價團隊要求、醫養結合質量評價實施、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的管理。該標準適用於醫養結合機構的質量評價工作的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養結合質量評價規範
- 外文名:Standard for quality evaluation of medical and nursing combination
- 標準號:DB4403/T 104-2020
- 發布日期:2020-10-26
- 實施日期:2020-1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
- 技術歸口: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深圳市民政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 起草階段
- 分工部署階段:2019年5月,項目立項獲批後,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召集標準編制會議,成立編制小組,作出分工。
- 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2019年5月—7月,編制組收集相關參考資料、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組織編制人員學習。
- 開展調研:2019年6月,結合實際工作,深入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服務機構調研,聽取經營者和服務工作人員及部分老年人意見,形成編制框架。
- 初稿撰寫:2019年8月,編制組內部開展多次討論,通過不斷交流、修訂及補充,完善標準文本,形成標準初稿。
- 形成徵求意見稿:2019年12月,編制組徵求相關方的意見及建議,對初稿進行多次修訂,形成徵求意見稿與編制說明。
- 徵求意見:編制組於2020年4月通過網路、會議等相結合的方式,向各方徵求意見。2020年5月向各區相關醫養結合養老機構徵求意見,2020年7月向衛健委下屬部門徵求意見,並再次結合相關意見修訂完畢後,形成送審稿。
- 發布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
引言 | Ⅲ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與定義 | 1 |
4 醫養結合機構類型劃分 | 3 |
5 申請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的條件和要求 | 3 |
6 評價原則 | 5 |
7 評價方法與指標 | 5 |
8 分值設定與計算 | 6 |
9 質量等級設定與標誌 | 6 |
10 評價機構與評價團隊要求 | 7 |
11 醫養結合質量評價實施 | 8 |
12 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管理 | 9 |
附錄A(規範性)申請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的條件和要求 | 10 |
附錄B(規範性)醫養結合綜合能力和服務質量評價指標與分值 | 16 |
附錄C(規範性)顧客滿意度調查內容與分值 | 18 |
附錄D(資料性)醫養結合質量評價申請 | 22 |
參考文獻 | 24 |
內容範圍
引用檔案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10001.9 標誌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9部分:無障礙設施符號 GB/T 35796-2017 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 |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築設計標準 MZ/T 032-2012 養老機構安全管理 MZ/T 133-2019 養老機構顧客滿意度測評 WS/T 592-2018 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評價規範 SZDB/Z 231-2017 醫養融合服務規範 |
實施建議
- 一是業務主管部門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形式,對《醫養結合質量評價規範》進行宣傳,幫助標準使用單位及以職工,了解標準的基本內容及要求,對培訓合格人員頒發《醫養結合質量評價規範技術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 二是各醫養結合機構及時組織本單位職工,包括業務管理人員、技術人員,進行學習,熟悉標準內容;
- 三是業務主管部門對《醫養結合質量評價規範》實施情況組織專項檢查,對貫徹實施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對不按標準實施的單位提出批評意見;
- 四是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定期不定期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