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

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於2022年11月27日印發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11月27日
  • 發布單位: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強化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根據《甘肅省“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甘政發〔2022〕46號)和《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臨州辦發〔2021〕103號),結合我州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全州衛生健康工作堅持發展和創新,以健康扶貧為工作抓手,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努力提升衛生健康服務質量和水平,大力推進“健康臨夏”建設,衛生健康事業取得長足發展。全州居民健康水平顯著提升,人均預期壽命由2015年的72.6歲提高到2020年的74.1歲,居民健康素養水平由4.4%提高到15.1%。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由5.07‰、5.78‰下降至3.74‰和5.34‰,孕產婦死亡率保持在15.45/10萬,婦幼健康核心指標均處於全省平均水平。全州衛生資源擁有量不斷增加,共有醫療衛生機構1872個,其中二級以上醫院54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44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1774個。每千常住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執業(助理)醫師數和註冊護士數分別由4.46張、1.31人和0.94人增加到5.74張、1.71人和2.45人。衛生事業總費用由21.52億元增長至2020年的37.9億元,增長76%;人均衛生總費用由1045元增加至2020年的1840元,增長76%;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由46.2%下降至2020年的28.91%。
  “十四五”時期,全州衛生健康事業邁進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鄉村振興、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等國家戰略實施和“健康甘肅”建設的全面推進,為我州加快完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帶來了新機遇。同時,隨著當前全球新發傳染病不斷出現,新冠肺炎疫情仍處於大流行階段,重大傳染病防控風險持續存在,疾病預防控制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公共衛生體系短板弱項仍然突出,防範化解重大疫情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能力亟待提升。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州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衛生健康人才總量不足、結構性矛盾突出、城鄉和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依然存在,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仍未普遍養成,慢性病、職業病和地方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與發達地區和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與滿足人民民眾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的殷切期盼相比,全州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任重道遠,既需保障基本需求,也要實現跨越式發展,更需要加快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優質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指示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決貫徹新時代衛生健康工作方針,以“健康臨夏”建設為統領,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普及健康生活、完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和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以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為關鍵,不斷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推進衛生健康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方位全周期維護和保障人民健康,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的健康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需求導向原則。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圍繞新時期衛生健康工作方針,進一步增加醫療資源,大力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能力建設,實現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
  2.堅持統籌規劃原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符合屬地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通過統籌醫療資源總量、結構、布局,補短板、強弱項,完善城鄉醫療服務體系,不斷提高醫療資源整體效能,增強重大疫情處置能力。
  3.堅持科學布局原則。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和任務,根據人口數量、分布、年齡結構以及交通條件、診療需求等,合理配置各區域醫療機構數量,推動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同質化發展,縮小城鄉、區域、人群間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
  4.堅持協同創新原則。加強醫聯體建設,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支撐作用,加強醫防融合、平急結合、醫養結合,推動區域醫療資源融合共享。大力發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將網際網路醫院納入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形成線下線上一體化服務模式,提高醫療服務體系整體效能。以公立醫院為主體、民營醫院為補充,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的辦醫體制。
  5.堅持中西並重原則。遵循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堅持中西醫並重,保障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合理布局和資源配置,充分發揮中醫在防病治病的獨特優勢和作用。加快提升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院中醫藥服務能力,推動建立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和中西醫會診制度,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適應我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能夠有效應對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滿足健康甘肅建設需要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基層健康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更加明顯,中醫藥服務能力進一步凸顯,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短板加快補齊,不均衡問題得到有效緩解,衛生健康服務質量更加優質高效,人民民眾健康水平持續提升。
  到2025年末,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達到8張,其中,醫院床位數6.4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6張。在醫院床位中,公立醫院床位數不超過5.4張,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於1張為社會辦醫預留空間。按2025年末常住人口218.91萬測算,全州醫療衛生機構總床位數達到17513張,新增床位5404張左右。
表1 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主要發展指標
  三、資源配置標準
  最佳化全州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床位、人力、設備、技術信息等資源配置。
  (一)機構配置
  全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等。
  1.醫院:包括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公立醫院包括政府辦醫院(按舉辦層級劃分為州辦醫院、縣市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包括軍隊醫院對社會提供服務部分、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
  (1)三級綜合醫院:全州現有公立三級綜合醫院1所(臨夏州人民醫院)。鼓勵公立二級綜合醫院參加醫院等級評審晉級為三級綜合醫院。
  (2)二級綜合醫院:全州保留已設定公立二級綜合醫院9所,保留現有社會辦二級綜合醫院2所,引導在各縣市新建城區新增設定社會辦二級綜合醫院。
  (3)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以下簡稱“中醫醫院”):全州設定公立二級以上中醫醫院8所,現有的公立三級中醫醫院2所。現有公立二級中醫醫院6所,新增設定公立二級中醫醫院2所(永靖縣中醫醫院、東鄉縣中醫醫院)。現有社會辦二級中醫醫院3所,鼓勵現有社會辦一級中醫醫院晉級為二級中醫醫院。
  (4)婦幼保健院:全州設定婦幼保健院9所。其中,新增轉設三級婦幼保健院2所(臨夏州婦幼保健院、永靖縣婦幼保健院),新增轉設二級婦幼保健院7所(除永靖縣外其餘7縣市)。
  (5)專科醫院:要優先考慮承擔公共衛生職能的傳染病、精神病等專科醫院建設,重點扶持傳染、精神、兒童、老年病和康復等專科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2.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不含)以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所)等。
  (1)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以政府舉辦為主,原則上實行一體化管理。每個街道或3-10萬人口設定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醫院,實際開放床位數不少於30張,其中應按80%比例設定康復護理床位。不能滿足需要時,可設定社區衛生服務站作為補充。鼓勵達到設定標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設為社區醫院。
  (2)鄉鎮衛生院:每個鄉鎮設定1個政府舉辦的衛生院,床位一般控制在100張以內(不含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其中應按50%比例設定康復護理床位。
  全州規劃1所鄉鎮衛生院轉設為二級綜合醫院,作為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仍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
  (3)村衛生室:按照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一體化,方便農村居民就醫的原則,每個行政村設立1個村衛生室,人口超過3000人或居住較分散的行政村可另行設定1個村衛生室分室。
  (4)門診部、醫務室、診所等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由社會力量設定,不做總量和布局限制,根據實際服務需求,實行市場調節的管理方式。診所實行備案制管理。
  3.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全州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9家,州級1家,8縣市各1家。
  (2)采供血機構:全州設定中心血站1個、采儲血點16個。
  (3)急救中心(站):全州設定急救中心1個和急救站8個。保留現有的臨夏州緊急醫療救援中心(掛靠在臨夏州人民醫院)和各縣市急救站(掛靠在各縣市人民醫院或獨立設定),轄區內其他醫療機構內設院前急救科達到設定標準的,經驗收合格後作為急救分站,納入全州緊急醫療救援體系統一調度指揮。合理布局院前醫療急救網路,城市地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10—20公里。實現城鄉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全覆蓋。
  4.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醫學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獨立設定機構和護理機構、康復醫療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服務機構。
  縣級及以下基本醫療衛生資源要按常住人口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州級、縣市級分區域統籌規劃,促進優質衛生資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務和保障能力。
  (二)床位配置
  合理控制公立醫院單體規模,鼓勵在資源相對薄弱區域設定院區。適度增加床位規模,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使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提高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鄉鎮探索開展家庭病床服務。適度控制治療性床位增長,增量床位向傳染、重症、腫瘤、精神、康復、護理等領域傾斜。到2025年,全州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的預期性指標為8張,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的預期性指標為1.4張。可按照公立醫院床位15%的比例設定公立專科醫院。
  最佳化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全面提高床位綜合服務能力。到2025年,床人(衛生人員)比提高到1:1.39。三級醫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難病症診療,逐步壓縮一、二級手術比例。實現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常態化、制度化。提高床單元使用效率,控制醫院平均住院日,原則上,病床使用率低於75%、平均住院日高於9天的公立綜合醫院,不再增加床位。
  (三)人力配置及隊伍建設
  提高醫生和護士配置水平,重點向基層傾斜,按照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合理設定崗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15人(其中中醫類別0.7人),每千人口註冊護士數達到4.5人,醫護比達到1:1.43,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5人,每千人口公共衛生人員達到0.9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原則上按每萬人口1.75名的比例配置。每萬人口配備1-1.5名衛生監督員、1名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採血機構等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每10萬人口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分別不低於4名和9名。表4 2025年全州分縣市衛生人力資源配置標準
  (四)技術和設備配置
  加強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力爭每家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均有1個以上的州級重點專科。加強兒科、婦產科、骨科、呼吸科、神經外科、康復科等重點學科和腫瘤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科、病理科、臨床營養科等薄弱學科建設。到2025年,建成一批省級和州級臨床重點專科,區域專科醫療服務同質化水平顯著提升。切實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必須的公共衛生機構實驗室檢驗檢測、救治、衛生應急和信息化專業設施設備。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和緊急醫學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加強體外膜肺氧合設備(ECMO)、移動斷層掃瞄器(CT)、移動手術室、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設備配置,完善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儀等檢驗檢測儀器配置,提高快速檢測和診治水平。各縣市依託縣級綜合醫院,進一步完善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病區,配備滿足傳染病救治規範要求的床位和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專用檢驗檢查設備等必需設施,並設定一定數量的負壓重症監護病房及負壓手術室,適度預留應急場地和改造空間。
  (五)信息資源配置
  加強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積極推進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及測評工作,三級醫療機構至少達到第三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至少達到第二級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推進國家醫療健康信息區域全民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工作,三級醫療機構至少達到四級以上水平,二級醫療機構至少達到三級以上水平。推進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化、規範化水平,落實國家和行業信息化標準。到2025年,二級和三級公立醫院電子病歷套用水平平均級別分別達到3級和4級,智慧服務平均級別力爭達到2級和3級,智慧管理平均級別力爭達到1級和2級,能夠支撐線上線下一體化的醫療服務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的智慧醫院,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形成,醫療服務區域均衡性進一步增強。
  四、強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一)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以州、縣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骨幹,以醫療機構為依託,以基層醫療機構為網底,完善全社會協同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提升重大疾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能力。
  1.提升疾病預防控制服務能力。
  明確職責定位。州、縣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履行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技術管理與指導等職能。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負責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專科疾病防治規劃,建立專科疾病防治協作網路,擬訂防治標準規範,推廣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加強能力建設。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州、縣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至少建設1個生物安全二級(P2)水平的實驗室。州、縣市疾控中心及時更新設備,配備最新的試劑耗材,加強新設備、新技術的培訓,規範操作、最佳化檢測流程。固定實驗室核酸檢測能力州級達到5000管/日以上、縣級1000管/日以上。同時,州級依託州疾控中心完成日檢測3萬管樣本的核酸檢測實驗室。強化移動檢測能力,各縣市配備移動檢測車,確保全州移動核酸檢測能力達到5萬管/日以上。全面提升水質檢測能力,州疾控中心達到106項水質指標檢測能力,各縣市疾控中心達到具備42項水質常規指標檢測能力標準要求。積極組織參加省級實驗室室間質控培訓,定期開展全州實驗室檢測人員培訓考核,規範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
  強化隊伍建設。按規定核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並足額配備,原則上按每萬人口1.75名的比例配置,對人口較少、地域範圍較大的縣市可適當提高配置比例。最佳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比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衛生技術人員不得低於80%。不斷提升檢測隊伍能力,州、縣市疾控中心力爭每年引進2名以上檢驗檢測專業人才,各縣市疾控中心儲備核酸檢測專業技術人員10人以上。合理提升職業健康等工程技術人員比例。適當提高各級疾控機構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州、縣市分別提高至30%、15%。
  2.創新醫防協同工作機制。
  落實各級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公立醫療機構要設立公共衛生科,並配備具備相應資質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本機構疾病報告、就診者和家屬健康教育等工作,協助開展疾病調查和標本採集等工作。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責,接受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對傳染病防控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公共衛生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於專業技術人員編制數的25%。村(居)委會成立公共衛生委員會。
  推進醫療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制定醫療機構(醫療聯合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政策。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在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轄區內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機構開展相關技能培訓、技術指導等。探索推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
3.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
依託州人民醫院和州傳染病醫院(在建),建設全州公共衛生醫學中心。州主城區設立獨立的臨夏州緊急救援中心,各縣市設定急救中心(站)。建立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系統,加快院前醫療急救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醫院信息系統的連線貫通和數據共享及與省級急救中心的協同,力爭實現省、州、縣市急救中心急救呼叫統一受理和車輛人員統一調度。全州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定急診科,負責接收急診病人和急救機構轉運的傷病員,提供急診醫療救治,並向相應科室或其他醫院轉送。突發事件發生時,急診科受所在轄區的急救機構的指揮和調度,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和轉運。急診科要有專門的工作場所、設施、設備和藥品配備等基礎條件,觀察床位按醫院床位的2%-3%設定。
  州級。設定傳染病定點醫院2所700張床位,其中:州傳染病醫院300張床位,州中醫醫院醫養結合中心400張床位;設定亞定點醫院2所740張床位,其中:臨夏縣中醫醫院400張床位,康樂縣醫養結合中心340張床位;設定方艙醫院5所3002張床位,其中:臨夏州方艙醫院設定900張床位,全民健身中心432張床位,臨夏市會展中心416張床位,廣河縣方艙醫院394張床位,東鄉縣方艙醫院860張床位,發揮方艙在快速收治輕症患者和隔離觀察無症狀感染者的重要作用。
  縣市級。依託縣域內實力最強的綜合醫院,按照“三區兩通道”的標準,規劃布局建設規範且相對獨立的傳染病病區,並提高傳染病檢測和診治能力。原則上,在疫情發生時,縣市按照10萬人口以下、10—30萬人口、30—50萬人口、50—100萬人口、100萬以上人口,分別開放不低於10張、20張、50張、80張、100張的傳染病病床數。傳染病病區按照編制床位的2%-5%設定重症監護病區病床,並配置呼吸機等必需的醫療設備。
  基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服務人口數量設定標準化的發熱門診或發熱診室(哨點),設定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合理布局診室、留觀室和候診區,配齊必要的消毒產品和防護物資。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具備監測、篩查、隔離觀察、轉診和隨訪管理能力。
  五、推進醫療服務體系均衡布局
  (一)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以急診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及兒童保健、老年健康、康復、護理、中醫藥、口腔保健等服務為重點,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住院服務和傳染病防控能力,發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雙網底”作用。到2025年,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服務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基層門急診服務量占比不斷提高,逐步實現民眾“小病不出村、普通病不出鄉、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
  1.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原則上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範圍或每3-10萬居民規劃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定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在每個鄉鎮辦好1所標準化鄉鎮衛生院。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定1個村衛生室;對於常住人口較少、服務半徑較大的地區,可通過加強巡回醫療、上級機構駐村服務、發展移動智慧醫療等方式,提高民眾就醫可及性。
  2.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力爭到2025年,所有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基本標準、15%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推薦標準。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允許臨床醫學類(含中醫類、中西醫結合類)大專醫學生免試註冊鄉村醫生,逐步提高鄉村醫生待遇。
  (二)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堅持“優省市、強縣區,重管理,提質量”,持續推動州級醫院發展,支持縣級醫院提標擴能,進一步縮小區域、城鄉差距,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就近享有高水平醫療服務需求。
  做大州級醫院。州級至少設定1所州級綜合醫院、1所州級中醫醫院和1所州級婦幼保健院,到2025年末,州級醫院(包括婦幼保健院)全部達到三甲水平。按照格線化布局建設由綜合實力強的州辦醫院牽頭,縣市辦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參加的城市醫療集團,統籌格線內醫療資源協同發展。
  做強縣級醫院。縣市至少設定1個縣級綜合醫院、1個縣級中醫醫院和1個縣級婦幼保健院,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二甲水平,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水平。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推進縣域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設,發揮縣域心電、檢驗、病理、影像、消毒供應等5個醫學中心作用。實施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專科建設,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提升感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創傷、重症等救治水平。
  (三)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拓展社會辦醫空間,按照每千人口不低於1張床位為非公立醫院預留空間。促進診所發展,診所主要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等,其設定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備案制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鼓勵將診所納入醫聯體建設,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全面提升診所規範化、標準化水平。
  六、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一)完善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婦幼健康服務網路,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要全面開展臨床業務,全州60%以上的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二級以上等級標準,州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甲等標準。
  (二)提升老年健康服務能力。推進健康老齡化戰略,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立健全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老年醫院和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為核心,相關教學科研機構為支撐的老年醫療服務網路。
  (三)加快推進醫養結合事業發展。實施居家醫養結合全覆蓋行動、社區醫養結合雙促建行動、醫養結合機構改拓建行動和中醫藥醫養康融合推進行動。到2022年底,依託現有資源建成1所醫養康護一體化的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示範機構;到2025年底,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基本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顯著提升。
  (四)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健全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到2022年底,全州建成2個及以上專業化、規範化的托育機構。積極開展普惠性托育機構創建工作,到2025年,各縣市建成不少於1個普惠性托育機構,全州20%城鄉社區能提供托育服務,全州能提供的托位數達10000個左右,每千人擁有三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由2020年的0.45提高到4.5。
  (五)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以各級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為民眾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的預防、干預、診治和康復服務。州級依託州中醫醫院辦好州精神衛生中心,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可根據醫療需求開設精神心理門診、病房,縣市至少有1所公立醫院設定有病房的精神科或精神心理門診。到2025年,70%以上的縣市設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100%的鄉鎮(街道)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
  (六)發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州級至少設定1所康復醫院或依託綜合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或人口超過30萬的縣市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定康復醫學科或康復醫學科門診。州中醫醫院依託州中醫醫院中醫特色醫院(康復樓)建設項目,加強州級中醫康復中心建設,三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主要為危急重症和疑難雜症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承擔轄區內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到2025年底,每10萬人康復醫師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
  (七)完善采供血服務體系。加強現有的臨夏州中心血站、康樂縣、廣河縣、永靖縣、積石山縣愛心獻血屋和臨夏市紅園廣場、新華廣場等采儲血點工作;在和政縣、東鄉縣、臨夏縣、臨夏市新增設定采儲血點4個。
  (八)完善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按照省上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標準和考核要求,加快推進各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高職業病監測評估、危害防護、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提升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能力,由各級疾控中心作為同級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機構,承擔本轄區職業病監測評估、應急處置、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技術支撐任務,專業技術人員占相關所(科、室)人員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於85%,其中州級工程技術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力爭達到10%;強化職業病危害防護技術支撐能力。由州疾控中心作為州級職業病危害防護技術支撐機構,充分利用州內外智力資源,構建覆蓋粉塵、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重點職業病危害的防護技術指導專家組,開展職業病危害的替代與消除、工程防護、管理制度改進及個體防護等技術指導、研發和推廣套用工作,指導樹立一批示範企業,引導培育一批關鍵技術研發推廣的骨幹企業;提高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州級應以具備診斷救治條件、承擔職業病診斷職責的醫療衛生機構為主,確定為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機構,引導加強相關能力建設,承擔本地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等任務;支持相關機構參與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工作。支持職業衛生及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及有關康復機構,積極參與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工作。支持企業設立職業病防治技術機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行業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發揮專業優勢,提供多樣化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
  七、實施保障
  (一)加強黨建示範引領。堅決落實州委、州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促進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加強公立醫院黨建工作,突出公立醫院黨委領導地位,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建立健全議事決策制度。持續推進黨支部建設標準化提質增效工作,提升基層黨組織戰鬥力、凝聚力,以黨建引領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完善醫德醫風考核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二)落實行業部門責任。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政策協同,協調推進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衛健部門要牽頭研究起草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並根據需要適時動態調整。發展改革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本規劃,積極爭取落實國家和省上對新(擴、改)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機構編制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合理制定並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結合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和空間需求,以及“十四五”期間重點項目建設時序、規模及布局安排,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及實施中予以統籌保障,合理安排建設用地。教育、科技部門要加強醫學類人才教育培養和衛生健康科技創新支持力度。醫保部門要加快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制度改革。
  (三)動員社會廣泛參與。明確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推進村(居)委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加強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健全各級愛國衛生工作網路,街道(鄉鎮)、社區(村)、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推動愛國衛生各項工作融入城鄉基層治理,將愛國衛生運動與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緊密結合,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經驗,逐步建立自上而下的行政動員與自下而上的主動參與相結合的民眾動員工作機制。
  (四)強化政策支撐保障。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保障機制。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公立醫院區域衛生規劃的衛生健康體系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的投入政策。鼓勵支持社會資本依法進入衛生健康行業。所有衛生健康服務機構基本建設均納入本地國土空間規劃,並為未來發展預留空間。制定規劃實施的配套政策檔案,對規劃各項政策和措施進行細化完善,明確各個階段所要實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

解讀

 為進一步強化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起草了《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現提交會議審定。
  一、編制起草依據
  依據《甘肅省“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甘政法〔2022〕46號)和《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臨州辦發〔2021〕103號),結合我州實際,編制本規劃。
  二、徵求意見建議情況
  臨夏州“十四五”衛生健康服務體系規劃編制工作於2022年8月份正式啟動,為體現規劃科學性、規範性,初稿形成後,徵求了省衛健委、州人社局、州發改委3個部門及8縣市意見建議,共收到修改意見20條(省衛健委10條,州人社局1條,州發改委1條,8縣市各1條),採納意見17條。並邀請省衛健委專家進行了專業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和徵求的意見建議進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本規劃共有六章內容。
  第一章是規劃背景。全面總結了“十三五”時期,全州衛生健康事業取得長足發展以及“十四五”時期,全州衛生健康事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第二章是規劃總則。從編制規劃遵從的指導思想、規劃編制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對未來五年臨夏州衛生健康服務體系進行總體謀劃布局,提出了未來五年奮鬥的總體目標和具體指標。到2025年底,每萬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達到0.1人,每千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達到0.9人,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標準化基礎設施做到全覆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設定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定發熱診室(門診、哨點)的比例、設定中醫臨床科室的二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比例、設定中醫館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比例均達到100%,每千常住人口床位、執業(助理)醫師數、註冊護士數分別達到8張、3.15人和4.5人,每萬人全科醫師數達到3.5人以上。醫護比、床人(衛生人員)比分別達到1:1.43和1:1.39,全州居民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5歲,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4.5個,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設定老年醫學科比例達到75%以上;
  第三章是資源配置。為了最佳化全州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均衡布局,著重從機構配置、床位配置、人力配置及隊伍建設、技術和設備配置、信息資源配置等五個方面對全州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行了配置,目的是進一步提升公立醫院醫療技術水平,做實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提高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服務和保障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動信息化建設。
  第四章是強化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點從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落實各級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推進醫療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深度協作,加強公共衛生應急能力建設,健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體系等重點工作任務入手,部署了今後公共衛生體系改革發展目標任務。
  第五章是推進醫療服務體系均衡布局。從夯實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協調發展三個方面,就完善基層公共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做大州級醫院、做強縣級醫院、拓寬和鼓勵引導社會辦醫進行科學合理布局。
  第六章是健全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體系。從健全婦幼健康服務網路,提升老年健康服務水平,增加醫養(康養)結合服務供給,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提升血液保障能力等六個方面,就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與保障能力,實現規劃目標任務,進行了重點工作任務安排。
  第七章是實施保障。為確保《規劃》指標和重點任務的如期順利實現,從加強黨建、落實行業部門責任、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強化政策支撐保障等四個方面做了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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