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衛生計生委等十七部門關於印發河北省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衛發〔2018〕33號)和《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水市大力推進康養產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衡政辦字〔2018〕113號)檔案精神,加快推進我市醫養結合工作,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切實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水市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7月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7月8日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醫養結合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於提高老年人健康養老水平,積極發揮政府在完善政策、投入引導、服務規範、監督管理等方面的職責,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積極性,鼓勵社會投資,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加快構建衡水特色的健康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推進新時代健康衡水,全面建設經濟強市、美麗衡水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根據各縣(市、區)發展水平,有針對性地開展為老健康服務。突出“三個重點”,即在服務對象上重點做好失能、失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和因病致(返)貧等老人的健康養老,在服務層次上重點做好居家老人的健康養老,在服務手段上重點推進智慧健康養老。
  2.整合資源,統籌兼顧。統籌健康服務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閒置資源,完善健康養老服務設施,大力拓展服務範圍,提升服務水平,基本形成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綜合連續的健康養老服務網路,讓老年人享受到平安健康幸福的晚年生活。
  3.打造平台,融合發展。鼓勵和扶持護理院、康復中心等醫療機構發展,完善護理服務鏈,推動醫療機構、養老機構資源互動融合,實現合作共贏,打造醫養結合工作平台,實現醫療、養老資源效益最大化,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指數和幸福指數。
  4.示範引領,分類推進。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強巨觀指導和政策協調,充分發揮試點單位的示範作用,推動各縣(市、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不同層級、不同模式的醫養結合基本路徑,全面提高醫養結合工作質量水平和覆蓋面。
  (三)主要目標。到2020年,二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科的比例達到50%以上。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全市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5%以上。
  二、紮實做好居家健康養老服務
  (一)夯實和拓展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依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本行政區域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每年免費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組建家庭醫生團隊,優先做好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根據居家老人健康狀況和服務需求,設計不同形式和內容的個性簽約服務包,有針對性地增加健康諮詢、用藥指導和病後隨訪等服務項目,推進醫療、護理、康復進家庭,使居家老人能夠享受到醫療、護理、康復、保健等服務。(衛生健康、醫保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構建智慧健康養老服務體系。充分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創新健康醫療服務模式,開展面向家庭、社區、機構的智慧健康套用推廣工作。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通過技術手段實現信息共享。建立老年健康動態監測機制,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導、慢性病管理、安全監護等服務。按照“政策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工作思路,加快推進能夠提供涵蓋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專業化社會服務的“網際網路+居家健康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吸引各類服務商和老年人加入網路,實現供需對接,使老年人足不出戶就能夠及時、方便、快捷地享受到醫療急救、家政、商品配送、生活照料等多方面服務。對政府、社會組織或個人興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及智慧養老信息平台,按規定享受補貼政策。(工信、民政、衛生健康、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充分發揮社區(村)健康養老的依託作用
  整合社區(村)醫養服務資源。提高農村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建立一批農村衛生室託管幸福院的基層醫養結合試點,有效整合醫療和養老資源,探索開展農村“院室聯建”(農村幸福院和衛生室聯合建設),最大限度發揮農村公共服務資源的作用,滿足農村老年人養老和就醫兩方面需求。合理規劃並推進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完善日間照料、全托養護、短期託管功能,對有康養需求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可以增設以康復、護理為主的門診機構,定期邀請綜合性醫院的專業醫生或已退休的醫生到中心坐診、巡診,提供免費(或收費低廉)且安全可靠的基礎醫療服務。支持有資質的養老機構運營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簽約合作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助老服務志願者等資源作用,為老年人提供實時、便捷、高效、優惠的生活照料、臨時託管、精神撫慰、基本醫療轉診等服務。(衛生健康、民政、規劃、住建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大力發展機構健康養老服務
  (一)強化養老機構醫療保障能力。將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將醫療資源配置作為養老機構新建和改擴建的基本標準,統籌推進養老機構拓展醫療服務功能建設。鼓勵符合要求的養老機構開辦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療機構、安寧療護中心等,為老人提供便捷、經濟、可靠的醫療衛生服務。分層級、分模式確定一批醫養結合優質服務單位,鼓勵先行先試,大膽創新。積極推廣“醫養一體、兩院融合”等醫養結合經驗模式,加快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融合發展,2019年各縣(市、區)篩選確定2個以上醫養結合試點單位推進模式創新,在探索提升、深化推廣的基礎上,2020年形成符合本地實際的醫養結合工作模式。(衛生健康、民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下同)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在就近的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公立醫療機構拓展養老功能(或轉型為醫養結合機構)的,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同等享受養老機構相關建設補貼、運營補貼和其他政策扶持。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支持部分綜合醫院及非建制鄉鎮(街道)所在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點向康復、護理、安寧療護和醫養結合服務延伸。醫療機構設定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鼓勵醫務人員按照規定到醫養結合機構提供醫療、保健、康復及護理服務。推廣阜城縣醫療機構與民政等部門合作,對農村貧困失能老年人實行集中供養經驗。(民政、衛生健康、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市、縣級中醫醫院與醫養結合服務機構開展合作,將中醫治未病理念、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特色康復融入健康養老,在桃城區、冀州區、濱湖新區以建設康養特色鄉鎮為依託,打造融健康養生知識普及、養生保健體驗、健康娛樂於一體的中醫藥康養服務基地,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質量。支持綜合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中醫綜合服務區(國醫堂),拓展針對老年人的醫養結合項目。鼓勵各類中醫機構託管或興辦養老機構,中醫機構和中醫師可與養老機構簽訂合作協定,提供保健諮詢和調理服務。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應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支持養老機構開展融合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大力宣傳普及中醫藥健康養老特色文化、中醫藥健康養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識,培養老年人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推廣太極拳、八段錦等適合老年人的中醫傳統運動項目,提高老年人的身體素質和生活質量。(衛生健康、民政、體育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積極引導社會投資醫養結合產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具備醫療服務功能的社區(農村)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托老所、幸福院等健康養老服務設施,並與周邊醫療機構實現不同形式的轉診協作或簽約合作。支持企業圍繞老年人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積極研發安全有效的食品藥品、康復輔具、日常照護、文化娛樂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鼓勵社會資本新建(改建)醫養結合機構,引進國內優質醫療養老資源或大型企業集團、戰略投資者發展醫療養老機構,積極引導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網路化、品牌化、連鎖化方向發展。(發展改革委、民政、工信、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醫療衛生機構為老服務水平
  (一)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的康復、護理功能建設,發展老年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特色科室,方便老年人就近獲得康復療養等服務。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展老年病特別是相關疑難雜症的研究、診斷和治療,推廣適宜有效的高水平診療技術,培養高層次老年醫學人才。(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二)提高老年人就醫便利服務保障水平。落實針對老年人的各項醫療優惠政策,醫療機構開通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完善相關制度,在掛號、收費、取藥、住院等視窗明顯位置設定“老年人優先”標誌,並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優先安排床位;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導醫和協助就醫服務,並免費提供擔架和輪椅等助老伺服器具;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減免貧困老年人的診療費,並積極為老年人提供義診服務;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志願者為老年人提供門診導醫、出院隨訪和義診等服務。(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六、不斷提高養老服務能力
  (一)著力推進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按照《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GB/T35796-2017)要求,不斷加強養老機構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排查力度,及時消除各種隱患,對無法有效整治、問題嚴重的養老機構,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基礎上依法取締、關停、撤併。加快建立健全養老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評價認證制度,全面推動養老服務向高質量發展。(民政部門負責)
  (二)大力提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鼓勵有相關專長的執業醫師到醫養結合內設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支持營養、疾病預防、中醫養生保健等專業人員在醫養結合機構規範開展相關專業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及專業人員,特別是有專業特長的離退休醫師依法在養老機構內開辦個體診所。鼓勵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通過培訓交流、實地指導等方式幫扶醫養結合機構,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養老機構醫護人員納入衛生計生部門統一管理,在資格認定、繼續教育、推薦評優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對到養老機構中輪崗服務的執業醫師和執業護士給予適當傾斜。(衛生健康、民政、人社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破解醫養結合工作關鍵問題
  (一)加快完善健康養老保險體系。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管理;家庭醫生為居家老人提供上門服務的項目,符合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的,由簽約服務費支付。在基本藥物目錄中適當增補老年人常見病的常用藥品。按照國家規定逐步探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大力推動商業保險公司發展多樣化的保險產品,形成符合我市實際、具有廣泛可操作性、多層次可持續的長期護理保險保障體系,推動解決老年人特別是失能、失智老年人及其家庭面臨的基本生活照料和相關醫療護理等所需費用問題。(醫保、銀保監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醫養結合機構發展需要,做好用地規劃布局。對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採取劃撥方式,優先保障用地;對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以租賃、出讓等有償方式保障用地,養老機構設定醫療機構,可將在項目中配套建設醫療服務設施相關要求作為土地出讓條件,並明確不得分割轉讓。充分挖掘現有用地潛力,將清理出來的批而未用土地或閒置土地,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優先安排用於健康養老服務項目建設。對已經供應的建設用地,經審批允許改變用途用於養老服務項目建設。鄉(鎮)、村興辦的公益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體所有土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醫養結合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其服務設施用地可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依法使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經主管部門認定後同意變更為營利性的,其服務設施用地可以辦理協定出讓(租賃)土地手續,補繳土地出讓金(租金),法律、法規、規章和《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明確應當收回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除外。(國土部門負責)
  (三)加強老年護理人才隊伍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設定針對老年人的相關專業,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社會工作等專業本專科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根據需求適度擴大招生規模。各醫聯體(醫療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強老年人疾病診治、心理健康、康復護理等專業培訓。設立“養老護理員教育培訓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主要用於養老護理員隊伍的教育培訓。建立養老護理員免費教育制度,對相關專業畢業後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學員,學費由專項基金分期返還。大專院校設定老年護理專業、職業院校設定相關技能培訓專業的,由專項基金在相關設施配備、實習實訓平台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適當扶持。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在醫養結合機構連續工作每滿5年,根據其職業資格,由專項基金給予最高2萬元的一次性崗位補貼,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護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的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資格。健全落實養老服務志願者登記儲備、志願服務積分(“時間銀行”)制度,有序引導更多社會志願服務人員參與養老護理服務,不斷滿足老年人實際護理需求。(教育、人社、民政、財政、衛生健康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政策普惠支持水平。發揮政府投入引導作用,完善投融資和財稅價格政策,加大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對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支持力度,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資金用於支持發展養老服務業,重點用於促進醫養結合服務發展。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逐步擴大購買服務範圍,完善購買服務內容,實現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參與。(財政、民政、發改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按國家稅法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按照相關規定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醫養結合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優惠。對民辦醫養結合機構提供的健康養老服務免徵增值稅,醫養結合機構在資產重組過程中,符合條件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徵收增值稅。(稅務部門負責)
  (六)認真落實收費減免政策。企事業單位、個人經規劃批准對城鎮現有空閒的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興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且連續經營1年以上的,5年內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價,土地使用性質、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內增加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築面積的,可不增收土地價款,若後續變更為營利性的,應補繳相應土地價款。落實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的相關收費減免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含其內設的醫療機構)或居家養老服務社會組織生活用電價格,按照居民生活用電的非居民用戶價格執行。生活用水、用氣、用熱價格分別按照居民價格執行;實行階梯式價格的,按照不高於居民第二檔階梯價格執行。(自然資源和規劃、財政、發改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政府責任。各地要把醫養結合工作作為重大民生事項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產業結構調整、拉動經濟、擴大就業的重要抓手,統籌推動健康養老產業快速發展。要定期召開推進會、調度會,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推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地要按照醫養結合工作部署,將醫養結合工作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衛生健康、民政、發展改革、醫保、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分工合作,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共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深入開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清單式工作檯賬,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要把醫養結合工作納入重點工作督查範圍,定期督導檢查,確保落到實處,不斷提高醫養結合質量水平和覆蓋面。
  (三)強化宣傳引導。創新宣傳形式和載體,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尊老敬老、健康養生以及醫養結合政策主題宣傳,廣泛宣傳推進醫養結合工作中的好經驗和好做法,在全社會樹立科學、文明、進步的健康養老觀念。

印發的通知

衡衛〔2019〕19號
衡水市衛生健康委等十四部門關於印發衡水市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發展改革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體育局、稅務局、銀保監分局監管組:
  現將《衡水市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衡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衡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衡水市教育局衡水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衡水市民政局衡水市財政局
  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衡水市醫療保障局
  衡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衡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衡水市體育局
  國家稅務總局衡水市稅務局 衡水銀保監分局
   2019年7月8日

政策解讀

日前,衡水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了《衡水市加快推進醫養結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起草背景
為加快推進我市醫養結合工作,科學應對人口老齡化,不斷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切實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衡水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了該《方案》。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二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科的比例達到50%以上。所有醫療機構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全市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75%以上。
三、主要內容
《方案》分為五部分。
(一)紮實做好居家健康養老服務。
(二)充分發揮社區(村)健康養老的依託作用。
(三)大力發展機構健康養老服務。
(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水平。
(五)著力提高養老服務能力。
四、主要政策解讀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對本行政區域年滿65周歲的老年人每年免費提供一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健康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託,組建家庭醫生團隊,優先做好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充分運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創新健康醫療服務模式,開展面向家庭、社區、機構的智慧健康套用推廣工作支持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通過技術手段實現信息共享。建立老年健康動態監測機制,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導、慢性病管理、安全監護等服務。加快推進能夠提供涵蓋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專業化社會服務的“網際網路+居家健康養老服務”信息平台。
提高農村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建立一批農村衛生室託管幸福院的基層醫養結合試點,有效整合醫療和養老資源,探索開展農村“院室聯建”(農村幸福院和衛生室聯合建設),滿足農村老年人養老和就醫兩方面需求。支持有資質的養老機構運營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養老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簽約合作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居家養老服務組織、助老服務志願者等資源作用,為老年人提供實時、便捷、高效、優惠的生活照料、臨時託管、精神撫慰、基本醫療轉診等服務。
鼓勵符合要求的養老機構開辦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療機構、安寧療護中心等,為老人提供便捷、經濟、可靠的醫療衛生服務;積極推廣“醫養一體、兩院融合”等醫養結合經驗模式,加快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融合發展,2019年各縣(市、區)篩選確定2個以上醫養結合試點單位推進模式創新,在探索提升、深化推廣的基礎上,2020年形成符合本地實際的醫養結合工作模式。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推廣阜城縣醫療機構與民政等部門合作,對農村貧困失能老年人實行集中供養經驗。推動市、縣級中醫醫院與醫養結合服務機構開展合作,將中醫治未病理念、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特色康復融入健康養老;二級以上中醫醫院應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大力宣傳普及中醫藥健康養老特色文化、中醫藥健康養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識,培養老年人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推廣太極拳、八段錦等適合老年人的中醫傳統運動項目。鼓勵社會資本新建(改建)醫養結合機構,引進國內優質醫療養老資源或大型企業集團、戰略投資者發展醫療養老機構,積極引導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網路化、品牌化、連鎖化方向發展。
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開展老年病特別是相關疑難雜症的研究、診斷和治療,推廣適宜有效的高水平診療技術,培養高層次老年醫學人才。落實針對老年人的各項醫療優惠政策,醫療機構開通老年人就醫綠色通道,完善相關制度,在掛號、收費、取藥、住院等視窗明顯位置設定“老年人優先”標誌,並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優先安排床位;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減免貧困老年人的診療費,並積極為老年人提供義診服務;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志願者為老年人提供門診導醫、出院隨訪和義診等服務。
按照《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範》要求,不斷加強養老機構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加大對養老機構的監督排查力度,及時消除各種隱患,對無法有效整治、問題嚴重的養老機構,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基礎上依法取締、關停、撤併。加快建立健全養老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探索建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評價認證制度,全面推動養老服務向高質量發展。鼓勵有相關專長的執業醫師到醫養結合內設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支持營養、疾病預防、中醫養生保健等專業人員在醫養結合機構規範開展相關專業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及專業人員,特別是有專業特長的離退休醫師依法在養老機構內開辦個體診所。養老機構醫護人員納入衛生計生部門統一管理,在資格認定、繼續教育、推薦評優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同時,《方案》提出,要加快完善健康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加強老年護理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政策普惠支持水平,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和收費減免政策等,全力破解醫養結合工作發展中遇到的關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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