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是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醫藥局辦公室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2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衛辦老齡函〔2020〕974號
  • 發布單位: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醫藥局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3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為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持續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決定組織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醫養結合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以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為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職責分工,著力解決影響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突出問題,為老年人提供安全、規範、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切實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主要目標
到2021年底,醫養結合服務相關制度、標準、規範初步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持續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得到提升。
到2022年底,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基本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顯著提升。
三、重點內容
(一)全面開展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檢查。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開展對各類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的檢查,發現存在問題與不足,明確整改方向和內容,推動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提升。
(二)規範開展醫養結合機構內部醫療衛生服務。推動醫養結合機構嚴格落實各項醫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及標準,落實各項醫療質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據相關要求配置科室、人員和設施設備,規範開展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
(三)落實完善醫養結合機構服務和管理相關制度和標準。按照《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和《醫養結合機構管理指南(試行)》等相關指南加強服務管理。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完善醫養結合相關服務管理制度和標準規範。
(四)加強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加強醫養結合機構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護理員等人員隊伍能力建設,加大培養培訓力度。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促進人才有序流動。實施全國醫養結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為醫養結合機構管理和服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
(五)加強醫養結合機構信息化建設。加強信息技術支撐,完善全國醫養結合管理信息系統,繼續開展醫養結合監測工作。擴大國家老齡健康醫養結合遠程協同服務試點,使老年人在醫養結合機構即可獲得遠程診療指導、線上複診等服務。
(六)加強醫養結合機構常態化疫情防控和傳染病防控工作。加強醫養結合機構新冠肺炎常態化疫情防控,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部署及工作規範、指南,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加強醫養結合機構感染管理和傳染病防控工作,消除機構內交叉感染風險。
四、工作安排
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自2020年起開始實施,為期三年,每年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總結提升”的程式開展工作。
(一)全面自查。各省級衛生健康委會同中醫藥局牽頭制定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要求。根據行動方案,各市級會同所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轄區內所有醫養結合機構認真開展自查。
(二)整改核查。各醫養結合機構要結合自查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可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整改方案及期限。各醫養結合機構填寫《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自查整改表》(見附屬檔案1),向當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自查及整改情況。市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在機構自查整改基礎上,指導所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醫養結合機構進行核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指導、督促整改。對存在違法違紀違規的機構,依法依紀依規處置。
(三)總結提升。各省級衛生健康委會同中醫藥局要適時開展隨機實地抽查,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本地區總結報告,並填寫《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匯總表》(見附屬檔案2),於每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將組織專家開展抽查評估,每年抽查評估內容將有所側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中醫藥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作為年度重點任務進行安排部署,加強工作保障,落實各項任務,確保取得實效。將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質量管理納入醫療質量管理體系範疇,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和規範執行,確保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高。各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本地區醫養結合機構進行逐一核查,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台賬,並督促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對自查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要統一研究解決。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請各省級衛生健康委於2021年2月3日前將今年總結報告及匯總表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三)鞏固成果,宣傳推廣。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認真總結行動中發現的好經驗、好做法,並加大宣傳推廣,有關情況請及時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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